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3人 判2年徒刑

tonto(tonto)

2011/03/14 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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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20 IP 12.9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撞死3人 判2年徒刑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即時報導】 2011.03.14 03:37 pm


屏東縣潮州鎮35歲女子張茂青,去年7月8日凌晨零點39分,酒後逆向駕駛轎車,經過台一線與潮州鎮彭城路交岔路口,先撞吳姓機車騎士後載許姓太太的機車,再撞上劉姓行人,造成吳3等人死亡,屏東地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將她判處有期徒刑2年。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209904.shtml--------------
飆車或沒喝酒肇事如果行責比酒駕重,看來開車隨車要帶酒了??
酒駕撞死3個跟酒後亂性殺死3個會判刑一樣嗎??

63

則留言

4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3/14 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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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26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nto (tonto) 所寫
酒駕撞死3個跟酒後亂性殺死3個會判刑一樣嗎??


不一樣

報導中沒有提到法官的重要裁量參考: 和解與否?
料理鼠王 - 柯柏: 「就許多方面來說,評論家的工作很輕鬆;我們冒的風險很小,卻握有無比的權力。人們必須奉上自己的作品,供我們評論。我們喜歡吹毛求疵,因為讀寫皆饒富趣味。但我們評論家得面對難堪的事實,就是以價值而言─我們的評論,可能根本比不上我們大肆批評的平庸事物!

當壞人比較好(emilypan)

2011/03/14 1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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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27 IP 11.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恐龍法官
不知道賠償金額如何
😠😠😠
艾瑞克 & 艾蜜莉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1/03/14 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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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30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鎧(tjpb17487)

2011/03/14 16: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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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40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天阿 又酒駕~~~~
敗家有三度=>掏錢速度>爽度>持久度

哇係拍郎(zf9821)

2011/03/14 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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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42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弟覺得不管和解與否酒駕應該比照殺人罪重判才對😠

化作千風(yu1010_a)

2011/03/14 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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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58 IP 250.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民事和解?
要和諧ㄚ

GODVIA(archers)

2011/03/14 16: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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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61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歡迎來到最有人情味台灣!!

芭樂B(lucky4772)

2011/03/14 16: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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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64 IP 92.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挖靠!這是什麼世界
3條人命只有2年刑期,1年後說不定又假釋出獄
😠

tonto(tonto)

2011/03/14 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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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392 IP 12.9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判決結果,根本無法遏止酒駕,
跟民事賠償多少根本是兩回事,沒錢賠的一堆爛命就是一條,有錢的花錢和解就可減刑,
那要是心情不好酒駕開車路上撞幾個反正老子有錢賠這種心態存在......我看這種事還是常會發生。

建議~~ 法官開庭前法官先做一下酒測......這種判決實在是間接鼓勵酒駕。😡

雨停了(vtx506)

2011/03/14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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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00 IP 253.224.*.* 修改過 3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3/14 16:22:27

發文IP 253.224.*.*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愛心]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愛心]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傻笑]

2011/03/14 16:25:57

發文IP 253.224.*.*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愛心]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愛心]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傻笑] 還有看 法官 不爽 有心想撞的人 我精神上支持你 加油[愛心]

2011/03/14 16:27:58

發文IP 253.224.*.*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愛心]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愛心]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傻笑] 還有看"恐龍法官" 不爽 有心想撞的人 我精神上支持你 加油[愛心]

2011/03/14 16:28:08

發文IP 253.224.*.*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愛心]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愛心]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傻笑] 還有看 "恐龍法官" 不爽 有心想撞的人 我精神上支持你 加油[愛心]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

還有看 "恐龍法官" 不爽 有心想撞的人 我精神上支持你 加油😍

小光(rolkilos)

2011/03/14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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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18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肇事在沒有明文定為"故意犯"前,這種事還是會發生.....😌😞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tonto(tonto)

2011/03/14 16: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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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31 IP 12.9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tx506 (雨停了) 所寫
以後不用買凶殺人 教唆殺人

喝給他芒 撞下去 仇家就可撈起來滴水了! 真是太棒了!!😍

連槍支費 小弟安家費都省下來了! 真是佛心來的 揪感恩耶!!!😍

管訓期間表現良好 假釋出獄 又是一條好漢 太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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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小弟去做就好,幹嘛自己來,找未滿18歲的那就更好...............
法律真的是送給違法人的保護傘😞

m9013010(m9013010)

2011/03/14 16: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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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42 IP 92.13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前高中教官也酒駕撞死人過

後來連判刑都沒有

還升上主任教官咧
有權有勢真好😡

Richard(bsw11111)

2011/03/14 16: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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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59 IP 252.8.*.*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3/14 16:40:23

發文IP 252.8.*.*

一切由恐龍法官自由心證亂判 難怪有錢收買,有錢判輕一點.[嘆氣]

2011/03/14 16:41:03

發文IP 252.8.*.*

一切由恐龍法官自由心證亂判 難怪用錢收買,有錢判輕一點.[嘆氣]
一切由恐龍法官自由心證亂判

難怪用錢收買,有錢判輕一點.😌

春嬌(money0213)

2011/03/14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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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64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撞死3人判2年..
那以後不就遇見仇人就酒駕~
反正判刑那麼低~
😠😠😠😠

周爸(tm20)

2011/03/14 1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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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65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行為模式就像謀殺罪,應該重判


這起案件被撞死的死者三名,才被判三年.....太輕了吧


如果酒駕撞死的是三個恐龍法官的話,判刑兩年才算剛好


當壞人比較好(emilypan)

2011/03/14 1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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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473 IP 11.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m20 (B咖Club--周爸) 所寫
酒駕~行為模式就像謀殺罪,應該重判


這起案件被撞死的死者三名,才被判三年.....太輕了吧


如果酒駕撞死的是三個恐龍法官的話,判刑兩年才算剛好





怎麼不撞掉兩三個民代或官員呢 😌😌😌
艾瑞克 & 艾蜜莉

kcar(kcar)

2011/03/14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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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524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那代表有錢人可以盡情喝酒開車了嗎?~

浮雲遊子(justin88)

2011/03/14 17: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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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5541 IP 83.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milypan (快樂就好) 所寫
回應 tm20 (B咖Club--周爸) 所寫
酒駕~行為模式就像謀殺罪,應該重判


這起案件被撞死的死者三名,才被判三年.....太輕了吧


如果酒駕撞死的是三個恐龍法官的話,判刑兩年才算剛好





怎麼不撞掉兩三個民代或官員呢 😌😌😌

可以來個酒駕連環撞😇呃....小弟不是鼓勵酒後駕車喔😇
撞死危害社會的恐龍法官跟民代算是為民除害😀
執著過去何必 活在當下清醒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11/03/14 17:14:56

發文

#3195545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會判這個刑期的原因好像是因為過失殺人這條
其實酒駕撞死人的刑期很少,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

而台灣的法律「鼓勵」我們殺人,也是很久就存在的事了
不然為何砂石車撞到人時,一定要再回頭壓死對方呢?
因為撞死人賠錢只需要幾百萬即可

像前陣子台中角頭被槍殺那個案件
如果這位殺手是用此種方法來殺人的話
其實過幾年就又是一條好漢了

現在唯一可以解決的方法,就是大家好好的祈禱
下一個被酒駕撞死的,可以是高官的家人或者立委
這樣或許台灣人民的生命才會被重視。
我知道很殘忍的說法,但....這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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