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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我再5/30發生車禍(雙方沒有行車紀錄器) 汽車提前跨越搶雙黃線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我)發生汽車與大型重機擦撞 當下他移動了兩次肇事現場 這些我車友都有看到 目前我所有資料行動不便坐計程車據以及掛號收據 診斷證明書還有車子的維修報價單都已交給對方的理賠保險公司了 但現在不知道再等什麼 詢問對方 何時會有個結果 保險公司說有警方資料就可以了 想請問一下 保險公司去警方那邊查詢資料需要多久? 小弟修車費用29萬 對方汽車是租賃車 我很怕對方理賠不夠 那理賠金不夠 是否剩下的可請肇事車主索賠 如果對方車主不願意拿錢賠 那我該做什麼處理??其實身體受的傷到是還好 我比較心煩擔心的是車子維修部分 保險公司大約會砍多少錢? 只要不要太誇張 小弟我其實都還能接受 然後事情和平處理解決 這是我最希望的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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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進行第2次調解 保險公司願意理賠 1.醫療有單據:10000元 2.機車維修發票:2000元 3.交通費:8000元 以上完全沒刪減 接著:精神撫慰(非財產上之損害):我列15萬(因保險員一定會刪)....保險員..果然只願意賠5萬 所以加上面 理賠總金額 大約7萬 減少勞動損失,一直請我去醫院補開休養2個月診斷書,就可以請款!! 保險員說:他也是工作者,必須符合規定,才好辦事 (我心想:一直拜託請我補開,感覺好像是跟醫院串供好了!!就好像保險公司長期有獻金醫院) 我也跟保險員說:以目前診斷書,勞保職災2個月請領,已撥款,為何保險公司無法通過? 保險員說:你口說無憑?!我拿出*勞保現金給付通知表*勞保有寄單給我!!保險員才沒再說..... 財團的醫院,開的診斷內容: 1.雙下肢挫傷 左足第三掌骨疑似骨折 復健時 診所開的診斷書: 1.左腳撞挫傷合併第三掌骨線狀骨折 足踝關節活動受限及疼痛 診所也有照X光,直接判定骨折!!...大醫院(財團)卻是:疑似 以上比對,財團果然很明顯偏好保險公司 心想:骨折就骨折,怎會打上*疑似*字眼....給保險公司很好的機會 明天要再次找醫師補開證明,前面2個月都在財團醫院看診 若2個月後,不敢開需休養2個月,也請事先告知,我方 理應轉診別家醫院(怎有這種事) 醫師上次說明不敢開的理由是: 有前例開3個月,事後保險公司請徵信拍照,病人休養期間還在騎車外出,連醫師一起告!! 所以現在都不敢開休養幾個月 註: 今天肇事駕駛,是一位單親媽媽(肇事者自己說的),若到了法院,勢必有刑事責任,不是蹲,就是易科罰金!! 她也說沒有錢可以賠,不願意自己補足.....(單親媽媽,真的很同情她) 若醫師補開證明,休養2個月+7萬,也差不多可以和解了! 若證明開不成,保險只願意賠6~7萬....真的該就此吞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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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沒有!! 只保賠別人的,怕碰到高級車賠不起!!!!😇 現在發現沒時間處理這些小事,就加保了!! 但,這筆還是得先想辦法要回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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