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久時間才賺的到1952萬?
於
2010/11/30 16: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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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要我身體健康
我也不要這1900多萬😇
我也不要這1900多萬😇
於
2010/11/30 1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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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覺得我發言好像有語病...
我不是業務...
😇😇😇
剛剛覺得我發言好像有語病...
我不是業務...
😇😇😇
於
2010/11/30 16:21:29
發文
意外險!
第三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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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30/4/2i3be.html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共傳播室主任陳世財,四年前駕車在台北市汀州、師大路口違規右轉,撞上騎機車的陳姓女子,造成陳女全身癱瘓、罹患失語症,無法行動及工作;最高法院昨天判決陳世財須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確定,創下國內汽車肇事單一賠償最高紀錄。 被撞的陳姓女子原擔任大眾銀行職員,當時才廿八歲。陳世財在九十五年十月廿一日凌晨兩點,開車經過北市師大路,紅燈違規右轉汀州路,撞倒騎機車的陳女,造成陳腦部重創出血,全身癱瘓無法站立,罹患失語症,陳女控告陳世財過失重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陳女要求的賠償包括勞動損失七百九十六萬多元,看護費九百廿七萬多元,加上精神慰撫金三百萬元,共二千零廿四萬多元。 刑事部分,陳世財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八月,減為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但他辯稱,當時是陳女的機車擦撞他的車子左前方,重心不穩摔下撞到頭部,不是他貿然右轉闖紅燈所造成,何況當時陳女體內有輕度的酒精反應,陳女有酒後駕車之嫌。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世財紅燈違規右轉撞人,是肇事主因,陳女血液酒精反應只有零點零四毫克,屬人體正常值內,並沒有酒後騎車的情形。 陳女事後經過四年多的復健,經醫院鑑定,仍有語言、記憶障礙及右半身癱瘓神經功能缺損,需要他人為她穿衣、如廁、洗澡,終生必須有人看護照顧。 法官依一般看護的行情核算,陳女終生照顧至少一千零卅多萬元的看護費,她只請求九百廿七萬餘元看護費尚屬合理;再加上終生勞動損失七百廿五萬多元及三百萬元慰撫金,判陳世財應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殘障已給付一百廿五萬元,陳世財應再賠償一千八百廿七萬多元。 😵 小弟不才...一輩子可能賺不到一個1952萬... 所以小弟得很小心的遵守交通規則... 自己的方便可能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另外小弟的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也投保2000萬... 乘客險也投保50/500/2000萬... 如果不小心發生事情...小弟實在沒有能力去承擔這些...保心安的... 祝大家行車平安...謝謝!!! 😇 | |||
無言....😲
於
2010/11/30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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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一輩子可能賺不到一個1952萬... 所以小弟得很小心的遵守交通規則... 自己的方便可能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另外小弟的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也投保2000萬... 乘客險也投保50/500/2000萬... 如果不小心發生事情...小弟實在沒有能力去承擔這些...保心安的... 祝大家行車平安...謝謝!!! | |||
保險保高一點是對的 😇😇😇
說難聽一點!直接撞死可能賠的比較少😞
於
2010/11/30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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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難聽一點!直接撞死可能賠的比較少 | |||
人命無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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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要我身體健康 我也不要這1900多萬😇 | |||
+10000...
終生都要人照護...有再多錢又何用...😞
況且1900多萬沒多少...工作個十多年就有了...
用一生去換絕對不划算...😰
擦撞他的車子左前方,重心不穩摔下撞到頭部,不是他貿然右轉闖紅燈所造成
不過這句看不懂...撞到左前方...車子右轉...😵
這...怎麼撞呀...還撞成重傷...😲
若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若問來世果, 今生做的是.
於
2010/11/30 17:13:2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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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句看不懂...撞到左前方...車子右轉... 這...怎麼撞呀...還撞成重傷... | |||
應該是並行狀態,汽車右轉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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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無價 😇😇 | ||||||||||||
真的
之前我同事去上海被騙到地下酒店...對方要他付6000 RMB酒錢 真暴力...我同事身上只有800 RMB,後來跟我求救, 最後4000RMB 放人....
我跟同事說當做是學經驗, 花錢保命, 有命錢在賺就好...
