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
😌常聽警廣..
此一情形可能判為汽車駕駛於轉向時應注意右後方來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也有過失..應注意前方車況.路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
另外你說對方車速很快 . 那是否有煞車痕呢 ? . 警察大大是否有丈量呢
有其他問題或許可詢問警廣是否有這方面ㄉ資訊
此一情形可能判為汽車駕駛於轉向時應注意右後方來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也有過失..應注意前方車況.路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
另外你說對方車速很快 . 那是否有煞車痕呢 ? . 警察大大是否有丈量呢
有其他問題或許可詢問警廣是否有這方面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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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警廣.. 此一情形可能判為汽車駕駛於轉向時應注意右後方來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也有過失..應注意前方車況.路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 另外你說對方車速很快 . 那是否有煞車痕呢 ? . 警察大大是否有丈量呢 有其他問題或許可詢問警廣是否有這方面ㄉ資訊 | |||
以路權的方式來看的話
機車只要在機車道上
你去擦撞到他
就是你要負100 %的責任
同理只要你在汽車道上
機車來撞你
那機車要負100 %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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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路權的方式來看的話 機車只要在機車道上 你去擦撞到他 就是你要負100 %的責任 同理只要你在汽車道上 機車來撞你 那機車要負100 %的責任 | ||||||||||||
😇可是轉彎時應在機車與汽車道中間吧?要怎麼辦?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這是基本規則
這是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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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這是基本規則 | |||
這個道理我了解也有注意,
可是我想要強調的是,
我已經做到1.靠邊 2.減速 3.打方向燈,
並已經轉上車道,
此時我應注意的不應只是後方的直行車,
還有我前方的其他路況,
若僅是判定汽車駕駛轉向疏失,
個人認為不甚合理,
所以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要不然後方的直行車都無需注意前方的路況,
都是轉彎車的疏失,
這應該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規吧。
於
2007/01/22 16:13:54
發文
重點在
你轉彎的撞擊點
過了道路中央了沒
並不是轉彎都是錯
要看你當時轉彎過了馬路中心點沒有
如果還沒,你就是肇事主因
如果過了,機車是肇事主因
還有,交給保險去賠
你別搞這些了
除非你沒保險
或者對方要求保險以外的請求(例如要求保險以外賠償)
就送肇事件定法庭見
以前上課有學過肇事鑑定
不過時常翹課就是了
你轉彎的撞擊點
過了道路中央了沒
並不是轉彎都是錯
要看你當時轉彎過了馬路中心點沒有
如果還沒,你就是肇事主因
如果過了,機車是肇事主因
還有,交給保險去賠
你別搞這些了
除非你沒保險
或者對方要求保險以外的請求(例如要求保險以外賠償)
就送肇事件定法庭見
以前上課有學過肇事鑑定
不過時常翹課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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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 你轉彎的撞擊點 過了道路中央了沒 並不是轉彎都是錯 要看你當時轉彎過了馬路中心點沒有 如果還沒,你就是肇事主因 如果過了,機車是肇事主因 還有,交給保險去賠 你別搞這些了 除非你沒保險 或者對方要求保險以外的請求(例如要求保險以外賠償) 就送肇事件定法庭見 以前上課有學過肇事鑑定 不過時常翹課就是了 | |||
我是沿著車道的旁的人行道轉上車道,
碰撞時車頭已在車道上,
不曉得這樣過了撞擊點的沒?
