於
2010/08/26 20:32:4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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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檢視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由服務員檢視搜尋到的資訊及文章內容,並進行討論,認為會員"SAM 0731"先前為某網站編輯,雖在2009年離職,但轉入文字創作/攝影/置入性行銷工作" 這樣大剌剌的po文論述,不知道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 ||||||||||||
作法跟L牌車神沒兩樣..在01犯規跟他在其他網站怎樣的01也要算進去?😌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GSD3 F1 225/45/17& CSC2 仿OZ鋁圈~H&R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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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申請過兩次帳號😆 , 但始終都無法進入發言😩 , 所以就算了😌😌 | ||||||||||||
申請那幹嘛??
看到他那申請要留一堆詳細資料,還要用手機開通....
就直接把那網址丟到垃圾筒了~~
現在只有在谷歌搜尋時,偶爾會搜到那網站上的文章,然後進去看一下而已....
很早以前,就因為莫明其妙突然新增的版規被禁言一週,就自刪帳號,無言的抗議了...
Ogame 宇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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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檢視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由服務員檢視搜尋到的資訊及文章內容,並進行討論,認為會員"SAM 0731"先前為某網站編輯,雖在2009年離職,但轉入文字創作/攝影/置入性行銷工作" 這樣大剌剌的po文論述,不知道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 |||
那些都是作者自己公布在網路上的, 只是透過 Google 找出來而已, 不算個人隱私資料.....
凡是 Google, Yahoo... 能夠找得出來的東西, 就沒有甚麼隱私權可以主張.....
要不然, 我隨便在 Goolge 上面輸入個名字去搜尋, 是不是叫這個名字的人就可以來告我了?
於
2010/08/27 01:04:0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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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作者自己公布在網路上的, 只是透過 Google 找出來而已, 不算個人隱私資料..... 凡是 Google, Yahoo... 能夠找得出來的東西, 就沒有甚麼隱私權可以主張..... 要不然, 我隨便在 Goolge 上面輸入個名字去搜尋, 是不是叫這個名字的人就可以來告我了? | ||||||||||||
第一,我不懂有沒有違法,所以上來請教。
第二,該站站方是「根據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我想討論的是,站方有沒有權力可以去拿這些註冊資料進行網路搜尋對方的個資的動作?
這個動作有沒有違法?
據我所知,就算是電信公司或任何一間公司,也不能更不允許如此作。
第三,重點在於,該站方利用這些註冊資料所搜尋出來的東西,又再轉述出來給大家知道了部分對方的背景跟職業,
這樣有沒有違法?
(前提是,蠻大部分的使用者應該是沒辦法用單一的ID去搜尋出對方的個資,就像Q大、en bank、雷大等ID或暱稱....)
→ 人生是需要ㄧ點憤怒,然後才能往前衝
於
2010/08/27 01:05:3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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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篇異曲同工嗎?😆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forumid=155241 | ||||||||||||||||||||||
這篇內容跟照片好熟悉阿
似曾見過? 😆
→ 人生是需要ㄧ點憤怒,然後才能往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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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懂有沒有違法,所以上來請教。 第二,該站站方是「根據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我想討論的是,站方有沒有權力可以去拿這些註冊資料進行網路搜尋對方的個資的動作? 這個動作有沒有違法? 據我所知,就算是電信公司或任何一間公司,也不能更不允許如此作。 第三,重點在於,該站方利用這些註冊資料所搜尋出來的東西,又再轉述出來給大家知道了部分對方的背景跟職業, 這樣有沒有違法? (前提是,蠻大部分的使用者應該是沒辦法用單一的ID去搜尋出對方的個資,就像Q大、en bank、雷大等ID或暱稱....) | ||||||||||||||||||||||
可以參考一下: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forumid=153556
於
2010/08/27 01:17:5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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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該站站方是「根據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我想討論的是,站方有沒有權力可以去拿這些註冊資料進行網路搜尋對方的個資的動作? 這個動作有沒有違法? 據我所知,就算是電信公司或任何一間公司,也不能更不允許如此作。 第三,重點在於,該站方利用這些註冊資料所搜尋出來的東西,又再轉述出來給大家知道了部分對方的背景跟職業, 這樣有沒有違法? (前提是,蠻大部分的使用者應該是沒辦法用單一的ID去搜尋出對方的個資,就像Q大、en bank、雷大等ID或暱稱....) | |||
其實你漏了一個關鍵點.
SAM自己在申訴文中,有自己附上他的電郵地址.在這邊他就自行公布了! 遮蔽是後來網管幫蓋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719469&m=f&last=21858380
任何一個人,在站務區看到那個電郵,都可以GOOGLE到這一篇,包括網管.
http://tw.myblog.yahoo.com/kboss168/article?mid=36&sc=1
就可以得到電話和姓名
不是只有站內人員才可看到個資! 電郵是SAM自己公布的.
而查IP,是抓分身的自動LOG比對
於
2010/08/27 01:28:0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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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漏了一個關鍵點. SAM自己在申訴文中,有自己附上他的電郵地址.在這邊他就自行公布了! 遮蔽是後來網管幫蓋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719469&m=f&last=21858380 任何一個人,在站務區看到那個電郵,都可以GOOGLE到這一篇,包括網管. http://tw.myblog.yahoo.com/kboss168/article?mid=36&sc=1 就可以得到電話和姓名 不是只有站內人員才可看到個資! 電郵是SAM自己公布的. 而查IP,是抓分身的自動LOG比對 | ||||||||||||
嗯。 我是沒有仔細去爬01相關的文章
不過那個人雖然公布了自己的e-mail,或許可連結到他自己po上網的個人資料
可是該站站方那句:「根據帳號註冊資訊、認證門號、IP記錄,並進行網路搜尋」
還是讓人覺得怪怪的。
個人是覺得,站方能不能在不經同意之下,逕自查閱user的註冊資料都還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 人生是需要ㄧ點憤怒,然後才能往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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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作者自己公布在網路上的, 只是透過 Google 找出來而已, 不算個人隱私資料..... 凡是 Google, Yahoo... 能夠找得出來的東西, 就沒有甚麼隱私權可以主張..... 要不然, 我隨便在 Goolge 上面輸入個名字去搜尋, 是不是叫這個名字的人就可以來告我了? | ||||||||||||
搜尋引擎能找到的資訊,不見得就是合法取得的;例如,我可以用google news 找到些付費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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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申請過兩次帳號😆 , 但始終都無法進入發言😩 , 所以就算了😌😌 | ||||||||||||
我也是
重點是不能登錄還一直寄廣告信給我
讓人感覺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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