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r guy
feel sorry for you
feel sorry for you
到下面bmw總公司去抗議
http://www.bmw.com/com/en/index_low.html
http://www.bmw.com/com/en/index_low.html
所以我之前有提過
行駛中熄火是最新魔咒
只是這次竟發生在大名鼎鼎的BMW
覺得Jeff大非常理性又有智慧
因為我看到許多車主發表行駛中熄火
好像只有無耐
但Jeff大竟然可以用談判手段
就有12萬換新車這樣的初步成果
注意這12萬與車價約150萬比起來,約為車價的8%而已
有的國產車都可折價10%了
需知許多行駛中熄火都沒有故障碼
車主很難舉證的<<<我想這可能是車廠有恃無恐的因素
至於12萬換新車合不合理?
我覺得當然不合理,免費換新或退車還錢才合理
需知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高速公路,能否保住小命都還不清楚呢!
Jeff大
我想請你在適當時機
分享你的作戰經驗給其他一般倒楣的車主參考
畢竟行駛中熄火可不是小毛病
拜高度電子化之故
國產車有兩個廠牌是行駛中熄火的嫌疑犯
且都是累犯
買車爭亮眼啊
行駛中熄火是最新魔咒
只是這次竟發生在大名鼎鼎的BMW
覺得Jeff大非常理性又有智慧
因為我看到許多車主發表行駛中熄火
好像只有無耐
但Jeff大竟然可以用談判手段
就有12萬換新車這樣的初步成果
注意這12萬與車價約150萬比起來,約為車價的8%而已
有的國產車都可折價10%了
需知許多行駛中熄火都沒有故障碼
車主很難舉證的<<<我想這可能是車廠有恃無恐的因素
至於12萬換新車合不合理?
我覺得當然不合理,免費換新或退車還錢才合理
需知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高速公路,能否保住小命都還不清楚呢!
Jeff大
我想請你在適當時機
分享你的作戰經驗給其他一般倒楣的車主參考
畢竟行駛中熄火可不是小毛病
拜高度電子化之故
國產車有兩個廠牌是行駛中熄火的嫌疑犯
且都是累犯
買車爭亮眼啊
小弟旅居國外多年,每天上討論區拜讀各位大大的文章已是身在國外最好的消遣,又可吸收新知識,U-CAR是我最愛的網站.旦從來只是學習,此次是第一次發表回應,只因為真的不能忍受這樣的事件會在自己的家鄉發生.
首先,以公平為由,因只讀了版主的文章,並不知汎德(BMW在台代理)方面的說辭(前因後果)是否與版主大大一致,所以以下言論只以假設版主大大的內容是真實為前提,就事論事,以多方經驗提出建言,並無任何立場並與各人無關.
如果此事件發生于美加,只有一個結果,代理商或保險會賠到消費者滿意為止,但如果發生在東南亞,也只有一個結果,消費者主動與代理妥協,各退一步,就好比有大大建議的各消六萬的方法.生意照作,車照開.
以目前臺灣的狀況,代理是不會讓步的,而要消費者犧牲更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頭到尾消費者都被害人,有一個方法可行,法律途徑,理由有以下數點:
1.外加十二萬是騙局,此點代理已違法,不公平交易,因為產品為暇疵不合理價出售.好比賣一顆蘋果10元,但已爛了一半卻遮住,等買家發現卻說要買家加五元換新的,但其實當初爛一半的蘋果最多只值五元確賣了了10元.所以如果要加十二萬,那必需以退還車子修到全好的費用為前提,因為就算賣二手車,不是只扣折舊,也扣故障.這是跨國貿易常用技巧,別被騙走.
2.代理商的權力是價位,行銷,產品選擇...等,而義務的基礎是與消費者平行的,所以代理商並為履行義務與權力,此事件違法的是代理商不是供應商.
3.消費者已受害在時間,精神,壓力...等,並付出相當財力面對事件,而相對應享受到因為產品而得到的生活品質也
全部失去,這都是被害損失與間接損失,必需得到賠償,以美加的水準甚至會補償到被害人因事件而損失的假期.