小弟的車只有保強制險未投保第三人意外險,
且對方要求體傷醫藥費以外的賠償,
金額不甚合理,
所以想進一步釐清事故責任。
於
2007/01/22 16:39:3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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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沿著車道的旁的人行道轉上車道, 碰撞時車頭已在車道上, 不曉得這樣過了撞擊點的沒? 小弟的車只有保強制險未投保第三人意外險, 且對方要求體傷醫藥費以外的賠償, 金額不甚合理, 所以想進一步釐清事故責任。 | ||||||||||||
理論上妳已經過了中心點
所以鑑定起來妳應該不是肇事主因
強制險不賠醫療的嗎?好像有喔
最好你能再舉證當時他車速過快
還有任意變換車道(例如左閃右閃)
導致來不及看到你以及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這樣你會更有利
我是建議,若保險能賠就賠他醫藥費(印象中有醫療賠償),還有車損
在依傷勢賠個幾千塊
如果他不接受
你就等他來告你,到時候再申請肇事鑑定就好
法庭是最後的招式了
雖然有可能比你和解少花點錢
但是勞心勞力
於
2007/01/22 16:49:24
發文
其實後
車子再走就會有一定風險
維修又很貴
動不動就好幾萬
人又更麻煩,不但醫療費用
還有精神賠償,甚至出人命要好幾百萬
我的車呢
有保乙式險(雙方車損醫療)
車碰車(雙方車損)
還有意外險(雙方醫療殘廢死亡)400萬
乘客險
一年雖然保費一萬多
但是出一次意外有可能要賠償400萬
而400萬可以繳300多年的保費
300多年沒出事情就算了
要是有事情,至少可以保障你300多年
所以阿,像我這種窮人更應該保險
因為我沒有錢保障別人
但是又要開車來保護自己
所以,噗,記得要保險
車子再走就會有一定風險
維修又很貴
動不動就好幾萬
人又更麻煩,不但醫療費用
還有精神賠償,甚至出人命要好幾百萬
我的車呢
有保乙式險(雙方車損醫療)
車碰車(雙方車損)
還有意外險(雙方醫療殘廢死亡)400萬
乘客險
一年雖然保費一萬多
但是出一次意外有可能要賠償400萬
而400萬可以繳300多年的保費
300多年沒出事情就算了
要是有事情,至少可以保障你300多年
所以阿,像我這種窮人更應該保險
因為我沒有錢保障別人
但是又要開車來保護自己
所以,噗,記得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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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後 車子再走就會有一定風險 維修又很貴 動不動就好幾萬 人又更麻煩,不但醫療費用 還有精神賠償,甚至出人命要好幾百萬 我的車呢 有保乙式險(雙方車損醫療) 車碰車(雙方車損) 還有意外險(雙方醫療殘廢死亡)400萬 乘客險 一年雖然保費一萬多 但是出一次意外有可能要賠償400萬 而400萬可以繳300多年的保費 300多年沒出事情就算了 要是有事情,至少可以保障你300多年 所以阿,像我這種窮人更應該保險 因為我沒有錢保障別人 但是又要開車來保護自己 所以,噗,記得要保險 | |||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教
小弟日後一定年年投保
本身也是以機車及汽車兩種交通工具代步
希望日後汽車駕駛及機車騎士均能小心行車
注意交通安全
任何人都不想車禍發生
勞民傷財
初步得理的一方應當體諒及感受對方的誠意
並檢討自己是否也有不對之處及記取教訓
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講一下我的經歷:昨晚回家欲轉入巷弄.距路口5公尺慢車道停一部未開任何燈光之轎車.當我打燈右轉.車頭已超過慢車道轉入巷口時.我太太急呼那部車撞過來了😲(還是沒開任何燈光).我急忙左偏.車尾保桿還是被它刷了一片橡皮色😵.此時下車質問對方為何不開燈和方向燈.下來一位老先生只回我一句(我直行阿)😩.感覺事不關己.警方來時又向警員說有開燈及方向燈(沒人證).吼😠~~~~~有夠ooxx.這時警員現場畫圖拍照.除了教我別氣.還聽他(教訓)那位老先生.意思是說.***如果撞擊點在我車頭.我責任較大.如果車尾.老先生就比較麻煩***......其實我並沒要老先生賠錢.主要是希望他能認錯改進.如果換成別人是騎機車或腳踏車.因夜晚無燈而未警覺.造成更大傷害.......如果老先生開車習性還是如此.當他得到教訓時也就是有無辜傷亡時.願上天慈悲.
你是右轉 那有注意到號誌嗎
是可以綠灯右轉的嗎?
如果是四個灯號的 應該要紅灯才會亮可以右轉的號誌
所以若是這種情況 那你就要負事故責任了
是可以綠灯右轉的嗎?
