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的問題
現在的法規規定"擅自增減任何物品",就構成開單的條件,何為擅自增減的定義??就拿以我車問題來說,如果我的引擎壞了,但當初那顆引擎停產了!由原廠更換與先前不同的引擎構成的"擅自增減"的條件嗎??
原則上是如博啟兄說的沒錯,但這裏是台灣,只要大爺你有$$$$,法規也會轉彎的,而且很有彈性喔.
非常感謝兩位的指點,謝謝!!因為小弟我因為"引擎"一事頭痛很久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