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路權相關討論

下水道清潔工(observer)

2012/07/15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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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296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近有兩則新聞
一個是綠燈右轉壓死斑馬線的路人,行人於斑馬線絕對路權的帝王條款又被拿出來介紹
一個是救護車闖紅燈車禍致病患死亡,救護車司機被判刑的事

我想了幾種狀況,有些還是不太明白的,拿出來請教於大家
也就是行進中的A車種,遇上要過斑馬線的B
何者優先?




其中有打問號的地方,我比較不確定,希望明確知道的朋友可以提供意見

當然,牽機車的行人是很特別的一項,不過我想你應該看過這樣的人
腳踏車的路權我比較不清楚,希望瞭解的網友不吝解答
此外,我覺得直排輪、滑板、滑板車也都該歸類於行人,但是否有差異也徵求各位意見

謝謝。

8

則留言

1

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12/07/15 16: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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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300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論開車或騎車..行至路口都應先減速..如果A快到斑馬線未見B要過馬路..A可先行..但如果看見B已經行走在斑馬線..那就要先禮讓行人..再者..救護車行至路口時..個人覺得都應先禮讓..因為救人是緊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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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kimhsieh)

2012/07/15 1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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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309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去甲片時,沒班馬線的地方
汽車也會停下來讓我先過😇😇

平安就是福(apachi64d)

2012/07/15 17: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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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346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mhsieh (小金) 所寫
去甲片時,沒班馬線的地方
汽車也會停下來讓我先過😇😇


這倒是真的,甚至黃燈閃完變紅燈了,仍然有人(台灣遊客)搶紅燈走斑馬線,車子也會等你過完斑馬線,連按喇叭都不會。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與人相處多微笑,個人獨處多沈思

熱拿鐵不加糖(evadaniel)

2012/07/15 1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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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56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mhsieh (小金) 所寫
去甲片時,沒班馬線的地方
汽車也會停下來讓我先過😇😇



美國也會這樣說~你不過他就不開~真是有夠感心的!!在台灣我也曾經想要這樣做~可惜試了幾次,都會被後面的車子按長~~~~~喇叭😠,甚至有可能會遇到那種開車不專心的人,還差點追撞~😌,想一想算了,想要當個有禮貌的駕駛,真的真難阿!

flycode(flycall)

2012/07/15 19: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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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567 IP 251.205.*.*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7/15 19:57:40

發文IP 251.205.*.*

[quote=observer (藏雲)]最近有兩則新聞 一個是綠燈右轉壓死斑馬線的路人,行人於斑馬線絕對路權的帝王條款又被拿出來介紹 一個是救護車闖紅燈車禍致病患死亡,救護車司機被判刑的事 我想了幾種狀況,有些還是不太明白的,拿出來請教於大家 也就是行進中的A車種,遇上要過斑馬線的B 何者優先?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66515.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66516.jpg[/img] 其中有打問號的地方,我比較不確定,希望明確知道的朋友可以提供意見 當然,牽機車的行人是很特別的一項,不過我想你應該看過這樣的人 腳踏車的路權我比較不清楚,希望瞭解的網友不吝解答 此外,我覺得直排輪、滑板、滑板車也都該歸類於行人,但是否有差異也徵求各位意見 謝謝。[/quote] 你表格畫了一堆,我看沒有, 不過,斑馬線的路權很簡單,斑馬線=人行道, 斑馬線就像是行人走在路旁的人行道一樣, 行人的路權最大! 機車/汽車在人行道上開,路權當然沒有行人大。 斑馬線上,行人紅燈時,只是行人把路借給車子過, 以現在的路權原則,遇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就算是紅燈時行人酒醉躺在斑馬線上,車子都要讓! 若行人斑馬線上出事了,不管任何原因車子都要賠, 頂多因行人闖紅燈,車子少賠點而已,車子不可能不賠! 而高速公路、快車道的路權是汽車最大,行人並沒有路權, 若行人在高速公路、快車道被撞死了,開車的只要有盡到應注意的責任,不一定要賠。 因不可能因行人誤走到高速公路/快車道, 就讓開車的人有合法撞死不守規矩行的權力, 所以,在高速公路/快車道撞到行人,必須先排除車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也就是....就算行人違規侵犯到快車的路權,但你也不能故意讓他死!! 至於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只能在"人行道"溜,不能在道路上溜, 應該視同行人,在斑馬線上有路權。(牽機車的行人也算行人) 而機車是有道路的路權,但沒有人行道的路權,所以在斑馬線上機車沒有路權。

