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原文網址: 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於
2013/01/08 1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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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烤鴨,
好長的標題!😩
好長的標題!😩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比超速36還危險😝😝
竟還有臉上法院😴😴😴
竟還有臉上法院😴😴😴
心臟科主任.....怕開太快心臟受不了...😆
同是天涯愛車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
此人的心態非常地自私,都沒有顧慮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危!
只不過下雨天他就說成好像有天大的理由,違規被罰還算是客氣了!
最好他從此再也別開車了!
此人的心態非常地自私,都沒有顧慮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危!
只不過下雨天他就說成好像有天大的理由,違規被罰還算是客氣了!
最好他從此再也別開車了!
於
2013/01/08 17:06:43
發文
於
2013/01/08 17:06:43
發文IP 250.118.*.*
還振振有辭.
[嘆氣]
於
2013/01/08 17:07:09
發文IP 250.118.*.*
還振振有辭.
當成一般道路呀.
[嘆氣]
當成一般道路呀.
😌
The Castration Of Tr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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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說他走內線啊, | |||
最外線也不行.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是60公里.
The Castration Of Trend
虧駕駛還讀那麼多書當醫生,連基本常識都不知道😌😌😌
36km/hr...
如果開100從他旁邊經過,就好像開64km/hr經過一個不動的物體一樣,嚇屬倫😲
如果開100從他旁邊經過,就好像開64km/hr經過一個不動的物體一樣,嚇屬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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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說他走內線啊, | |||
感謝指正已修改!🙂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視線再怎麼差,開36真的太誇張了😰
於
2013/01/08 17:40:14
發文
於
2013/01/08 17:40:14
發文IP 189.222.*.*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km
開36還敢上法院申訴,可以肯定他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
於
2013/01/08 17:40:14
發文IP 189.222.*.*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km
開36還敢上法院申訴,可以肯定他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
於
2013/01/11 00:40:55
發文IP 92.134.*.*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km
開36還敢上法院申訴,該加罰重考交通規則
開36還敢上法院申訴,該加罰重考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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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線再怎麼差,開36真的太誇張了😰 | |||
視線很差的話,
這傢伙只開36公里應該早就沒命了,
沒有感謝警察救他一命就算了,
竟然還罵警察是恐龍!😝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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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km 開36還敢上法院申訴,可以肯定他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 | |||
不知道他的腦是不是長在雞腿裡!😞
PS:速食店解釋那不是腦而是腎臟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於
2013/01/08 17:50:26
發文
於
2013/01/08 17:50:26
發文IP 242.27.*.*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是60公里
36公里這種速度應該要算公共危險最了吧
別浪費社會資源了[嘆氣]
於
2013/01/08 17:51:49
發文IP 242.27.*.*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是60公里
36公里這種速度應該要算公共危險罪了吧
別浪費社會資源了[嘆氣]
36公里這種速度應該要算公共危險罪了吧
別浪費社會資源了😌
該罰 🙂
感覺到自己的位置越來越靠近窗邊的大叔….
於
2013/01/08 16:42:40
發文IP 250.116.*.*
於
2013/01/08 17:26:47
發文IP 250.1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08/149797.htm
台北榮總醫院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去年8月深夜行經國道3號七堵路段時,被國道警察開單告發,但不是因為他超速,而是因為他的速度被測得只有36公里,陸醫師事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時下雨他又迷路,才會放慢速度,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雖然下雨,但視線清楚予以駁回,仍需罰鍰4000元,記違規1點。
一般駕駛開車上國道,最怕的就是測速照相機,如果超速就會被開單,卻有人因為開太慢而吃上罰單,而車主就是台北榮總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音念 ㄏㄜˊ)。其實高速公路上除非有特殊車流狀況,否則低於最低限速60公里,或未依規定速限車道行駛,通通會被視為龜速車而開罰。
國道警察巡邏車去年8月行經北二高南下4.8公里時,發現前方一部深色車子車速好慢,「加速,請加速!」車上員警用擴音器對著車主大喊加速,但車主似乎慢半拍,警車都已經停在路邊好一陣子了,這台車才緩緩出現在左側,警方鳴笛將他攔下,因為以測速槍測得這台車的時速只有36公里。
醫師主張特殊狀況,時速可低於40公里
陸振翮被攔下時告訴警方,因為下雨視線不清,加上前面已經錯過一個交流道迷路了,所以車速降低,但警方不接受這個說法,依法開單告發。
陸醫師不滿裁罰,提起行政訴訟,抱怨警方知道他迷路沒給協助反而開單,是恐龍警察,還引用法規認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濃霧、大雨特殊狀況,時速是可以低於40公里;但法院根據警方提供行車紀錄器判定,雨刷速度正常,視線能見度是前方的6根電燈,判定仍需罰鍰4000元。
陸醫師開慢車的路段,就位在3年前國道走山事故現場附近,屬於山區路段,一般駕駛經過這都會特別小心,但還是要駕駛人注意車輛限速,避免吃上罰單。
國道3號最高速限分3個路段,最低60公里
國道3號全段最高速限分為3部分,中和交流道(35K)以北為90公里,中和交流道(35K)至土城交流道(43K)為100公里;土城交流道(43K)以南提高到110公里,在「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免予舉發下,等於可開到120公里。
不同於一般市區道路,高速公路也有最低限速,只要沒有塞車或是其他特別原因,都會被視為龜速車開罰,以3線道為例,最內車道速限90公里,中線限速80公里,外側車道60公里,一旦未依規定限速車道行駛,低於速限就算龜速車,一次開罰3000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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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交流道而迷路?
還心臟科名醫勒,
你不知道國道最低速限60公里嗎?
那麼沒膽還開車做什麼?不會走路是不是啦?😠😠😝
給開單告發這位龜哥的警員一個大大的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