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該公司之函文, 請u-car下架間碟照圖片
娶了個日本小老婆去義大利小島渡假~
| |||
😲😲 | |||
成哥,把握時間看最後一眼。😇
| ||||||||||||
成哥,把握時間看最後一眼。😇 | ||||||||||||
我存檔了😊
😌😌
LUXGEN7 SUV 來囉!!
路上拍的也能告 😲😲😲😲😲
這是什麼世界啊 😌😌😌😌😌
這是什麼世界啊 😌😌😌😌😌
小艾
那成哥可以告翻一堆人 😆😆😆
小艾
| |||
那成哥可以告翻一堆人 😆😆😆 | |||
恩
我都有存檔😀
| ||||||||||||
恩 我都有存檔😀 | ||||||||||||
跑董:怎麼沒人來採訪我?
笑話
中華民國又不是那智傑開的
中華民國又不是那智傑開的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我是不知道在Luxgen Club貼圖發文的那位, 他有沒有跟Luxgen簽保密協議或是在馬路邊或是在私人廠區內拍的. 原圖沒有任何交待是否有營業秘密的顧慮.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轉貼, 這樣叫做有妨害秘密嗎? 我查了一下營業秘密法, 第10條指出: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
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
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或其他類似方法。
=====
有人先把間碟照貼上公開網路, 也沒有任何註明這是秘密不準流傳不準轉貼, 結果被人把間碟照再轉貼出去.
那麼轉貼的人, 會有違反上面第10條嗎?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怎麼解釋 "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
在網路上看到而轉貼, 怎麼解釋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擅自重製...."?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轉貼, 這樣叫做有妨害秘密嗎? 我查了一下營業秘密法, 第10條指出: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
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
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或其他類似方法。
=====
有人先把間碟照貼上公開網路, 也沒有任何註明這是秘密不準流傳不準轉貼, 結果被人把間碟照再轉貼出去.
那麼轉貼的人, 會有違反上面第10條嗎?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怎麼解釋 "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
在網路上看到而轉貼, 怎麼解釋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擅自重製...."?
娶了個日本小老婆去義大利小島渡假~
| |||
我是不知道在Luxgen Club貼圖發文的那位, 他有沒有跟Luxgen簽保密協議或是在馬路邊或是在私人廠區內拍的. 原圖沒有任何交待是否有營業秘密的顧慮.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轉貼, 這樣叫做有妨害秘密嗎? 我查了一下營業秘密法, 第10條指出: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 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 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或其他類似方法。 ===== 有人先把間碟照貼上公開網路, 也沒有任何註明這是秘密不準流傳不準轉貼, 結果被人把間碟照再轉貼出去. 那麼轉貼的人, 會有違反上面第10條嗎?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怎麼解釋 "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 在網路上看到而轉貼, 怎麼解釋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擅自重製...."? | |||
個人見解
上述所有不當取得,是只01 初次轉貼那位大大;但是您在優卡貼照片,目前不曉得有沒有徵求他的同意,是您跟那位大大之間著作權的問題。
| |||
個人見解 上述所有不當取得,是只01 初次轉貼那位大大;但是您在優卡貼照片,目前不曉得有沒有徵求他的同意,是您跟那位大大之間著作權的問題。 | |||
並無私人用途, 無商業用途, 有註明原文出處, 這樣有著作權法的疑慮?
娶了個日本小老婆去義大利小島渡假~
| ||||||||||||
並無私人用途, 無商業用途, 有註明原文出處, 這樣有著作權法的疑慮? | ||||||||||||
個人見解
1. 原則是要取得原始張貼人的同意(與他的照片來源正當與否無關),至少也要證明連絡不到作者而有註明出處;但此案例別人也可主張原作者是01 註冊者,理論上應該可以PM 連絡。
2. 有商業用途吧,除非轉貼到優卡那篇文章從頭至尾沒有被點閱(幾乎不可能),且優卡沒有因網路流量而獲取廣告插播的利益。
| ||||||||||||||||||||||
個人見解 1. 原則是要取得原始張貼人的同意(與他的照片來源正當與否無關),至少也要證明連絡不到作者而有註明出處;但此案例別人也可主張原作者是01 註冊者,理論上應該可以PM 連絡。 2. 有商業用途吧,除非轉貼到優卡那篇文章從頭至尾沒有被點閱(幾乎不可能),且優卡沒有因網路流量而獲取廣告插播的利益。 | ||||||||||||||||||||||
補充:
我總覺得第二點不應該算在你頭上
1. 在"知悉"圖片來源不法之前(姑且信任那份文件),是著作權;
2. 在"知悉"之後,至少你已主動要求優卡站方下架。
| ||||||||||||||||||||||
我存檔了😊 | ||||||||||||||||||||||
MB(W164+T245) CDI² 省油/環保/大扭力
| ||||||||||||||||||||||
個人見解 1. 原則是要取得原始張貼人的同意(與他的照片來源正當與否無關),至少也要證明連絡不到作者而有註明出處;但此案例別人也可主張原作者是01 註冊者,理論上應該可以PM 連絡。 2. 有商業用途吧,除非轉貼到優卡那篇文章從頭至尾沒有被點閱(幾乎不可能),且優卡沒有因網路流量而獲取廣告插播的利益。 | ||||||||||||||||||||||
了解.
1. 不過我還是有疑問, 如果這樣推論的話, 那麼網路上所有文章, 圖片, 資訊, 等等等, 都不能轉貼轉載, 連分享網址也不行. 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先去問到原作者原發文者是誰再貼網址或內容出來.
2. 如果您提到的商業用途能成立, 但經濟效益並不是流向我, 我也跟優卡沒任何經濟上的往來, 不是嗎? 這跟上面講的轉載網路資訊, 其實推論是一樣的, 能否成立?
簡言之, 網路資訊的流通, 如何判斷是蓄意惡意的犯罪與牟利?
娶了個日本小老婆去義大利小島渡假~
| ||||||||||||
了解. 1. 不過我還是有疑問, 如果這樣推論的話, 那麼網路上所有文章, 圖片, 資訊, 等等等, 都不能轉貼轉載, 連分享網址也不行. 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先去問到原作者原發文者是誰再貼網址或內容出來. 2. 如果您提到的商業用途能成立, 但經濟效益並不是流向我, 我也跟優卡沒任何經濟上的往來, 不是嗎? 這跟上面講的轉載網路資訊, 其實推論是一樣的, 能否成立? 簡言之, 網路資訊的流通, 如何判斷是蓄意惡意的犯罪與牟利? | ||||||||||||
所以模擬一下,如果公司要告他會選擇告誰?🙂
😰😰好像...被刪掉了吶..
TOYOTA CAMRY 2010/09/12 大會師
網址:http://www.camrylife.net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4&t=1734950&p=5
基於對方之函文, 也請 u-car 站方將下述討論串予以刪除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page=1&forumid=15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