2012/07/15 20:02:02

發文IP 251.205.*.*

[quote=observer (藏雲)]最近有兩則新聞 一個是綠燈右轉壓死斑馬線的路人,行人於斑馬線絕對路權的帝王條款又被拿出來介紹 一個是救護車闖紅燈車禍致病患死亡,救護車司機被判刑的事 我想了幾種狀況,有些還是不太明白的,拿出來請教於大家 也就是行進中的A車種,遇上要過斑馬線的B 何者優先?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66515.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66516.jpg[/img] 其中有打問號的地方,我比較不確定,希望明確知道的朋友可以提供意見 當然,牽機車的行人是很特別的一項,不過我想你應該看過這樣的人 腳踏車的路權我比較不清楚,希望瞭解的網友不吝解答 此外,我覺得直排輪、滑板、滑板車也都該歸類於行人,但是否有差異也徵求各位意見 謝謝。[/quote] 你表格畫了一堆我看沒有,不過,斑馬線的路權很簡單,斑馬線=人行道, 斑馬線就像是行人走在路旁的人行道一樣, 行人的路權最大! 機車/汽車在人行道上開,路權當然沒有行人大。 斑馬線上,行人紅燈時,只是行人把路借給車子過, 以現在的路權原則,遇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就算是紅燈時行人酒醉躺在斑馬線上,車子都要讓! 若行人斑馬線上出事了,不管任何原因車子都要賠, 頂多因行人闖紅燈,車子少賠點而已,車子不可能不賠! 而高速公路/快車道的路權是汽車最大,行人並沒有路權, 若行人在高速公路、快車道被撞死了,開車的只要盡到應注意的責任,不一定要賠。 因不可能因行人誤走到高速公路/快車道,就讓開車的人有合法殺死不守規矩行人的權力, 所以,在高速公路/快車道撞到行人,必須先排除車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也就是....就算行人違規侵犯到汽車路權,應該是由警察去開違規罰單, 汽車駕駛不能故意讓他死,自己判他死刑把違規的行人撞下去! 至於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只能在"人行道"溜,不能在道路上溜, 應該視同行人,在斑馬線上有路權。(牽機車的行人也算行人) 而機車是有道路的路權,但沒有人行道的路權,所以在斑馬線上機車沒有路權。
回應 observer (藏雲) 所寫
最近有兩則新聞
一個是綠燈右轉壓死斑馬線的路人,行人於斑馬線絕對路權的帝王條款又被拿出來介紹
一個是救護車闖紅燈車禍致病患死亡,救護車司機被判刑的事

我想了幾種狀況,有些還是不太明白的,拿出來請教於大家
也就是行進中的A車種,遇上要過斑馬線的B
何者優先?




其中有打問號的地方,我比較不確定,希望明確知道的朋友可以提供意見

當然,牽機車的行人是很特別的一項,不過我想你應該看過這樣的人
腳踏車的路權我比較不清楚,希望瞭解的網友不吝解答
此外,我覺得直排輪、滑板、滑板車也都該歸類於行人,但是否有差異也徵求各位意見
謝謝。

你表格畫了一堆我看沒有,不過,斑馬線的路權很簡單,斑馬線=人行道,
斑馬線就像是行人走在路旁的人行道一樣, 行人的路權最大!
機車/汽車在人行道上開,路權當然沒有行人大。

斑馬線上,行人紅燈時,只是行人把路借給車子過,
以現在的路權原則,遇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就算是紅燈時行人酒醉躺在斑馬線上,車子都要讓!
若行人斑馬線上出事了,不管任何原因車子都要賠,
頂多因行人闖紅燈,車子少賠點而已,車子不可能不賠!

而高速公路/快車道的路權是汽車最大,行人並沒有路權,
若行人在高速公路、快車道被撞死了,開車的只要盡到應注意的責任,不一定要賠。

因不可能因行人誤走到高速公路/快車道,就讓開車的人有合法殺死不守規矩行人的權力,
所以,在高速公路/快車道撞到行人,必須先排除車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也就是....就算行人違規侵犯到汽車路權,應該是由警察去開違規罰單,
汽車駕駛不能故意讓他死,自己判他死刑把違規的行人撞下去!

至於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只能在"人行道"溜,不能在道路上溜,
應該視同行人,在斑馬線上有路權。(牽機車的行人也算行人)

而機車是有道路的路權,但沒有人行道的路權,所以在斑馬線上機車沒有路權。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12/07/15 20:08:33

發文

#4387578 IP 12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之前跟一個警察聊天問過
基本上不管紅燈綠燈黃燈,只要踩在班馬線上行人擁有絕對優先權

如果是行人與車輛碰撞
處理原則就直接先量撞級點到最近班馬線的距離
(以上內容在法規內不知有無錯誤)

但如果行人都可以養成守法的習慣,不要白目快紅燈還硬要走
交通工具使用者綠燈左右轉可以多留意和禮讓
台灣會更美好



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依舊對我不削一顧。

化作千風(yu1010_a)

2012/07/15 20:22:26

發文

#4387595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斑馬線=用於行人或需輔助工具之行人


用機車,腳踏車,直排輪穿越應該算是違規(不確定)
要和諧ㄚ

麥斯(gmtmax)

2012/07/15 20:59:39

發文

#4387652 IP 239.25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自行車、腳踏車屬於慢車,應行駛於慢車道,在行人穿越道或人行道上行駛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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