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的停車管理問題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台北車位有限,與機車共用或另闢車格,似乎都不可行;只能先擺著不管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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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車位有限,與機車共用或另闢車格,似乎都不可行;只能先擺著不管吧,我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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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因為沒有牌照取締不易,不然有業績的話,條伯伯會卬起來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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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因為沒有牌照取締不易,不然有業績的話,條伯伯會卬起來拍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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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據說以前是有腳踏車牌的,會回到那一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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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據說以前是有腳踏車牌的,會回到那一步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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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間不會,因為沒有單位願意管這個燙手山芋...
警政和交通互踢皮球....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人力自行車管理條例目前還在法規會研擬中
要和諧ㄚ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一齊賑災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46128/IssueID/20091027
2格停3輛「常擠壞機車」
2009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許麗珍╱台北報導】北市機車格嚴重不足!北市議員批評,估計近五年新增機車數和公立停車格數比約十比一,常是「兩格停三車」擠爆;北市停管處允諾檢討路邊機車格位配置的合理性,利用閒置空地闢臨時平面機車停車場。
北市議員汪志冰昨前往世貿附近的莊敬路會勘,發現機車「塞滿」停車格。多數機車格都是「兩格停三車」。現場有名騎士范先生示範將機車擠入僅二十公分寬的空隙,他說:「機車格一位難求,只要有二十公分空隙,就會想辦法左推右挪,先支出機車斜腳架,再從後扶著車尾直停入格,但也因此常擠壞後照鏡。」
新車三個月變舊車
汪志冰說,北市近五年新領牌機車四十三萬輛,新增機車格僅四萬七千多格,比不上機車增加數,供需嚴重失衡,有騎士向她陳情,為硬擠車格,機車碰碰撞撞,常讓新車不到三個月就成舊車,且停在停車格最外側,還常被挪到格外吃上六百元違停罰單。
北市停管處副處長陳學台說,目前機車格實際劃設約八十公分,但仍不夠用,加上部分建物附設停車位即使有獎勵停車措施卻未確實釋出,將檢討增設。
鬧區、熱門時段停車格永遠不夠。 其實不只常擠壞機車,有時候被擠出車格不算,還被擠得出不來。想騎車就要收費、不想被收費就坐其他交通工具或停遠一點,自己多走幾步路。 當然這都全賴民眾的守法,政府的魄力, 但台灣總是守法的人吃虧甚至被笑傻瓜。
==================我是分隔線========================
這則新聞剛好可以解釋為什麼腳踏車亂停,即使是摩托車,停在停車格裡也會被移出來
更何況是沒有停在停車格裡不會被開罰的腳踏車
事實上,所有的腳踏車只要停在停車格裡,當摩托車騎士找不到位置停時,第一個移出來的一定是腳踏車
大部分的摩托車騎士並不會用抬的幫你移腳踏車
硬拖的結果哪個部份會壞掉,我也說不清楚,有可能是鏈條掉了、有可能是鎖拖到開不起來
上個禮拜是座墊壞掉了(可能很窄,硬ㄎㄟˊ,ㄎㄟˊ到坐墊整各掀起來吧),反正每次都會有新花招
你問我生不生氣~
(不好意思,因為上班跟生活圈正好是雲大您拍照的這個地方)
最初我開車,上班時間比人家晚大約一小時左右
在鬧區技術不好不說,又找不到車位,車子沒開多久就放棄了
後來騎摩托車,想說便當了吧?!不,又是另外一個噩夢的開始
停車位仍舊不好找(但比開車好一點),即使停進去了,新手如我們這樣的笨蛋也不保證移得出來
只是耗費時間而已,又沒幾個月認份,連摩托車也宅配回家,繼續騎腳踏車
腳踏車怎麼停,違規停車沒什麼好解釋的,也沒什麼叫做不得已
但活這在樣一個擁擠的城市裡,我們也只能用如此鼠輩的方式來維持生存呀
2格停3輛「常擠壞機車」
2009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許麗珍╱台北報導】北市機車格嚴重不足!北市議員批評,估計近五年新增機車數和公立停車格數比約十比一,常是「兩格停三車」擠爆;北市停管處允諾檢討路邊機車格位配置的合理性,利用閒置空地闢臨時平面機車停車場。
北市議員汪志冰昨前往世貿附近的莊敬路會勘,發現機車「塞滿」停車格。多數機車格都是「兩格停三車」。現場有名騎士范先生示範將機車擠入僅二十公分寬的空隙,他說:「機車格一位難求,只要有二十公分空隙,就會想辦法左推右挪,先支出機車斜腳架,再從後扶著車尾直停入格,但也因此常擠壞後照鏡。」
新車三個月變舊車
汪志冰說,北市近五年新領牌機車四十三萬輛,新增機車格僅四萬七千多格,比不上機車增加數,供需嚴重失衡,有騎士向她陳情,為硬擠車格,機車碰碰撞撞,常讓新車不到三個月就成舊車,且停在停車格最外側,還常被挪到格外吃上六百元違停罰單。
北市停管處副處長陳學台說,目前機車格實際劃設約八十公分,但仍不夠用,加上部分建物附設停車位即使有獎勵停車措施卻未確實釋出,將檢討增設。
鬧區、熱門時段停車格永遠不夠。 其實不只常擠壞機車,有時候被擠出車格不算,還被擠得出不來。想騎車就要收費、不想被收費就坐其他交通工具或停遠一點,自己多走幾步路。 當然這都全賴民眾的守法,政府的魄力, 但台灣總是守法的人吃虧甚至被笑傻瓜。
==================我是分隔線========================
這則新聞剛好可以解釋為什麼腳踏車亂停,即使是摩托車,停在停車格裡也會被移出來
更何況是沒有停在停車格裡不會被開罰的腳踏車
事實上,所有的腳踏車只要停在停車格裡,當摩托車騎士找不到位置停時,第一個移出來的一定是腳踏車
大部分的摩托車騎士並不會用抬的幫你移腳踏車
硬拖的結果哪個部份會壞掉,我也說不清楚,有可能是鏈條掉了、有可能是鎖拖到開不起來
