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樓主的遭遇😌
所以還是買台行車記錄器先!😇
所以還是買台行車記錄器先!😇
'04 CR-V-LX-Exclusive still-running
如果是紅燈可右轉標誌當然是你對,如果都綠燈,轉灣車應該讓直行車先行,這筆試都有考!
若兩車都是右轉,你還能撞到機車表示你切太進去或機車太出來,真正轉彎方式是,車頭要到馬路的中間才能轉動方向盤!
~老師在講有沒有再聽~😆
若兩車都是右轉,你還能撞到機車表示你切太進去或機車太出來,真正轉彎方式是,車頭要到馬路的中間才能轉動方向盤!
~老師在講有沒有再聽~😆
還有一點,轉彎前車體應該是跟馬路保持平行,這樣才能知道後面有無來車!
很多人習慣車頭先插進去,死角自然變大,轉灣應該沒有趕那幾秒鐘吧!
很多人習慣車頭先插進去,死角自然變大,轉灣應該沒有趕那幾秒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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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任對方要求嗎,有點不解!!😰 | |||
如果覺得對方要求太超過,那就上法院訴訟及可🙂
我知道轉彎得讓直行先行這個規則,我每天開車都遵守這個交通守則,但這次我還真的沒辦法避免,因為我當時仍未轉彎且我都有注意那台機車在我我車子右側一小段距離,我看機車動線是同右轉,到達事故點前突然的左轉發生擦撞,我跟本是來不及閃躲,希望這次事件能圓滿解決!!
這點當時我倒是有做到....所以看照片我當時刻意偏車道的最左邊...我的前輪仍在未轉彎角度狀態.
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會多加考慮你的建議,必竟遇到這種事能大事化小是最好的,在來我只能靜候對方昨天調解會說的等下個月初他會通知我,何時在開調解會,期間在關心慰問一下對方傷勢.畢竟傷者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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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會多加考慮你的建議,必竟遇到這種事能大事化小是最好的,在來我只能靜候對方昨天調解會說的等下個月初他會通知我,何時在開調解會,期間在關心慰問一下對方傷勢.畢竟傷者為大. | |||
如果調解的程序不了解,可以請您所屬地區里長幫忙處理,他會把你處理圓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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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轉彎得讓直行先行這個規則,我每天開車都遵守這個交通守則,但這次我還真的沒辦法避免,因為我當時仍未轉彎且我都有注意那台機車在我我車子右側一小段距離,我看機車動線是同右轉,到達事故點前突然的左轉發生擦撞,我跟本是來不及閃躲,希望這次事件能圓滿解決!! | |||
看樣子那騎機車的有點分神喔😞
於
2011/03/17 10:19:05
發文
就算被告也有可能被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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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依道路汽車右轉彎道與機車發生車禍問題. (1) 為機車 (2)為汽車 於2011年2月2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於青海路二段與黎明路二段,(2)汽車沿青海路二段至前方十字路口前依道路地面右轉彎指示標指示右轉彎黎明路二段,(2)汽車於未到此路口前30公尺有開啟汽車右轉方向燈,並依汽車慢車地面上道路之右轉灣指示路標,於紅綠燈停止線前等待綠燈的燈號一亮準備右轉,當時(2)汽車停止於右轉灣指示路標時有注意到(2)汽車右方靠近右側偏後方有(1)機車靠近並停於汽車旁邊,待紅綠燈號誌燈綠燈一亮,(2)汽車放開煞車並注意到(1)機車與(2)汽車的距離,(2)汽車緩慢向前方行駛並刻將(2)汽車偏慢車道路之右轉灣指示路標之左側與(1)機車保持安全車距,(2)汽車接近人行班馬線位置準備右轉狀態前有邊踩煞車壁免(1)機車太靠近(2)汽車,不料(1)機車跟隨汽車保持同等行經方向準備右轉,突然(1)機車打左轉燈向與(2)汽車的右前車燈位置發生擦撞,(1)機車左側經碰撞後往左邊倒地,機車騎士左腳小腿被機車壓倒在地,(2)汽車停止馬上下車查看,當下不到1分鐘前方有重型機車員警2員,在對向十字路口迅速在車禍點告知我把機車立起來讓傷者靜坐地上沒移動傷者,並將機車立起拔除機車鑰匙,機車鑰匙未拔除前機車是閃左轉放向燈,員警並告知汽車駕駛,於汽車後行李箱上方立三角故障警告標,等待事故處理員警到答事故現場,並將傷者送至中港路澄清醫院急診室,隨後於急診室作筆錄. 經事後及2011年3月15日下午15點30分,雙方於調解委會做第一次調解時,我方(含保險公司人員),有帶警察局交通隊 車禍現場圖及現場相片當場會談,我方皆沒說誰對誰錯,僅於會上告知對方(機車傷者及其父親),務必把這段期間的就醫珍斷證明及相關醫療費用收齊,對方父親直指說他兒子(40幾歲人),機車要直走被我(汽車)從後面機車牌照撞上摔倒,當下我發現跟當時的事實差據很大,我明明是被機車違規左轉撞上我,怎會變成我從後方撞他,我一言不發,不講誰來撞誰,多說無益,直接拿再來我拿出我前幾天去台中市警察局交通隊申請的 車禍現場圖及現場相片給與會的委員及大家看,大家都討論說,機車應該是得在汽車的左線道的機車暫停區出發後進行左轉或直走,委員並告知說地上的道路標誌有右轉彎專用道,不論汽機車到這邊應該是右轉彎,機車怎會以左轉方式在直走呢! 雙方於調解委會討論沒結果,對方說要等一個月後在醫院在次照3D X光診斷後在來開調解會 , 請問我是否會被對方提告 過失傷害罪,台灣人有傷者為大及大車與小車發生車禍,都會是以大車為責任一方,不知道這起車禍肇責是為汽車違規(對方機車的父親說我彎行車未讓直行車先走),萬一直調解不成,對方告上法院我該如何呢.對方說他小腿斷了,那天我從下午到晚上約11點都在醫院陪對方還買一具雙手用的鋁 助行器給他,醫院骨科主任說,照過X光片小腿附骨有斷,但不需開刀及說不需要打上石膏,那天有要求醫院幫傷者打上石膏,醫生說數日後在回醫院會診,於調解會上該傷者說得下個月初再到醫院照 3D X光才知道該如何跟我方談調解. | |||
"突然(1)機車打左轉燈向",反應時間短,機車騎士騎車還是別太隨性,很危險的!!😵
看附近有沒有監視錄影器,要盡量去佐證肇事原因是對方突然變換方向,這對民事跟刑事都有助益。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我有查看過了,這路口附近沒有監視器.
我扶起該機車時有確定對方機車該機車左轉方向燈有亮,但我記得他事後跟警方說他沒打方向燈,他是要轉彎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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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查看過了,這路口附近沒有監視器. | |||
了解😌😌
因為我經常路過
🙂😇
於
2011/03/17 14:47:53
發文
於
2011/03/17 14:47:53
發文IP 92.141.*.*
大大如果常經過這個地段,不輪是開車或騎車都要小心,我覺得這個路口及交通標誌設計真的很有問題!!
於
2011/03/17 14:49:15
發文IP 92.141.*.*
大大如果常經過這個地段,不論是開車或騎車都要小心,我覺得這個路口及交通標誌設計真的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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