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來說 連政治人物的名字都直接店名貼上 那是可以告的
在來該網友以經非理性討論很久 站方依然置之不理
U-CAR宣稱自己無政治立場 結果都是個屁
回應 9254(坤宇)所寫
這個跟政治無關吧?!因為這個問題跟許多車主是有相關的
坤宇大 雖然是有關汽車議題 但是也已經涉及政治話題
如過這樣下去的話 那板規都是虛設 有幾位先前討論政治的網友
應該給予復權 時事版也不會被拿掉
於
2018/07/06 17:06:02
發文
於
2018/07/06 17:09:48
發文IP 182.155.*.*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https://forum.u-car.com.tw/thread/311029/10年老車即將絕種環保法規逼死老百姓?page=3
還非理性咧? 你就看管理員會不會處份我吧!?
還是你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自請處份?
看來那整串只有我是依法+依理討論,
一堆立法委員蠢到連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都不懂,而侵犯人權...
其他的留言才是有政治傾向想幫執政黨侵犯人權!刻意混淆視聽,
這是我的法理觀點,再重貼一次,有錯嗎?
—————
因為營利事業是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只是個公司名稱並沒什麼人權。
法人不具人權,以法人名義登記持有的營業用車也一樣,
像計程車/貨卡車/大客車/聯結車屬營業用車,稅費繳較少!可隨立委高興訂定環保標準,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至少1700萬位自然人花錢買車+花錢繳稅費掛牌的路權都被綠營立委侵犯,
侵犯到1700萬人難道不算侵犯公共利益? 難道符合比例原則?
—————
既然綠營立委搞出法律溯及既往侵犯人權的白痴環保法規,
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學歷也法律溯及既往,
當初你上班被錄取時有所謂的最低學歷,因為現在大學畢業滿坑滿谷,
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
於
2018/07/06 17:13:00
發文IP 182.155.*.*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https://forum.u-car.com.tw/thread/311029/10年老車即將絕種環保法規逼死老百姓?page=3
還非理性咧?你發這串針對我的主題才非理性吧?
你就看管理員會不會處份我吧!?
還是你的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員自請處份?
看來那一整串只有我是依法+依理討論,
一堆立法委員蠢到連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都不懂,而侵犯人權...
其他的留言(包含你)才是有政治傾向想幫執政黨侵犯人權,刻意混淆視聽!
有本事你就跟辯,別混水摸魚混淆視聽!
這是我的法理觀點,再重貼一次,有錯嗎?
—————
因為營利事業是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只是個公司名稱並沒什麼人權。
法人不具人權,以法人名義登記持有的營業用車也一樣,
像計程車/貨卡車/大客車/聯結車屬營業用車,稅費繳較少!可隨立委高興訂定環保標準,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至少1700萬位自然人花錢買車+花錢繳稅費掛牌的路權都被綠營立委侵犯,
侵犯到1700萬人難道不算侵犯公共利益? 難道符合比例原則?
—————
既然綠營立委搞出法律溯及既往侵犯人權的白痴環保法規,
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學歷也法律溯及既往,
當初你上班被錄取時有所謂的最低學歷,因為現在大學畢業滿坑滿谷,
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
於
2018/07/06 17:15:03
發文IP 1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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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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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非理性咧?你發這串針對我的主題才非理性吧?
你就看管理員會不會處份我吧!?
還是你的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員自請處份?
看來那一整串只有我是依法+依理討論,
一堆立法委員蠢到連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都不懂,而侵犯人權...
其他的留言(包含你)才是有政治傾向想幫執政黨侵犯人權,刻意混淆視聽!
有本事你就跟辯,別混水摸魚混淆視聽!
這是我的法理觀點,再重貼一次,有錯嗎?
—————
因為營利事業是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只是個公司名稱並沒什麼人權。
法人不具人權,以法人名義登記持有的營業用車也一樣,
像計程車/貨卡車/大客車/聯結車屬營業用車,稅費繳較少!可隨立委高興訂定環保標準,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至少1700萬位自然人花錢買車+花錢繳稅費掛牌的路權都被綠營立委侵犯,
侵犯到1700萬人難道不算侵犯公共利益? 難道符合比例原則?