上個禮拜是座墊壞掉了(可能很窄,硬ㄎㄟˊ,ㄎㄟˊ到坐墊整各掀起來吧),反正每次都會有新花招
你問我生不生氣~
(不好意思,因為上班跟生活圈正好是雲大您拍照的這個地方)
最初我開車,上班時間比人家晚大約一小時左右
在鬧區技術不好不說,又找不到車位,車子沒開多久就放棄了
後來騎摩托車,想說便當了吧?!不,又是另外一個噩夢的開始
停車位仍舊不好找(但比開車好一點),即使停進去了,新手如我們這樣的笨蛋也不保證移得出來
只是耗費時間而已,又沒幾個月認份,連摩托車也宅配回家,繼續騎腳踏車
腳踏車怎麼停,違規停車沒什麼好解釋的,也沒什麼叫做不得已
但活這在樣一個擁擠的城市裡,我們也只能用如此鼠輩的方式來維持生存呀
【無使名過實,守愚聖所臧。在涅貴不緇,曖曖內含光。柔弱生之徒,老氏誡剛強。行行鄙夫志,悠悠故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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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隔線======================== 這則新聞剛好可以解釋為什麼腳踏車亂停,即使是摩托車,停在停車格裡也會被移出來 更何況是沒有停在停車格裡不會被開罰的腳踏車 事實上,所有的腳踏車只要停在停車格裡,當摩托車騎士找不到位置停時,第一個移出來的一定是腳踏車 大部分的摩托車騎士並不會用抬的幫你移腳踏車 硬拖的結果哪個部份會壞掉,我也說不清楚,有可能是鏈條掉了、有可能是鎖拖到開不起來 上個禮拜是座墊壞掉了(可能很窄,硬ㄎㄟˊ,ㄎㄟˊ到坐墊整各掀起來吧),反正每次都會有新花招 你問我生不生氣~ (不好意思,因為上班跟生活圈正好是雲大您拍照的這個地方) 最初我開車,上班時間比人家晚大約一小時左右 在鬧區技術不好不說,又找不到車位,車子沒開多久就放棄了 後來騎摩托車,想說便當了吧?!不,又是另外一個噩夢的開始 停車位仍舊不好找(但比開車好一點),即使停進去了,新手如我們這樣的笨蛋也不保證移得出來 只是耗費時間而已,又沒幾個月認份,連摩托車也宅配回家,繼續騎腳踏車 腳踏車怎麼停,違規停車沒什麼好解釋的,也沒什麼叫做不得已 但活這在樣一個擁擠的城市裡,我們也只能用如此鼠輩的方式來維持生存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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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球季結束了~~~~~
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覆日期:2009/10/21
發文字號:98.10.15北市停企字第09837XXXXXX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處辦理,您信中所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自行車停放問題一案,本處說明如下:
一、 略。
二、 至於自行車違規停放之問題,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已可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惟自行車尚無全國一致性之車籍管理制度,甚難執法,本府交通局乃修訂「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中增訂自行車之移置費及保管費之規定,以期整頓自行車停車秩序,構建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俟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三、 承辦人:陳宗啟,聯絡電話:27590666分機6124。
回覆日期:2009/10/21
發文字號:98.10.15北市停企字第09837XXXXXX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處辦理,您信中所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自行車停放問題一案,本處說明如下:
一、 略。
二、 至於自行車違規停放之問題,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已可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惟自行車尚無全國一致性之車籍管理制度,甚難執法,本府交通局乃修訂「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中增訂自行車之移置費及保管費之規定,以期整頓自行車停車秩序,構建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俟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三、 承辦人:陳宗啟,聯絡電話:27590666分機6124。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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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腳踏車不知道😇
出於泥而不懶
騎小折到公司,在大樓前折來折去一通,搬進公司、也不知道放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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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納) 二、 至於自行車違規停放之問題,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已可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惟自行車尚無全國一致性之車籍管理制度,甚難執法,本府交通局乃修訂「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中增訂自行車之移置費及保管費之規定,以期整頓自行車停車秩序,構建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俟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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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因為腳踏車亂停不會被罰
畢竟那是摩托車停車格不是腳踏車停車格
停好的腳踏車被亂拖車,我們(起碼我啦)有同理心,機車停車位不夠
不讓他們停,機車騎士也很傷腦筋
讓給他們停,腳踏車被亂拖車拖到壞掉,並且變成違規
只能認了不然怎麼辦?😌
【無使名過實,守愚聖所臧。在涅貴不緇,曖曖內含光。柔弱生之徒,老氏誡剛強。行行鄙夫志,悠悠故難量。】
台北火車站前館前路一帶,機車一位難求,難道就可以讓腳踏車亂停亂放?看照片就知道...
有腳踏車故意放在機車格的外面,或是鎖在電線桿上,難道腳踏車就是化外之民?不用管理?交通局要好好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