如果是四個灯號的 應該要紅灯才會亮可以右轉的號誌
所以若是這種情況 那你就要負事故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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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大家 若小弟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狀況說明如下: 我開車欲由車道進入台大醫院(中山南路),車頭已轉入車道, 後方機車以相當快的速度竄出,擦撞到我車右前方, 機車滑到衝到車道另一側之人行道, 警方初步研判結果為汽車轉向疏失, 但我認為我已減速沿人行道並打方向燈準備轉彎, 目光已轉向注意台大醫院車道之情況, 對方急欲從我右方擠入,實非我可預料及注意, 如此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結果會是如何? | |||
沒有那麼可怕啦
一般都是先送調解委員會
對方執意去告上法院
法官一看到是交通事故又無違法公共危險等(酒駕),刑事(肇事逃逸)
會直接退庭打下來再到調解會
會讓你調解在調解
不會浪費國家的法律資源
至於調解也沒有法定上強制力,要不鳥的話也可以拖很久
大家就來拖看誰耐的性,保險公司也是慢慢來,反正他不要賠錢且你願意自己花錢打官司當然最好
不過這也是造成故意擺爛還比較好的怪現象
一般都是先送調解委員會
對方執意去告上法院
法官一看到是交通事故又無違法公共危險等(酒駕),刑事(肇事逃逸)
會直接退庭打下來再到調解會
會讓你調解在調解
不會浪費國家的法律資源
至於調解也沒有法定上強制力,要不鳥的話也可以拖很久
大家就來拖看誰耐的性,保險公司也是慢慢來,反正他不要賠錢且你願意自己花錢打官司當然最好
不過這也是造成故意擺爛還比較好的怪現象
忘了補充
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是要$$的,我的經驗談不攏要鑑定是兩邊都要各付一半
多少我忘了.....
但是對方可能龜毛不願意付
或是怕鑑定對他不利
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是要$$的,我的經驗談不攏要鑑定是兩邊都要各付一半
多少我忘了.....
但是對方可能龜毛不願意付
或是怕鑑定對他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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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下我的經歷:昨晚回家欲轉入巷弄.距路口5公尺慢車道停一部未開任何燈光之轎車.當我打燈右轉.車頭已超過慢車道轉入巷口時.我太太急呼那部車撞過來了😲(還是沒開任何燈光).我急忙左偏.車尾保桿還是被它刷了一片橡皮色😵.此時下車質問對方為何不開燈和方向燈.下來一位老先生只回我一句(我直行阿)😩.感覺事不關己.警方來時又向警員說有開燈及方向燈(沒人證).吼😠~~~~~有夠ooxx.這時警員現場畫圖拍照.除了教我別氣.還聽他(教訓)那位老先生.意思是說.***如果撞擊點在我車頭.我責任較大.如果車尾.老先生就比較麻煩***......其實我並沒要老先生賠錢.主要是希望他能認錯改進.如果換成別人是騎機車或腳踏車.因夜晚無燈而未警覺.造成更大傷害.......如果老先生開車習性還是如此.當他得到教訓時也就是有無辜傷亡時.願上天慈悲. | |||
這位老先生把絕對路權過於誇張化了.......
我也碰過這種老先生的
不知道是覺得活夠本了大不了要命一條還是怎樣@@
這老人家也太省了連燈都不開
於
2007/01/25 22:01:56
發文
我的經驗是能調解就調解,和解是最好,因為你很難去舉證說對方騎車快
或有任意變換車道等等,當2方說的出入很大時幾乎都是以撞擊點及車禍
現場圖為判定,尤其是移交車禍鑑定委員會做判定,這個算在鑑定委員會
眼裡是小車禍,幾乎判的"很隨便"--> 以撞擊點及現場有沒有刮地痕等等
判斷,不太會相信當事人所說的話,除非證據很明確
以版主的敘述似乎在"證據上"比較吃虧,舉證會有難度
有時遇到這種事,也許不是自己錯的,但沒辦法也只能花錢消消災
