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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開版的弟弟 的確我們是加了丟車賠車這個保費 不過我第一個考慮的也是因為現在偷車 說偷就偷 哪天真的被偷了 會欲哭無淚 就想說只是以防萬一 情願損失一萬多塊 也不要損失太多 我覺得~買車真的要找認識的 因為我覺得一般業務員 真的會吸人家的血 而且那天買了車 業務員離職了 真的找不到人可以負責 所以我們是經由和潤公司的處長介紹 認識了TOYOTA營運所的所長 所長才請他們的課長來跟我們談 其實他跟我們說了很多一般業務會以什麼樣的心態及心機來面對顧客 他說真的要買車的話 要找主管 因為主管他們只賺業積(以賣掉的車輛為主)不賺差價 差價指的是 假如公司給業務二萬塊的談價空間 如果你跟他凹的東西算一算價值是一萬塊 那他等於是賺了一萬塊 所以對主管來說 這些差價 不給顧客 公司還是會賺走 幹嘛不用這些差價來給自已的顧客 反正以後還是需要長時間的合作的 我覺得他的行銷態度讓我很滿意 很誠實 不過他也跟我們說 過年後 不可能比我們現在買的更便宜只會變貴 雖然他說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過我還滿相信他的 和潤處長介紹的 我想他也不太敢裝瘋賣傻 沒事找事做~ | ||||||||||||||||||||||
以這台車的車價來看,你花一萬多保丟賠,但卻只能賠你5.9萬(車價10%),建議你改保30天代步險,只要不到一千元,就可以賠3萬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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