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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rolkilos)

2014/02/19 1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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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53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cohol (沒腦請勿開車)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放垃圾,環保局會來開單.......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woowoowoo)

2014/02/19 12: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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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55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cohol (沒腦請勿開車)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公寓大廈附設汽車停車位的使用,住戶普遍均有錯誤觀念,認為汽車停車位是向建商買賣取得,要如何使用管理委員會無權干涉,所以家中多餘不用又捨不得清除之雜物,就堆積在汽車停車位上,甚至車位以外之共用部分;殊不知此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及埋下發生意外之禍因。
工務局表示,依法將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2179


桃園縣工務局http://www.tycg.gov.tw/site/ex_qa_detail.aspx?site_id=043&page=2&sn=97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又同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二、貴社區有住戶於專有之停車位堆置雜物,貴社區管理委員會可依前述條例規定辦理,惟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須注意其書面制止函文之送達程序及違規事實採證工作之完成,如違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則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檢附相關資料證據報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處理。

沒腦請勿開車(alcohol)

2014/02/19 1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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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56 IP 229.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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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放垃圾,環保局會來開單.......


我只是說的誇張了一點

🙂🙂
我愛----阿福

我是新人(qwerty0419)

2014/02/19 1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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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57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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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公寓大廈附設汽車停車位的使用,住戶普遍均有錯誤觀念,認為汽車停車位是向建商買賣取得,要如何使用管理委員會無權干涉,所以家中多餘不用又捨不得清除之雜物,就堆積在汽車停車位上,甚至車位以外之共用部分;殊不知此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及埋下發生意外之禍因。
工務局表示,依法將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2179


桃園縣工務局http://www.tycg.gov.tw/site/ex_qa_detail.aspx?site_id=043&page=2&sn=97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又同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二、貴社區有住戶於專有之停車位堆置雜物,貴社區管理委員會可依前述條例規定辦理,惟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須注意其書面制止函文之送達程序及違規事實採證工作之完成,如違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則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檢附相關資料證據報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處理。

成哥好專業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woowoowoo)

2014/02/19 12: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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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65 IP 242.44.*.*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4/02/19 12:56:41

發文IP 242.44.*.*

友站類似的案例 [url="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url]

2014/02/19 12:57:34

發文IP 242.44.*.*

[quote=qwerty0419 (我是新人)]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無辜][/quote] 友站類似的案例 [url="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url]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友站類似的案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亨德里克斯(ucar76157)

2014/02/19 12: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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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66 IP 129.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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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公寓大廈附設汽車停車位的使用,住戶普遍均有錯誤觀念,認為汽車停車位是向建商買賣取得,要如何使用管理委員會無權干涉,所以家中多餘不用又捨不得清除之雜物,就堆積在汽車停車位上,甚至車位以外之共用部分;殊不知此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及埋下發生意外之禍因。
工務局表示,依法將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2179


桃園縣工務局http://www.tycg.gov.tw/site/ex_qa_detail.aspx?site_id=043&page=2&sn=97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又同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二、貴社區有住戶於專有之停車位堆置雜物,貴社區管理委員會可依前述條例規定辦理,惟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須注意其書面制止函文之送達程序及違規事實採證工作之完成,如違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則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檢附相關資料證據報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處理。

成哥好專業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我是新人(qwerty0419)

2014/02/19 1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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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68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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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公寓大廈附設汽車停車位的使用,住戶普遍均有錯誤觀念,認為汽車停車位是向建商買賣取得,要如何使用管理委員會無權干涉,所以家中多餘不用又捨不得清除之雜物,就堆積在汽車停車位上,甚至車位以外之共用部分;殊不知此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及埋下發生意外之禍因。
工務局表示,依法將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2179


桃園縣工務局http://www.tycg.gov.tw/site/ex_qa_detail.aspx?site_id=043&page=2&sn=97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又同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二、貴社區有住戶於專有之停車位堆置雜物,貴社區管理委員會可依前述條例規定辦理,惟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須注意其書面制止函文之送達程序及違規事實採證工作之完成,如違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則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檢附相關資料證據報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處理。

成哥好專業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所以我才不敢買華夏
每個月繳一堆錢😇

.(woowoowoo)

2014/02/19 12: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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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69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有些人就是不想付錢又自私
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我現在遇到這樣的問題,

前面的人把汽車位停了兩台機車,

導致我進出都要去移他的機車,

結果跟他反應說那是他的車位我無權管他,

但是他影響到我進出,且哪天被他刮到車子我該怎辦?

我就請主委和總幹事協調請他移到B1去停,(我們的車位在B3)

結果他說因為社區規定第2台車去停機車位要從100變成200,他不願意多付錢,

後來管委會為了他將所有機車的清潔費都調成100元就沒有所謂多付錢的問題,

結果他一樣不移,主委和總幹事也拿他沒辦法,

他還嗆我說,以後他的機車會移到線邊邊讓我出不去

小光(rolkilos)

2014/02/19 1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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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72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alcohol (沒腦請勿開車)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借版問一下, 如果是我買的車位,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 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堆放雜物?



