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惡男逼車輾騎士 辯「只想理論」獲輕判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都和解了~判幾年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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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和解了~判幾年重要嗎? | |||
你講的話都非常神奇
搞爛台灣,接軌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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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話都非常神奇 | ||||||||||||
想法也很特異😌
Why so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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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也很特異😌 | ||||||||||||||||||||||
那所以~你們認為在達成和解後
法官應該還要判那個肇事者判個1~20年才合理是吧?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如果與死者家者達成和解的話
判幾年都流於形勢~是不會被關的~~懂嗎?
因為這種看起來法官是朝向過失致死罪在判
不是殺人罪在判~
凶殺或謀殺 民事和解 跟後來的刑事罰則沒有絕對相關
於
2014/10/13 11:04:07
發文
建議逼車以謀殺罪論刑
用一個一兩噸的大鐵塊意圖撞人怎麼會不是謀殺
用一個一兩噸的大鐵塊意圖撞人怎麼會不是謀殺
雖然說死者為大
但我猜法官搞不好想法是:
喝酒上路跟人尬掐摔車被輾過去,人家還願意拿380萬出來和解
也算是給那些喝了酒喜歡當神風特攻隊的一點教訓
😴
以上是我夢到的,不代表本人立場
但我猜法官搞不好想法是:
喝酒上路跟人尬掐摔車被輾過去,人家還願意拿380萬出來和解
也算是給那些喝了酒喜歡當神風特攻隊的一點教訓
😴
以上是我夢到的,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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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你們認為在達成和解後 法官應該還要判那個肇事者判個1~20年才合理是吧?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如果與死者家者達成和解的話 判幾年都流於形勢~是不會被關的~~懂嗎? 因為這種看起來法官是朝向過失致死罪在判 不是殺人罪在判~ | ||||||||||||||||||||||||||||||||
沒有緩刑就要關
怎麼不會關?
而且文章明明是說朝向傷害致死不是過失致死
不知道你是怎麼看的
搞爛台灣,接軌中國
😌😌
Why so serious?
沒長眼
是要怎麼看呢?😌😌😌😌
是要怎麼看呢?😌😌😌😌
Why so seri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