4.消費者在此事件有完整的文件與記錄,其實非常足夠了,在美國,甚至有人會利用此類事件來發生小意外而獲取巨額賠償,只因為有白紙黑字在先,所以不得不賠,也造就只要有風險,商家會在第一時間以最少付出解決.
以上
首先,以公平為由,因只讀了版主的文章,並不知汎德(BMW在台代理)方面的說辭(前因後果)是否與版主大大一致,所以以下言論只以假設版主大大的內容是真實為前提,就事論事,以多方經驗提出建言,並無任何立場並與各人無關.
如果此事件發生于美加,只有一個結果,代理商或保險會賠到消費者滿意為止,但如果發生在東南亞,也只有一個結果,消費者主動與代理妥協,各退一步,就好比有大大建議的各消六萬的方法.生意照作,車照開.
以目前臺灣的狀況,代理是不會讓步的,而要消費者犧牲更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頭到尾消費者都被害人,有一個方法可行,法律途徑,理由有以下數點:
1.外加十二萬是騙局,此點代理已違法,不公平交易,因為產品為暇疵不合理價出售.好比賣一顆蘋果10元,但已爛了一半卻遮住,等買家發現卻說要買家加五元換新的,但其實當初爛一半的蘋果最多只值五元確賣了了10元.所以如果要加十二萬,那必需以退還車子修到全好的費用為前提,因為就算賣二手車,不是只扣折舊,也扣故障.這是跨國貿易常用技巧,別被騙走.
2.代理商的權力是價位,行銷,產品選擇...等,而義務的基礎是與消費者平行的,所以代理商並為履行義務與權力,此事件違法的是代理商不是供應商.
3.消費者已受害在時間,精神,壓力...等,並付出相當財力面對事件,而相對應享受到因為產品而得到的生活品質也
全部失去,這都是被害損失與間接損失,必需得到賠償,以美加的水準甚至會補償到被害人因事件而損失的假期.
4.消費者在此事件有完整的文件與記錄,其實非常足夠了,在美國,甚至有人會利用此類事件來發生小意外而獲取巨額賠償,只因為有白紙黑字在先,所以不得不賠,也造就只要有風險,商家會在第一時間以最少付出解決.
以上
其實到了這種地步,我覺得版大,可以考慮走向法律途徑,並先找律師研究法條,提出你的維修單,如屬可能,用刑事告維修廠長與bmw董事長及維修人員,因為刑事需當事人出庭,不能僅由律師代為出庭,第二透過民事申請假扣押,當然你自己也須準備假扣押1/3的金額,用此方式來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情勢。提供參考。加油。😌
有沒有嘗試在民間的保養廠先找出問題所在,BMW的車一定有很多車廠會修的,讓在訴訟的期間至少這台車還可以使用
以前我開的車也有發生過行進間熄火(還是在高速公路),後來居然是「積碳」所造成的;所以以後保養時都要求技師好好的幫忙注意(當然我的車過保固後就不曾在原廠保養過了)
以前我開的車也有發生過行進間熄火(還是在高速公路),後來居然是「積碳」所造成的;所以以後保養時都要求技師好好的幫忙注意(當然我的車過保固後就不曾在原廠保養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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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但Jeff大竟然可以用談判手段 就有12萬換新車這樣的初步成果 注意這12萬與車價約150萬比起來,約為車價的8%而已 有的國產車都可折價10%了 需知許多行駛中熄火都沒有故障碼 車主很難舉證的<<<我想這可能是車廠有恃無恐的因素 至於12萬換新車合不合理? 我覺得當然不合理,免費換新或退車還錢才合理 需知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高速公路,能否保住小命都還不清楚呢! . . . | |||
正好cubeface提到這個換車的問題, 我也順便說明一下狀況
其實這個十二萬並非我去談判的價錢, 而是汎德一開口就要求要這麼多的金額(是在後面兩次行進間無預警熄火發生前)
因為那時汎德以及服務廠認為"怠速熄火"以及"方向機間隙"尚無危及駕駛人以及乘客行車安全之考量...