只要產權所有是屬於你個人的,就可以

說白一點,放垃圾也管不著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公寓大廈附設汽車停車位的使用,住戶普遍均有錯誤觀念,認為汽車停車位是向建商買賣取得,要如何使用管理委員會無權干涉,所以家中多餘不用又捨不得清除之雜物,就堆積在汽車停車位上,甚至車位以外之共用部分;殊不知此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及埋下發生意外之禍因。
工務局表示,依法將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2179


桃園縣工務局http://www.tycg.gov.tw/site/ex_qa_detail.aspx?site_id=043&page=2&sn=97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又同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二、貴社區有住戶於專有之停車位堆置雜物,貴社區管理委員會可依前述條例規定辦理,惟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須注意其書面制止函文之送達程序及違規事實採證工作之完成,如違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則請貴社區管理委員會檢附相關資料證據報本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處理。

成哥好專業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如果理由是車道太陡,機車行駛有危險,這就合理。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亨德里克斯(ucar76157)

2014/02/19 13: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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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82 IP 129.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有些人就是不想付錢又自私
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既然要住社區,道德規範還是很重要的
不要總是想鑽一些漏洞
在社區當一個特立獨行的人也會讓人指指點點而已😌

RollsRoyce(wraith)

2014/02/19 13: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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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8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機車應該停到機車專用停車格才對。
不過如果有人高興在陽台曬內褲,或把內褲套在臉上,有時候也很難管得到就是了。

我是新人(qwerty0419)

2014/02/19 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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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91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有些人就是不想付錢又自私
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既然要住社區,道德規範還是很重要的
不要總是想鑽一些漏洞
在社區當一個特立獨行的人也會讓人指指點點而已😌

我住的社區也有一些規範
主要也是要維持社區一致性
也比較美觀😇

亨德里克斯(ucar76157)

2014/02/19 13:09:03

發文

#5301292 IP 129.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我住的社區也有一些規範
主要也是要維持社區一致性
也比較美觀😇

不能加裝鐵窗之類的😇

鳥爸(derek_sun411)

2014/02/19 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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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95 IP 24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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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有些人就是不想付錢又自私
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既然要住社區,道德規範還是很重要的
不要總是想鑽一些漏洞
在社區當一個特立獨行的人也會讓人指指點點而已😌


沒錯!! 貪小便宜真的很不該😠😠😠😠
被酸車主心聲:"俺花XX萬以上買台車不是給你們酸民打臉的" XDD

我是新人(qwerty0419)

2014/02/19 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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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296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我住的社區也有一些規範
主要也是要維持社區一致性
也比較美觀😇

不能加裝鐵窗之類的😇

可以加
只是顏色要統一
不能自己亂選色😇

鳥爸(derek_sun411)

2014/02/19 13:19:55

發文

#5301324 IP 24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ucar76157 (亨德里克斯) 所寫

很多機車是另外收費的一台100元左右😇

有些人就是不想付錢又自私
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我現在遇到這樣的問題,

前面的人把汽車位停了兩台機車,

導致我進出都要去移他的機車,

結果跟他反應說那是他的車位我無權管他,

但是他影響到我進出,且哪天被他刮到車子我該怎辦?

我就請主委和總幹事協調請他移到B1去停,(我們的車位在B3)

結果他說因為社區規定第2台車去停機車位要從100變成200,他不願意多付錢,

後來管委會為了他將所有機車的清潔費都調成100元就沒有所謂多付錢的問題,

結果他一樣不移,主委和總幹事也拿他沒辦法,

他還嗆我說,以後他的機車會移到線邊邊讓我出不去


這樣真的很過份😠😠
看管委會要不要跟他硬拼,不然woo大也嗆管委會幫你換車位!!
被酸車主心聲:"俺花XX萬以上買台車不是給你們酸民打臉的" XDD

沒腦請勿開車(alcohol)

2014/02/19 1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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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388 IP 229.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不過我是真的有聽說有的大樓是連機車都不准停的
機車有另外的地方放😇



友站類似的案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66143&p=1



我跟他停的方式差那麼多,我左旁無車,右邊是柱子,後方也未影響到他人使用權
我愛----阿福

桃園阿慈(z0956958065)

2014/02/19 13:34:47

發文

#5301395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歡迎如對車有不懂或者想買車賣車 歡迎可以聯絡我優~~ 小弟我很高興 能為您服務 歡迎大家可以詢問免費提供貸款資格查詢 桃園阿慈部落格:http://blog.udn.com/z0956958065/article 阿慈手機:0956958065 line:love0913840209

RollsRoyce(wraith)

2014/02/19 13:36:17

發文

#530140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別人開車上坡時,剛好遇到您的機車,會不會造成影響?

沒腦請勿開車(alcohol)

2014/02/19 13:46:12

發文

#5301441 IP 229.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先說喔~~~~~我是會出錢的喔,
我愛----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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