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之前聽朋友說他們保養廠掉了一部車原來那台車是你們家掉的
我想算你們倒楣吧!
去年底toyota東台廠也掉了一部車(你們掉車點是西台廠)那一廠的廠長負起完全責任(調職下台)所以事件很快就落幕了
而聽說你們掉車的那廠廠長跟toyota高層主管關係粉好,所以完全沒有被懲處連調車的專員竟然快調升了,也難怪他們對你家的事件要理不理的
嘆!只能說有後台真好
我想算你們倒楣吧!
去年底toyota東台廠也掉了一部車(你們掉車點是西台廠)那一廠的廠長負起完全責任(調職下台)所以事件很快就落幕了
而聽說你們掉車的那廠廠長跟toyota高層主管關係粉好,所以完全沒有被懲處連調車的專員竟然快調升了,也難怪他們對你家的事件要理不理的
嘆!只能說有後台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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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之前聽朋友說他們保養廠掉了一部車原來那台車是你們家掉的 我想算你們倒楣吧! 去年底toyota東台廠也掉了一部車(你們掉車點是西台廠)那一廠的廠長負起完全責任(調職下台)所以事件很快就落幕了 而聽說你們掉車的那廠廠長跟toyota高層主管關係粉好,所以完全沒有被懲處連調車的專員竟然快調升了,也難怪他們對你家的事件要理不理的 嘆!只能說有後台真好 | |||
又有新的內幕了嗎?
不過網路和新聞都沒有人在傳😵
新的內幕就是豐田公司表示無法賠償苦主一台新車,詳請請參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last=5554393
真是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各說各話,活像是一場羅生門...
真是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各說各話,活像是一場羅生門...
4月2日更新:
今日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來電告知老爸
因我們的車使用一年多,他們豐田公司表示無法賠償新車
也無提起其他替代方案,就這樣結束通話
那我們只好採取應有的行動了
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給予小弟這麼多支持與意見
今日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來電告知老爸
因我們的車使用一年多,他們豐田公司表示無法賠償新車
也無提起其他替代方案,就這樣結束通話
那我們只好採取應有的行動了
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給予小弟這麼多支持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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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更新: 今日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來電告知老爸 因我們的車使用一年多,他們豐田公司表示無法賠償新車 也無提起其他替代方案,就這樣結束通話 那我們只好採取應有的行動了 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給予小弟這麼多支持與意見 | |||
我覺得就算真的走進法院也不一定對消費者方是有利的
TOYOTA敢這麼大膽一定有經過評估
就算上了媒體他也不怕
真的上法院也不一定會輸
跟大公司要搞這套也真的是很麻煩
走進法院雙方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結果
車主得到的賠償及補償可能比得到一部新車還多
以下引用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p=4
(今天是我如果車車交給保養廠,連同KEY。那我會去警察局控告車廠偷竊。
因為我知道我車還有KEY都是給車廠,我看不見也沒看見是"外人"進來車廠行竊。
妳控告車廠,車廠為了自清一定需要提出正明說行竊的不是車廠的人(這方面是車廠對司法的問題)
就事論事,誰知道是不是監守自盜,內神通外鬼勒!!
所以這失竊應該是由車廠煩惱,而不是車主。)
車主得到的賠償及補償可能比得到一部新車還多
以下引用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p=4
(今天是我如果車車交給保養廠,連同KEY。那我會去警察局控告車廠偷竊。
因為我知道我車還有KEY都是給車廠,我看不見也沒看見是"外人"進來車廠行竊。
妳控告車廠,車廠為了自清一定需要提出正明說行竊的不是車廠的人(這方面是車廠對司法的問題)
就事論事,誰知道是不是監守自盜,內神通外鬼勒!!
所以這失竊應該是由車廠煩惱,而不是車主。)
以下引用PassngerC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p=25
我覺得這個事件的求償要分兩方面來看:
1、車主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理賠:我想這部份大家應該沒啥疑問,
因為這是車主繳保險費所換來的權益;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向保養場提出『代位求償』的問題,
我覺得這部分與車主無關,大家就不用替保養廠傷腦筋了。
2、車主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
不要忘了,車主和保養場之間事實上是有勞動契約的關係存在,
保養場向車主提供勞務,並且向車主收取約定的報酬,這樣的關係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否認。
那如果因為保養場的關係,
讓車主的權益受到影響,車主應該有權力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吧?
