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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大跟各位騎重機的老哥 相信各位來這邊的都不會這樣騎~從畫面的白線也可以算出 這個重機騎士騎多快 為啥麼會有那麼多人反對重機 反的不是反你們~ 是反這種自己不要命的~又亂亂騎的老鼠屎 講難聽點~ 今天那個重機後面如果是拖車~ 啥麼叫死無全屍應該就看的到了 | |||
換成車子失控打滑在路中間,不要說拖車了,被高速行駛來不及反應的車子補一刀也是會GG吧。
在高速公路上有汽車出車禍人掛了,會要求禁止汽車上高速嗎? 在平面道路上有機車出車禍人掛了,會要求全面禁止機車嗎?
為什麼高速公路加上機車,就覺得會有人掛掉,所以萬萬不可開放.....難以理解啊。
會無視安全的是用路人,而不是交通工具啊。
晚上出這種事情這機車騎士可能被壓成肉醬!
我就舉雙手贊成
若要汽機車同一條高速公路行駛
30年後再看情況決定...
那跑長途需走國道的路線
這個錢
我不賺~~
於
2016/09/02 11:44:3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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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請政府規劃機車專用道 我就舉雙手贊成 若要汽機車同一條高速公路行駛 30年後再看情況決定... | |||
問題是台灣道路 還能再縮減嗎?😰
想想要是在國道發生這個狀況
重機騎士撞路肩護欄卻彈到外線中央被後車輾過當場死亡
後車駕駛光是過失致死送辦這個就絕對跑不掉了
更不用說法官會怎麼判
明明就是重機駕駛自己亂來卻帶屎後車
沒人會想再高速公路遇到這種狀況
別忘了在高速公路不要說是大貨車
就連普通自小客撞到人基本上都是沒的醫
沒錯汽車駕駛也很多亂開一通的
但是亂鑽自撞卻讓後車來不及煞車直接輾過駕駛/乘客的機會可比重機低太多太多了
撞到車和輾過人可是不同等級的刑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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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影片就說明了為什麼大多數的人不希望重機上國道 想想要是在國道發生這個狀況 重機騎士撞路肩護欄卻彈到外線中央被後車輾過當場死亡 後車駕駛光是過失致死送辦這個就絕對跑不掉了 更不用說法官會怎麼判 明明就是重機駕駛自己亂來卻帶屎後車 沒人會想再高速公路遇到這種狀況 別忘了在高速公路不要說是大貨車 就連普通自小客撞到人基本上都是沒的醫 沒錯汽車駕駛也很多亂開一通的 但是亂鑽自撞卻讓後車來不及煞車直接輾過駕駛/乘客的機會可比重機低太多太多了 撞到車和輾過人可是不同等級的刑責啊 | |||
機車亂鑽、汽車亂開的平面道路,機車騎士被輾過的事件時有所聞啊。
聽了會不會不敢開車了.....
開車時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距離、不超速開快,才是遠離車禍的好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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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汽車駕駛也很多亂開一通的 但是亂鑽自撞卻讓後車來不及煞車直接輾過駕駛/乘客的機會可比重機低太多太多了 撞到車和輾過人可是不同等級的刑責啊 | |||
你確定? 如果後方來的是砂石車聯結車你覺得汽車乘客存活率又有多高?
這就好像現在的媒體把幾位女網球選手擺在一起,然後煽風點火,等著看好戲一樣,該檢討的是選手?還是網協?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轉移了。
每每機車發生車禍,還未必是重大車禍,就屢上新聞版面,125cc的速克達也被叫〞重機〞,再再傳遞給國人,〞重機〞飆車,亂鑽,很危險的資訊。開車的都沒事?開車的不死人?