以大學畢業在科技業任職平均月薪5萬塊來算,14個月的年薪
5*14*25(年)=1750 萬
所以這個判例有點參照歐美國家的判決模式
尊重生命,否則肇事將會讓你一輩子都毀了
😌
5*14*25(年)=1750 萬
所以這個判例有點參照歐美國家的判決模式
尊重生命,否則肇事將會讓你一輩子都毀了
😌
我第三人責任保險保很高,也賠不了這麼多 😆
真遇到,傾家蕩產20年跑不掉 😆
怎說咧,套句現實,會賠才有鬼咧
真遇到,傾家蕩產20年跑不掉 😆
怎說咧,套句現實,會賠才有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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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之前我同事去上海被騙到地下酒店...對方要他付6000 RMB酒錢 真暴力...我同事身上只有800 RMB,後來跟我求救, 最後4000RMB 放人.... 我跟同事說當做是學經驗, 花錢保命, 有命錢在賺就好... | ||||||||||||||||||||||
我懷疑你同事可能是我同事,不過他是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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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要我身體健康 我也不要這1900多萬😇 | |||
同意+1
沒保乘客險也少載人,免的被無賴的家屬獅子大開口
好心載人卻..........😇
好心載人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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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你同事可能是我同事,不過他是去北京 | ||||||||||||||||||||||||||||||||
應該不是同一人 他沒去過北京...
當時我感到到酒店時還滿可怕的, 在地下室, 好多男人圍在包廂裡應該是打手...看了好可怕, 趕快給錢繞跑....
於
2010/11/30 1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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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怕 大家真的小心駕車呀 可是偏偏台灣好少賽道 可供熱血人士瘋狂飆車 小弟有一點點小熱血而已 每每回想起在省道有時有些追逐行為 或在高架上的拖尾速行為 好像幼稚了點 對照這個文章 覺得自己該反省了😰
要多久,若是北部房地產投資客,應該不用多久,或許每年都從台中港報領一台雙b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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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無價 😇😇 | ||||||||||||
很可惜...在台灣人命是有價的..
撞死人大約賠幾百萬就了事~
前陣子不是有個小姐說她爸載她出門
結果回途時她爸被車撞死
我記得好像賠不到一百萬吧,對方還說沒錢賠
而且也沒坐牢~而且他過陣子又撞死第二個人
法律保護壞人
所以,在台灣....只好把人撞死..
過失致死罪最多只判兩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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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無價 😇😇 | ||||||||||||
都很無奈😌😌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共傳播室主任陳世財,四年前駕車在台北市汀州、師大路口違規右轉,撞上騎機車的陳姓女子,造成陳女全身癱瘓、罹患失語症,無法行動及工作;最高法院昨天判決陳世財須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確定,創下國內汽車肇事單一賠償最高紀錄。
被撞的陳姓女子原擔任大眾銀行職員,當時才廿八歲。陳世財在九十五年十月廿一日凌晨兩點,開車經過北市師大路,紅燈違規右轉汀州路,撞倒騎機車的陳女,造成陳腦部重創出血,全身癱瘓無法站立,罹患失語症,陳女控告陳世財過失重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陳女要求的賠償包括勞動損失七百九十六萬多元,看護費九百廿七萬多元,加上精神慰撫金三百萬元,共二千零廿四萬多元。
刑事部分,陳世財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八月,減為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但他辯稱,當時是陳女的機車擦撞他的車子左前方,重心不穩摔下撞到頭部,不是他貿然右轉闖紅燈所造成,何況當時陳女體內有輕度的酒精反應,陳女有酒後駕車之嫌。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世財紅燈違規右轉撞人,是肇事主因,陳女血液酒精反應只有零點零四毫克,屬人體正常值內,並沒有酒後騎車的情形。
陳女事後經過四年多的復健,經醫院鑑定,仍有語言、記憶障礙及右半身癱瘓神經功能缺損,需要他人為她穿衣、如廁、洗澡,終生必須有人看護照顧。
法官依一般看護的行情核算,陳女終生照顧至少一千零卅多萬元的看護費,她只請求九百廿七萬餘元看護費尚屬合理;再加上終生勞動損失七百廿五萬多元及三百萬元慰撫金,判陳世財應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殘障已給付一百廿五萬元,陳世財應再賠償一千八百廿七萬多元。
😵
小弟不才...一輩子可能賺不到一個1952萬...
所以小弟得很小心的遵守交通規則...
自己的方便可能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另外小弟的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也投保2000萬...
乘客險也投保50/500/2000萬...
如果不小心發生事情...小弟實在沒有能力去承擔這些...保心安的...
祝大家行車平安...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