這點可能要請熟悉民法的朋友來解釋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p=25
我覺得這個事件的求償要分兩方面來看:
1、車主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理賠:我想這部份大家應該沒啥疑問,
因為這是車主繳保險費所換來的權益;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向保養場提出『代位求償』的問題,
我覺得這部分與車主無關,大家就不用替保養廠傷腦筋了。
2、車主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
不要忘了,車主和保養場之間事實上是有勞動契約的關係存在,
保養場向車主提供勞務,並且向車主收取約定的報酬,這樣的關係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否認。
那如果因為保養場的關係,
讓車主的權益受到影響,車主應該有權力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吧?
這點可能要請熟悉民法的朋友來解釋一下。
談這麼久還談不攏.就別談了...
這很簡單..
1.找水果
2.找當地民代
3.找當地消保官
4.去民事法庭告Toyota
5.找媒體來...
然後再向貼廣告一樣在網路各大論壇與BBS貼..
如果可以再發英文的Email到日本豐田公司..
把事情搞越大越好..
Toyota不會在乎台灣的市場..頂多他不賣...
但是..如果讓他在對岸以及歐美賣不好..他就會怕了~
這種民事官司..在台灣打到最後大概就是讓Toyota賠你一點點精神損失而已..
打官司根本對這種企業沒用..
一審二審..你光陪他們打官司連工作都不用做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這件事情讓全世界都知道..
然後把Toyota處理的方式也告知全世界大眾...
你不滿..大家都會不滿的..
跟Ford那個案子一樣
這很簡單..
1.找水果
2.找當地民代
3.找當地消保官
4.去民事法庭告Toyota
5.找媒體來...
然後再向貼廣告一樣在網路各大論壇與BBS貼..
如果可以再發英文的Email到日本豐田公司..
把事情搞越大越好..
Toyota不會在乎台灣的市場..頂多他不賣...
但是..如果讓他在對岸以及歐美賣不好..他就會怕了~
這種民事官司..在台灣打到最後大概就是讓Toyota賠你一點點精神損失而已..
打官司根本對這種企業沒用..
一審二審..你光陪他們打官司連工作都不用做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這件事情讓全世界都知道..
然後把Toyota處理的方式也告知全世界大眾...
你不滿..大家都會不滿的..
跟Ford那個案子一樣
打官司的事就委託律師去處理
所產生的律師及衍生費用就向過失方請求
所產生的律師及衍生費用就向過失方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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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用PassngerC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61051&p=25 我覺得這個事件的求償要分兩方面來看: 1、車主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理賠:我想這部份大家應該沒啥疑問, 因為這是車主繳保險費所換來的權益;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向保養場提出『代位求償』的問題, 我覺得這部分與車主無關,大家就不用替保養廠傷腦筋了。 2、車主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 不要忘了,車主和保養場之間事實上是有勞動契約的關係存在, 保養場向車主提供勞務,並且向車主收取約定的報酬,這樣的關係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否認。 那如果因為保養場的關係, 讓車主的權益受到影響,車主應該有權力向保養場提出損害賠償吧? 這點可能要請熟悉民法的朋友來解釋一下。 | |||
說件有點類似的案件:
某A因車禍不幸身故,其有意外險300萬,
經鑑定,某A是無過失被某B車撞擊致死,肇事責任是在某B車駕駛人.
保險公司理賠300萬元給某A家屬,
某A家屬,同時向某B車駕駛人求償500萬元賠償金.
某B車駕駛人,好,賠500萬,你已經拿到保險公司理賠300萬元了,我再補上200萬即可.
似乎是不可以如此.
上述案件是否可以套用在一般的車子失竊案件上,有請熟悉相關法律的大大出來解惑.
沒想到我在01上面的胡言亂語這麼快就被轉到這裡來........
呵呵呵
老實說,我覺得01上面的許多『豐田消防隊』的想法真的很過分,
保養場向車主收錢,本來就有義務把車子再還給車主,哪有不負保管責任的?
況且,車主向保險公司買保險,並從保限公司方面獲得理賠,
這是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
但並不能因此就減低保養場所應負的責任,這算盤也打得太精了吧!
呵呵呵
老實說,我覺得01上面的許多『豐田消防隊』的想法真的很過分,
保養場向車主收錢,本來就有義務把車子再還給車主,哪有不負保管責任的?
