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0/12/25 2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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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調查,這位駕駛是個年約三十出頭的男子,自稱有躁鬱症,😞 知道自己闖了大禍,不敢出面,只由家屬低調到警局了解狀況, 不過當時敢阻礙救援,現在卻連道歉的勇氣都沒有,實在很難平息眾怒 | |||
事情鬧大讓全國都知道她兒子有躁鬱症?
這下子不是臉丟大了嗎?
一出門就被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同事以異樣的眼光對待
沒躁鬱症也會真的變成有躁鬱症的😌
於
2010/12/25 21:45:0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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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路邊看到,看到一次刮車一次,準備變斑馬 | |||
既然是有錢人,可能現在已經把車給砸了,來個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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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來了阿~ 一個住在新店地區豪宅的小鬼.😌 就住他別發生出禍,救護車同僚應該記住這個人了..😌 | ||||||||||||
新店哪時有豪宅了。。。。😇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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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哪時有豪宅了。。。。😇 | ||||||||||||||||||||||
1棟4000~5000萬算不算...
但有更貴的...😇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出名了!
之後在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猜的...
之後在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猜的...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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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棟4000~5000萬算不算... 但有更貴的...😇 | ||||||||||||||||||||||||||||||||
果然腦殘沒藥醫。。。。😇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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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了! 之後在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猜的... | |||
或說一定不是我兒子。。。他那麼乖怎麼會是畜牲。😇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他爸應該把牠射到牆上 😠
人生就像一張茶几,上面充滿了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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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一下駕駛觸犯的法條: 1. 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2.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又以一公然侮辱行為同時侮辱車上所有救護人員,為想像競合犯,可加重量刑。 不過重點是- 3. 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要以為法律制裁不了你這種垃圾,再躲啊!我要是法官一定對你求處無期徒刑,踏馬的 | |||
要求檢察官以這條起訴!!! 😠
於
2010/12/25 22:02:06
發文
於
2010/12/25 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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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氣死人了😠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2/201012250638672.html | |||
[youtube]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2/201012250638672.html[/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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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腦殘沒藥醫。。。。😇 | ||||||||||||||||||||||||||||||||||||||||||
豪宅也有可能是記者誇大...😇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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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也有可能是記者誇大...😇 | ||||||||||||||||||||||||||||||||||||||||||||||||||||
嗯嗯台灣太多假豪宅。。。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這種人實在太可惡了,應該把他的照片po出來的
😠麻煩判罪重的刑罰!並吊銷駕照!這種人沒資格有駕照開車。
於
2010/12/25 22: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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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俱樂部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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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台車這下可憐了 被這個蠢駕駛給害慘了 😰 | |||
要帶磚頭逛大街了😠
於
2010/12/25 22:20:1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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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也有可能是記者誇大...😇 | ||||||||||||||||||||||||||||||||||||||||||||||||||||
我覺得"人"肉搜索有點用詞不恰當...😡
應該叫"牲"肉搜索...
如果他家真的這麼有錢,也許法律也制不了他吧,
找個好一點的律師,把官司打好就好了,
不如把他公諸於世,讓他身邊所有的人都知道,
出門到處被指指點點的,受到社會的唾棄,這樣他才有可能會知道自己錯了.
遇到救護車跟消防車,基本上我都會盡我一切的可以讓路,
因為家人也曾經被送上救護車過,因此,將心比心,
就算真的因此違規,來不及記下資料,沒辦法申訴,我也不會埋怨,
因為,我會覺得,我只是損失一點點金錢,但是,我可能救了一條生命.
而且,世事難料,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躺在救護車,希望幫自己積點福,到時候大家也能讓路給我.
找個好一點的律師,把官司打好就好了,
不如把他公諸於世,讓他身邊所有的人都知道,
出門到處被指指點點的,受到社會的唾棄,這樣他才有可能會知道自己錯了.
遇到救護車跟消防車,基本上我都會盡我一切的可以讓路,
因為家人也曾經被送上救護車過,因此,將心比心,
就算真的因此違規,來不及記下資料,沒辦法申訴,我也不會埋怨,
因為,我會覺得,我只是損失一點點金錢,但是,我可能救了一條生命.
而且,世事難料,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躺在救護車,希望幫自己積點福,到時候大家也能讓路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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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氣死人了😠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2/201012250638672.html | |||
駕駛以不想曝光為由 拒絕到案 不願道歉
上次不是有個女孩子只因為三本書的侵占罪 就被警察從打工的地方上手銬抓走
這個畜牲犯的法 不能從他家壓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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