但這是結果論, 因為我尚未因此故障發生意外, 而且這是倒果為因, 沒發生行車安全的故障就不是故障嗎?
於是汎德大辣辣的開出12萬的天價換新車...當然這個條件我是無法接受
於是我表示基於情面, 我可以接受2萬元以下的談判(這不表示我願意付出兩萬換來的只是年份不一樣的新車)
但是汎德的林協理態度相當強硬, 認為雙方認知差太遠, 於是"建議"我找消保官, 並讓我繼續開這台"當時尚未危害消費者及第三人人身安全的瑕疵車"
對於這樣的態度, 當下我即表示如果要我找到消保官(亦即第三單位)才能解決問題, 那我的條件就絕不是2萬可談換車了
於是他們也就擱置了我的問題--->直到我發生了第一次行進間無預警熄火(4/28)
這問題發生後, 我的業代才表示它會主動去幫我協調看看是否能夠不貼錢換車
但這次的故障已經對我還有當時車上的乘客造成相當大的人身及精神上的傷害
所以我也強烈表示這台車我不願意開了, 我也不願意接受換車, 即使是免錢換車都不願意
因為我的觀念很簡單
第一: 車本身有瑕疵本來車商就該免錢換,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而不是消費者花錢他才"願意"換
第二: 因為這台瑕疵車所造成消費者及善意第三人的損害, 包括: 精神賠償, 利息賠償, 等等, 也都是賣方必須負起的責任
第二點的損害已經造成時, 才回頭想只解決第一點便要消費者接受...怎麼可能
加上在此時這位林協理仍然表示他堅持要我貼價差才願意幫我換車, 套句他說的話"該多少就是多少"
當然協調破裂...
後面就是我已經說過的"要回借我的代步車等等沒水準的處理回應"以及"第二次的行進間無預警熄火"
一直到最近才主動提出是否可以以我最一開始提出的"2萬以下可談"的換車方式處理
各位大大覺得...面對一個如此沒有誠意且漠視消費者權益的廠商, 這樣的條件我會接受嗎?
當然是不接受, 所以我已經明白表示我就是要汎德退車還錢, 並保留對我以及第三人損害賠償的法律追訴權
其實我並不是鼓勵只要一出問題, 二話不說要求退車
本應合理的給予車廠維修檢查並嘗試修復問題的機會(因為我也給了汎德多達五次的機會了)
但如果車廠無法修復, 那就應該更換產品並賠償消費者這一段期間的損失
(或者消費者也可以根據民法第359條要求解除買賣契約, 來索回全數價金)
廠商最不該做的就是以駝鳥心態讓消費者繼續用生命去跟他的瑕疵品博發生意外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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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嘗試在民間的保養廠先找出問題所在,BMW的車一定有很多車廠會修的,讓在訴訟的期間至少這台車還可以使用 以前我開的車也有發生過行進間熄火(還是在高速公路),後來居然是「積碳」所造成的;所以以後保養時都要求技師好好的幫忙注意(當然我的車過保固後就不曾在原廠保養過了) | |||
其實這點很容易回答
只要你的車不是在汎德直營或是簽約的保養廠回修保養
那之後你的車出了什麼問題它可以一概不與以負責
我的車牽車到現在不過半年多一點, 也都還在保固期間, 一處未改, 當然這是汎德責無旁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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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公平為由,因只讀了版主的文章,並不知汎德(BMW在台代理)方面的說辭(前因後果)是否與版主大大一致,所以以下言論只以假設版主大大的內容是真實為前提,就事論事,以多方經驗提出建言,並無任何立場並與各人無關. 如果此事件發生于美加,只有一個結果,代理商或保險會賠到消費者滿意為止,但如果發生在東南亞,也只有一個結果,消費者主動與代理妥協,各退一步,就好比有大大建議的各消六萬的方法.生意照作,車照開. 以目前臺灣的狀況,代理是不會讓步的,而要消費者犧牲更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頭到尾消費者都被害人,有一個方法可行,法律途徑,理由有以下數點: 1.