況且,車主向保險公司買保險,並從保限公司方面獲得理賠,
這是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
但並不能因此就減低保養場所應負的責任,這算盤也打得太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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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在01上面的胡言亂語這麼快就被轉到這裡來........ 呵呵呵 老實說,我覺得01上面的許多『豐田消防隊』的想法真的很過分, 保養場向車主收錢,本來就有義務把車子再還給車主,哪有不負保管責任的? 況且,車主向保險公司買保險,並從保限公司方面獲得理賠, 這是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 但並不能因此就減低保養場所應負的責任,這算盤也打得太精了吧! | |||
所以上媒體還是上策
看看他有多少消防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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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媒體還是上策 看看他有多少消防隊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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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非常期待 這種事發生在美國看會如何?? | ||||||||||||
我有一位德國的友人,在約五年前,他在德國購買一部賓士ML500柴油車,開了約半年,
有一次去保養,結果車車在保養場被偷了,本來保養場是要依中古行情來賠償他,
結果一個月後,車車被警方找回(正在準備運往南斯拉夫),所以車場就幫他重新整理,
並針對裡面被拆除的音響配件,全部安裝原廠新品,再交還給他。
不過他也很不爽就是了,畢竟不知是否有任何的潛在問題。
如要採取法律措施,請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後段: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賠償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所以,就算你的車有折舊,你除了請求折舊後的車價,仍然可以依折舊後的車價,要求一倍以內的懲罰性賠償金。請參考。
看 ford vs toyota 對此事處理
有何不同吧
都是 原廠 弄丟 車
看兩家如何做
camry 車主 好像比較溫吞 所以 可能 和泰比較不緊張吧
有何不同吧
都是 原廠 弄丟 車
看兩家如何做
camry 車主 好像比較溫吞 所以 可能 和泰比較不緊張吧
可能的結果:
1.若車主不上法院提告,不找媒體曝光:
那麼,車主就會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然後車廠也會乖乖地賠給保險公司。
2.若車主提告。
那麼會先拿到保險理賠。
另外,法官依消保法的判賠金額有多少,很難講,但只要超過律師費,就值得提告。
或者,樓主自己上法院,連律師費都省了,因為這個案件中,失竊事實認定的部分兩造都沒疑問,
只看法官認為車廠的疏失有多大罷了。
3.找媒體。
這種題材很有趣,媒體一般會登。
最好是先提告之後,再找媒體,到時候應該會下個「小蝦米VS大鯨魚」之類的標題,
可以讓車廠作個負面廣告、難堪一下。
1.若車主不上法院提告,不找媒體曝光:
那麼,車主就會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然後車廠也會乖乖地賠給保險公司。
2.若車主提告。
那麼會先拿到保險理賠。
另外,法官依消保法的判賠金額有多少,很難講,但只要超過律師費,就值得提告。
或者,樓主自己上法院,連律師費都省了,因為這個案件中,失竊事實認定的部分兩造都沒疑問,
只看法官認為車廠的疏失有多大罷了。
3.找媒體。
這種題材很有趣,媒體一般會登。
最好是先提告之後,再找媒體,到時候應該會下個「小蝦米VS大鯨魚」之類的標題,
可以讓車廠作個負面廣告、難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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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件有點類似的案件: 某A因車禍不幸身故,其有意外險300萬, 經鑑定,某A是無過失被某B車撞擊致死,肇事責任是在某B車駕駛人. 保險公司理賠300萬元給某A家屬, 某A家屬,同時向某B車駕駛人求償500萬元賠償金. 某B車駕駛人,好,賠500萬,你已經拿到保險公司理賠300萬元了,我再補上200萬即可. 似乎是不可以如此. 上述案件是否可以套用在一般的車子失竊案件上,有請熟悉相關法律的大大出來解惑. | ||||||||||||
產險和壽險是不同的,
產險才有代位求償,折舊和現值等問題,
你提的case是壽險,人的生命是無價的,
所以被害人A從保險公司獲得的理賠並不影響向B車駕駛人求償賠償金,
法院判定B需賠多少就是多少,
但產險卻不同,
損失發生時車子的價值為多少是重點,(會扣折舊的)
依保險法規定車主無法得到比現值更多的賠償,
無論是向保養廠或保險公司索賠都一樣,以免"不當得利"的情況,
若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確實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保養廠索賠,
如車原價100,折價20%,自負額10%,僅可由保險公司獲得理賠100*0.8*0.9=72
自負額的部份為8可以向保養廠求償,此時苦主共獲得80即是車子的現值,
保險公司取得對保養廠的"代位求償權",可向保養廠索賠72,
至於走上法院是否可要求其他名目的賠償可能要請教律師了~~
PS以上是以前當乖學生時讀保險法所知
於
2008/04/10 1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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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底如何了
請持續報導吧
請持續報導吧
機率低不代表不會發生,機率高不代表一定發生,但是好車的高存活率一定比較時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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