—————
既然綠營立委搞出法律溯及既往侵犯人權的白痴環保法規,
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最低學歷的錄取標準也法律溯及既往,
當初你上班被錄取時有所謂的最低學歷,因為現在大學畢業滿坑滿谷,
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以上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難道這還不叫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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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17: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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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的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員自請處份?
看來那一整串只有我是依法+依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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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留言(包含你)才是有政治傾向想幫執政黨侵犯人權,刻意混淆視聽!
這是我的法理觀點,再重貼一次,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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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營利事業是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只是個公司名稱並沒什麼人權。
法人不具人權,以法人名義登記持有的營業用車也一樣,
像計程車/貨卡車/大客車/聯結車屬營業用車,稅費繳較少!可隨立委高興訂定環保標準,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至少1700萬位自然人花錢買車+花錢繳稅費掛牌的路權都被綠營立委侵犯,
侵犯到1700萬人難道不算侵犯公共利益? 難道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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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以上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難道這還不叫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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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17: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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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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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的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員自請處份?
看來那一整串只有我是依法+依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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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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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最低學歷的錄取標準也法律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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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難道這還不叫侵犯人權?
--------以下是轉貼來的,但我不知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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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適應(民,基隆市)
吳思瑤(民,台北市)
吳秉叡(民,新北市)
高志鵬(民,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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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月(民,彰化縣)
黃秀芳(民,彰化縣)
洪宗熠(民,彰化縣)
劉建國(民,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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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民,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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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民,高雄市)
劉世芳(民,高雄市)
邱志偉(民,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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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曜(民,澎湖縣)
陳 瑩(民,原住民)
尤美女(民,不分區)
鍾孔炤(民,不分區)
李麗芬(民,不分區)
施義芳(民,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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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 Yotaka(民,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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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民,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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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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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的政黨傾向太誇張,想要向管理員自請處份?
看來那一整串只有我和少數幾篇是依法+依理討論,
一堆立法委員蠢到連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都不懂,而侵犯人權...
其他大多留言(包含你)才有政治傾向想幫執政黨侵犯人權,以不當比喻刻意混淆視聽!
這是我的法理觀點,再重貼一次,有錯嗎?
—————
因為營利事業是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只是個公司名稱並沒什麼人權。
法人不具人權,以法人名義登記持有的營業用車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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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但買機車/汽車的民眾是自然人具有人權!
就算舊車現在排放過了,也知數據多少,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新標準?
好不容易舊車又過了新標準,照樣擔心未來哪天是否過得了更新的標準?
你花錢舊車換新車了,過幾年新車變成舊車照樣擔心未來哪天過不了更新更新的標準!
把符合舊標準的汽機車改裝成符合新標準,但沒去監理所檢驗換行照,同樣屬於違法改裝!
所以,只要是以個人名義購車的消費者,不管舊車/新車的消費者人權全都被侵犯了!
掛牌的汽車+機車共約2100萬台, 排除以法人登記的營業用車後
自然人消費者持有的私人舊車+新車至少1700萬台汽車機車,
至少1700萬位自然人花錢買車+花錢繳稅費掛牌的路權都被綠營立委侵犯,
侵犯到1700萬人難道不算侵犯公共利益? 難道符合比例原則?
—————
既然綠營立委搞出法律溯及既往侵犯人權的白痴環保法規,
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最低學歷的錄取標準也法律溯及既往,
當初你上班被錄取時有所謂的最低學歷,因為現在大學畢業滿坑滿谷,
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以上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難道這還不叫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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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民,不分區)
呵呵,看來站長要趕快出來囉。 搬個板凳看熱鬧.....磕瓜子中😎
於
2018/07/06 20:02:50
發文IP 11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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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來說 連政治人物的名字都直接店名貼上 那是可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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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政治人物本來就該受到這些選民的檢視,爛的人跟好的人都應該說出來讓大家知道,這樣才能讓一些爛的人下次選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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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政治人物本來就該受到我們這些選民的檢視,爛的人跟好的人都應該說出來讓大家知道,這樣才能讓一些爛的人下次選不上
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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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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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覺得那算政治話題啦,政治話題的定義應該是跟車沒關係,且有強烈政治色彩的。但討論政策,很難沒有帶點政治色彩...至少那留言沒有針對特定政黨、顏色,更像是針對立法機關的不滿。我是不會覺得這是為了政治而政治,只是講空汙法抱怨政府而已。不然照你的標準,這整個討論串連標題都非理性討論政治了
回應 flycall(flycode)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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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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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綠營立委搞出法律溯及既往侵犯人權的白痴環保法規,
好啦!那政府部門/民營企業也有樣學樣,最低學歷的錄取標準也法律溯及既往,
當初你上班被錄取時有所謂的最低學歷,因為現在大學畢業滿坑滿谷,
過去大學以下學歷被錄取的人,全都要依現行新標準取得大學學歷以上才能繼續上班!