外加十二萬是騙局,此點代理已違法,不公平交易,因為產品為暇疵不合理價出售.好比賣一顆蘋果10元,但已爛了一半卻遮住,等買家發現卻說要買家加五元換新的,但其實當初爛一半的蘋果最多只值五元確賣了了10元.所以如果要加十二萬,那必需以退還車子修到全好的費用為前提,因為就算賣二手車,不是只扣折舊,也扣故障.這是跨國貿易常用技巧,別被騙走. 2.代理商的權力是價位,行銷,產品選擇...等,而義務的基礎是與消費者平行的,所以代理商並為履行義務與權力,此事件違法的是代理商不是供應商. 3.消費者已受害在時間,精神,壓力...等,並付出相當財力面對事件,而相對應享受到因為產品而得到的生活品質也 全部失去,這都是被害損失與間接損失,必需得到賠償,以美加的水準甚至會補償到被害人因事件而損失的假期. 4.消費者在此事件有完整的文件與記錄,其實非常足夠了,在美國,甚至有人會利用此類事件來發生小意外而獲取巨額賠償,只因為有白紙黑字在先,所以不得不賠,也造就只要有風險,商家會在第一時間以最少付出解決. 以上 | |||
先感謝fritz沒有質疑我的發言可信度(還好我有去要了所有的維修紀錄)
我只能說台灣的消費者保護環境實在沒有很健全(當然美國那樣連喝咖啡燙到都要告是有點過了頭~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消費者通常在不清楚自己的權力的情況下
很容易因為時間壓力, 安全考量, 及車商的遊說, 而最後繳械投降接受車商的條件
因為台灣環境不像美國
有這種消費糾紛發生, 一堆律師會主動免費幫消費者打官司
廠商知道消費者不再是無知好騙的個人了, 所以多會主動處理並賠償
只能說台灣消費者要自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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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方向盤鎖死最為嚴重 絶不能妥協😠 堅持到底 別在花錢受委曲😞 加油加油加油😀 | |||
其實引擎熄火時方向盤會自動鎖死本是美意, 有防盜的功能
但是那是在車輛一切正常的情形下
發生行進間熄火時如果方向盤鎖死
不只你失去了動力, 就連方向的操作都沒了, 不管你車上再多ABS, DTC, DTS, 等高科技配備
屆時你能夠依靠的就是安全帶跟平日燒香拜拜的功德了~大概連安全氣囊都不會作用了~
到時發生像我在陽明山上熄火的問題, 就只能
1. 緊急煞車並禱告後方不要追撞, 或
2. 慢慢用慣性滑行並打警示燈, 並禱告可以滑到安全的地方, 而非山溝或是山谷下
因為現在車子在預防引擎啟動爆衝, 所以都會設計需踩著煞車才能啟動
即使你的熄火只是暫時的, 但你又如何能在馬路的正中央突然踩住煞車試圖重新發動呢?
更別說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了~
可憐...
這種情況在美國真是好辦到不行,
以加州法令,一個月之內有任何故障可以換車,換了三次可以退車.
車商敢亂搞?
沒問題,反正想告死它撞大錢的律師滿街都是😆
在台灣....還是買品質好一點的車吧?
這種情況在美國真是好辦到不行,
以加州法令,一個月之內有任何故障可以換車,換了三次可以退車.
車商敢亂搞?
沒問題,反正想告死它撞大錢的律師滿街都是😆
在台灣....還是買品質好一點的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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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 這種情況在美國真是好辦到不行, 以加州法令,一個月之內有任何故障可以換車,換了三次可以退車. 車商敢亂搞? 沒問題,反正想告死它撞大錢的律師滿街都是😆 在台灣....還是買品質好一點的車吧? | |||
當初也是看在BMW品牌的份上,覺得這應該是一台值得購買的好車
你說哪家產品沒有一點點的瑕疵,很難...
但是更重要的是發生問題的後續"維修保養技術"以及"售後服務的處理態度"
在我的案件中
瑕疵車已經是既成事實
但是汎德在後面兩點的處理上, 讓我相當失望以及不滿...屢修不好+官僚推託的回應態度
也讓我從此對BMW的產品,品牌,以及汎德失去任何的信心...