有沒有數據說開車的一年死幾個人?騎重機的死幾個人? 媒體很聰明的,遇到人數有利的就寫人數,遇到〞比率〞有利的就寫比率,一切都是他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上禮拜小弟看了一篇新聞很生氣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陸學者:在台灣待一個月,肯定會變傻
但內容確有很多的事實,台灣的新聞真的是爛爆了,除了垃圾還是垃圾。
於
2016/09/02 15:05:31
發文
於
2016/09/02 15:05:31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06:40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07:47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07:56
發文IP 251.192.*.*
現實中 各位 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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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 如果後方來的是砂石車聯結車你覺得汽車乘客存活率又有多高? | ||||||||||||
肯定比躺在地上的騎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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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比躺在地上的騎士高 | ||||||||||||||||||||||
那小弟只能說, 希望您不用親自證實您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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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 如果後方來的是砂石車聯結車你覺得汽車乘客存活率又有多高? | ||||||||||||
是啊
遇到砂石車/連結車的狀況應該存活率不高
不過應該會比只剩肉泥的機車騎士好看
另外高速公路外線車道可不是只有大車在跑
重機上高速公路我相信也會往內線鑽
在內線撞到護欄彈回來的速度可是更快啊
於
2016/09/02 15:40:05
發文
於
2016/09/02 15:40:05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45:31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47:55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48:21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5:50:21
發文IP 25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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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至少應該反過來,有20%支持就偷笑了,有2%支持,我就相信是真的。😀 | ||||||||||||
8成支持、 1成有條件支持、1成不支持
泛支持 等於 9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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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亂鑽、汽車亂開的平面道路,機車騎士被輾過的事件時有所聞啊。 聽了會不會不敢開車了..... 開車時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距離、不超速開快,才是遠離車禍的好方法啊。 | |||
平面道路你能開到多快?
時速40kph撞到和時速100kph被撞到可是完全不一樣的狀況啊
除開被大客車/大貨車輾過的
被小轎車/客車輾過還爬的起來的也是有啊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要是被個80kph撞上的應該只有上殯儀館的份了
你要說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車距
請問一下假設影片是在高速公路上
類似影片中的騎士以110kph的速度擦撞內線護欄彈出來
要是彈回來剛好到你車前方5米的地方
你有可能反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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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有汽車出車禍人掛了,會要求禁止汽車上高速嗎? 在平面道路上有機車出車禍人掛了,會要求全面禁止機車嗎? 為什麼高速公路加上機車,就覺得會有人掛掉,所以萬萬不可開放.....難以理解啊。 會無視安全的是用路人,而不是交通工具啊。 | |||
車子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
除開那些自撞翻滾把人拋出去的狀況外
就算是後車追撞還是有些許的車體保護
不敢說一定都活的下來
但是好歹是比較有機會上救護車
相反的摩托車在高速公路出車禍
基本上就是騎士的肉體直接對抗鋼鐵
你覺得哪個的存活度會比較好看?
肉包鐵不是叫假的啊
於
2016/09/02 15:54:13
發文
於
2016/09/02 15:54:13
發文IP 138.242.*.*
於
2016/09/02 16:03:20
發文IP 9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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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把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款拿掉,是不是比討論 重機上不上國道 更實際? | |||
台灣這條真的應該要拿掉
出事本來就該依照責任比例來究則
如果在高速公路發生影片中的狀況而後車閃避不及壓了過去
後車可以完全無事甚至還可以向機車騎士家屬求償的話
那我會贊成機車開放所有路權
現階段台灣就是還有法官還是會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鳥條款
也還是沒有辦法完全依照責任比例來究則
高速公路上速度更快反應時間更短出事也勢必更慘烈
一般人自然會害怕類似影片中的狀況在自己身上發生
如果可以削減一般人對於這種法律責任上的擔憂
那才有可能會減少大型重機上國道的民意阻力
於
2016/09/02 16:04:06
發文
於
2016/09/02 16:04:06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6:05:01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6:06:22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6:07:57
發文IP 251.192.*.*
於
2016/09/02 16:08:23
發文IP 25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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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這條真的應該要拿掉 出事本來就該依照責任比例來究則 如果在高速公路發生影片中的狀況而後車閃避不及壓了過去 後車可以完全無事甚至還可以向機車騎士家屬求償的話 那我會贊成機車開放所有路權 | ||||||||||||
能不能拿掉 我想背後 一定有所謂的 理論、學理的
對應如u car 統計 8成網友 支持 開放重機一樣
所以網友的建議聽聽就好,別太認真
當然我也是網友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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