這就是綠營立委搞出的法律溯及既往!難道這還不叫侵犯人權?
這一段就有點泛政治化了,一直強調綠營
附帶一提,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由罪刑法定主義延伸而來的,是現代國家法律刑法判案的重要原則。
但是,行政法對不溯及既往的規範沒有那麼嚴格,僅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溯及既往為例外。也就是可以溯及既往,但那會是個案與特例。這不是綠營立委搞出來的,而且你也搞錯嚴格不溯及既往的適用法律,是刑法而不是行政法令。
於
2018/07/06 23:40:01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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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9254(坤宇)所寫
這個跟政治無關吧?!因為這個問題跟許多車主是有相關的
坤宇大 雖然是有關汽車議題 但是也已經涉及政治話題
如過這樣下去的話 那板規都是虛設 有幾位先前討論政治的網友
應該給予復權 時事版也不會被拿掉
很多事情跟政治都有關係
沒有那麼單純
空汙法當然跟政治有關
那又要怎樣才能討論空污法不碰到政治
那是不是關稅也不要講了
各種法規政策也都不可以討論
於
2018/07/06 23:51:3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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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來說 連政治人物的名字都直接店名貼上 那是可以告的
在來該網友以經非理性討論很久 站方依然置之不理
U-CAR宣稱自己無政治立場 結果都是個屁
把名字貼上要告什麼😂
至於是不是理性討論,反映給管理員,看他們的判定囉
既然狗民黨的網軍flycall狗都親自上來囂張吠聲
網管也都不需要了 U-CAR自己還搞不清處論壇會敗壞的原因
就是放任那些垃圾搞破壞
買我納智捷就是愛國情操,
何需多言。
納智捷被你一罵,反而賣更好,為啥?
於
2018/07/07 22:53:34
發文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既然狗民黨的網軍flycall狗都親自上來囂張吠聲
網管也都不需要了 U-CAR自己還搞不清處論壇會敗壞的原因
就是放任那些垃圾搞破壞
我覺得你這個留言還更過分
回應 jazzcat(你有freestyle嗎)所寫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既然狗民黨的網軍flycall狗都親自上來囂張吠聲
網管也都不需要了 U-CAR自己還搞不清處論壇會敗壞的原因
就是放任那些垃圾搞破壞
我覺得你這個留言還更過分
同意+1
過份?不要讓我笑掉牙 翻開網友flycall的紀錄就知道了
非理性討論一大堆 之前部分網友們也看不下去
這樣的網友也跟著包容 是不怕被掛上敗壞論壇的罪名?
既然政治議題可以討論 那何須客氣遵守網規?
藍營四處放任網軍狗 護航財團不是第一天的事情
回應 gogofish(夠夠魚)所寫
回應 jazzcat(你有freestyle嗎)所寫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既然狗民黨的網軍flycall狗都親自上來囂張吠聲
網管也都不需要了 U-CAR自己還搞不清處論壇會敗壞的原因
就是放任那些垃圾搞破壞
我覺得你這個留言還更過分
同意+1
同意+1
回應 7788ggyy(酸民終結者)所寫
過份?不要讓我笑掉牙 翻開網友flycall的紀錄就知道了
非理性討論一大堆 之前部分網友們也看不下去
這樣的網友也跟著包容 是不怕被掛上敗壞論壇的罪名?
既然政治議題可以討論 那何須客氣遵守網規?
藍營四處放任網軍狗 護航財團不是第一天的事情
哀..不用那麼難看了,這邊一般討論的氣氛都還蠻和平的
在你指責別人非理性、討論政治之前
也先看看自己充滿謾罵跟無理的留言吧
閣下沒有比較好,同樣是拉低討論區水準的人
如題 網友fiycall在版上非理性討論 並討論政治話題
請問網路管理員不用做任何處分嗎?
https://forum.u-car.com.tw/thread/311029/10年老車即將絕種環保法規逼死老百姓?pag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