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
光型檢驗是必須的...它是造成炫目散光重要判別依據....非HID專用燈具(鹵素)硬是上HID..對對面來車相當相當危險......應該要探討的是..原廠應該提供HID專用燈具不做標配...好歹讓車主可以選配才是...
我覺得還是應該要趨向嚴格
安全還是比帥氣重要
安全還是比帥氣重要
目前HID驗過光型的大部份是有魚眼的頭燈居多,其它晶鑽式頭燈要過的機率是蠻小的,所以有魚眼改裝HID的車友要驗過是較容易的!!
現在的規定已經很嚴格了,很多人都驗不過
倒也不見得~基本上看監理所的人吧!他們有些其實也不是很懂車 @@ 身旁的朋友有改魚眼hid的幾乎都驗過!!
雖然自己是沒裝hid!但是買個合格的燈具不難吧!既然是用合格的燈具,要調出合格得光型應該也不難吧!這樣還被刁難的話 去投訴水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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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自己是沒裝hid!但是買個合格的燈具不難吧!既然是用合格的燈具,要調出合格得光型應該也不難吧!這樣還被刁難的話 去投訴水果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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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合格"燈具蠻難的..因為只有少數車廠針對某些車款有原廠HID專用燈具配置...其他都是仿間廠製魚眼燈具..基本上那種價位的燈具其所設置的台製魚眼照射效果普普....但是確實針對炫目刺眼能有效降低許多...雖然驗車還是得看各家監理所...不過實際車友表示...已經陸續好幾家已經要求很嚴格..連正統BMW E46魚眼也殷切線不清楚不給過....😩
引用電子公路監理網(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後改裝者,須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為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後改裝者,須經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泡,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改裝者,得免出具安裝證明及統一發票,其氣體放電式頭燈得免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泡,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4.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
(1)由燈前一公尺處之頭燈試驗器進行量測,如圖一、圖二所示。(單位為公分)。HH線及VV線為穿過近光參考軸之水平面與垂直面和此螢幕的交叉點。角度HVH2-HH為十五度。
(2)近光燈需提供足夠清楚的明暗截止線(cut-off)以作為調整之用,在配光螢幕VV線左側為水平直線,而另一邊則不應超越HV/H2線(圖一)或HV/H3/H4線(圖二)上方。
根據第三點所述,既然不用出示安裝統一發票及ㄧ定合格的燈泡,那只要符合檢驗標準應該很好驗過才是ㄚ!
可是為什麼還是很難驗過?難道檢驗標準在ㄧ般燈具的HID不可能有如此的光線?
大家都想要讓自己的HID合法化,那為什麼政府要制定如此嚴苛的檢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