希望版主盡量多找明確的證據,也亦助於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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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下我的經歷:昨晚回家欲轉入巷弄.距路口5公尺慢車道停一部未開任何燈光之轎車.當我打燈右轉.車頭已超過慢車道轉入巷口時.我太太急呼那部車撞過來了😲(還是沒開任何燈光).我急忙左偏.車尾保桿還是被它刷了一片橡皮色😵.此時下車質問對方為何不開燈和方向燈.下來一位老先生只回我一句(我直行阿)😩.感覺事不關己.警方來時又向警員說有開燈及方向燈(沒人證).吼😠~~~~~有夠ooxx.這時警員現場畫圖拍照.除了教我別氣.還聽他(教訓)那位老先生.意思是說.***如果撞擊點在我車頭.我責任較大.如果車尾.老先生就比較麻煩***......其實我並沒要老先生賠錢.主要是希望他能認錯改進.如果換成別人是騎機車或腳踏車.因夜晚無燈而未警覺.造成更大傷害.......如果老先生開車習性還是如此.當他得到教訓時也就是有無辜傷亡時.願上天慈悲. | |||
😠
我也碰過這種駕駛,一輛計程車在我家巷口臨時停車,我要轉進巷子,我車頭都已經超過他要右轉了,他老大竟然要往前開,更機八的是,他雖然沒撞到我,但是故意貼我很近,我就稍稍打正方向,再往前要右轉,他媽的他竟然又往前逼近,讓我沒法右轉,這樣連續幾次,根本就是挑悻,我火大搖下前右側玻璃罵他,他還跳下車要打人,沒想到我一站出去比他高半個頭,他還不知死活大喊"我開計程車賺錢很辛苦,你讓我不行喔",竟然有這種智障,我左手掐住他脖子,右手要捶他的時候,瞄到有警車的閃光,才放開他,這個賤貨看到警察就裝可憐,說我欺負他,真他媽的賤,警察當然是一副事不關己,要我們不是互告就是快離開,最後當然是各自離開,看到板主的遭遇,才知道這世界白目駕駛真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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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大家 若小弟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狀況說明如下: 我開車欲由車道進入台大醫院(中山南路),車頭已轉入車道, 後方機車以相當快的速度竄出,擦撞到我車右前方, 機車滑到衝到車道另一側之人行道, 警方初步研判結果為汽車轉向疏失, 但我認為我已減速沿人行道並打方向燈準備轉彎, 目光已轉向注意台大醫院車道之情況, 對方急欲從我右方擠入,實非我可預料及注意, 如此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結果會是如何? | |||
有過事情的經驗之後,你自己也會比較清楚。
機車撞你的車的後面,是機車的錯最多,
機車撞你的左,右側,你的錯比較大,
要嗎不就在快一點,他撞你的車尾,要嗎就自己多看一下就好了,
也不必多浪費些$$
以上是自己的親身體驗,是條子告訴我的。😀😀😌
看了以上發言,個人覺得你要負擔雙方全部金額的70%,對方30%,因為1:台灣就是大車要讓小車,2:就如上述講的,他是撞到你車體的前半段,而不是後半段,3:要看雙方的路權是誰,不過你無法舉證他的梳失(如超速..)所以建議你私下合解就好,雖然你會很幹,不過出車禍時雙方總認為自己對,你看在他騎車,又受傷的份上,放軟合解吧,每天都會發生這種事的🙂
於
2007/01/26 13:11:40
發文
我個人覺得我們的交通守法精神還不夠!每天開車上路似乎在試運氣~運氣好平安運氣不好有禍端!
車禍誰都不願碰到,碰到就很倒楣!
唉!希望每個車友都能注意守法~~這樣車禍少了自然能享受駕駛樂趣!
為什麼臺灣的駕駛越來越像大陸同胞了呢?逆向行駛與亂超車的越來越多呢?我不知道為什麼?
是執法不嚴?還是罰則不重?
車禍是結果!守法的觀念是生活的精神原則~警察只是執法的公權力伸張!
如果大家都守法我們還需要警察?問題是目前我們做不到!
車禍誰都不願碰到,碰到就很倒楣!
唉!希望每個車友都能注意守法~~這樣車禍少了自然能享受駕駛樂趣!
為什麼臺灣的駕駛越來越像大陸同胞了呢?逆向行駛與亂超車的越來越多呢?我不知道為什麼?
是執法不嚴?還是罰則不重?
車禍是結果!守法的觀念是生活的精神原則~警察只是執法的公權力伸張!
如果大家都守法我們還需要警察?問題是目前我們做不到!
想請問大家
若小弟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狀況說明如下:
我開車欲由車道進入台大醫院(中山南路),車頭已轉入車道,
後方機車以相當快的速度竄出,擦撞到我車右前方,
機車滑到衝到車道另一側之人行道,
警方初步研判結果為汽車轉向疏失,
但我認為我已減速沿人行道並打方向燈準備轉彎,
目光已轉向注意台大醫院車道之情況,
對方急欲從我右方擠入,實非我可預料及注意,
如此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結果會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