所以才會堅持退車還錢,不再接受換車及其他條件.
以後更不會再把BMW放在心目中的好車名單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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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美國真是好辦到不行, 以加州法令,一個月之內有任何故障可以換車,換了三次可以退車. 車商敢亂搞 | |||
對啊, 台灣未何都沒有人, 想去推動這樣的「檸檬條款」?.....如果有機構和立委願意配合, 小弟絕對站出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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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台灣未何都沒有人, 想去推動這樣的「檸檬條款」?.....如果有機構和立委願意配合, 小弟絕對站出來支持.... | ||||||||||||
支持推動「檸檬條款」
支持推動「檸檬條款」
支持推動「檸檬條款」
支持推動「檸檬條款」
支持推動「檸檬條款」
各位親愛的網友们😍大家來連署.........😍
為保護自身購車消費權益🙂大家站出來吧😍😍
😠😠😠
http://news.u-car.com.tw/news-detail.asp?nid=5805 😀
http://news.u-car.com.tw/news-detail.asp?nid=5805 😀
BMW出包的機率太低了,所以開版大大的感受並非每個人的感受,所以這件事算大大倒楣。
如果要汎德或BMV低頭,除非這個品牌10台新車有9台出事,大大才有機會得到平反。
但是很難吧。
如果要汎德或BMV低頭,除非這個品牌10台新車有9台出事,大大才有機會得到平反。
但是很難吧。
朋友導正我對工作的觀念,他說:「職業無貴賤」
然後又說:「但是有錢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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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出包的機率太低了,所以開版大大的感受並非每個人的感受,所以這件事算大大倒楣。 如果要汎德或BMV低頭,除非這個品牌10台新車有9台出事,大大才有機會得到平反。 但是很難吧。 | |||
我想其實不是BMW出包的機率太低了
我常在BMW車友的網站或是其他汽車討論版看到BMW系列車輛的大大小小問題以及車主抱怨
大家能否有同感當然因人而異
但是就像我之前也提過的
今天買賣都是在政府法律的規範下進行的, 大家不偷不搶
所以也沒有說廠商或是消費者"倒楣"的問題, 大家只是根據事實在討論 (當然沒有人希望遇到這種事情)
因為"倒楣"兩字並無法解決問題
如果人身安全出了事, "倒楣"兩字也無法讓受害者獲得賠償
10台車即使只有一台車故障...那就是故障...
"故障的事實以及造成的損害"不會因為"發生機率的多寡"而有所改變
試問這位大大, 如果你去吃一碗麵, 吃到一半發現有一隻蟑螂在裡面
你會覺得說"反正只有我這碗有蟑螂", 老闆煮的其他99碗都沒有
所以自己摸摸頭就算了, 繼續把那碗麵吃完嗎?
jeff你好:16日看到你的文章,深感不平也為你傳給網友
但也引發爭議,正反都有。本人也是該廠牌的車友
14日後的文章後續如何😞
還有能否提共更有利的例子 如存證信的圖或消保官的回覆
本人最想了解就是還有你在5/16 20;44;55回覆的內容
(汎德高層喔~營業部最大的副總+協理+副理+竹圍廠的廠長+服務部的經理+行銷部的副總...都知道我車子的問題)😞
副總的處裡方法也和協理一樣嘛
還有車子 熄火時事否都不能控制
如果 都如你說的的相信很多人會認同你的看法 加油
車友的人 筆
但也引發爭議,正反都有。本人也是該廠牌的車友
14日後的文章後續如何😞
還有能否提共更有利的例子 如存證信的圖或消保官的回覆
本人最想了解就是還有你在5/16 20;44;55回覆的內容
(汎德高層喔~營業部最大的副總+協理+副理+竹圍廠的廠長+服務部的經理+行銷部的副總...都知道我車子的問題)😞
副總的處裡方法也和協理一樣嘛
還有車子 熄火時事否都不能控制
如果 都如你說的的相信很多人會認同你的看法 加油
車友的人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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