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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條款)讓很多守本分駕駛人因一時運氣不佳,撞上一個不守本分的駕駛人,只因為大車撞小車,大車該死,這種不合乎邏輯的條例,吃上官司,甚至賠了很多錢,所以這個法官.讚讚讚😍 也奉勸大家守法 | ||||||||||||||||||||||
支持+1
愛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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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假如撞上了在快車道發傳單的人......那到底算誰錯........ 因為我記得台灣的交通法好像有這條「行人路權」(就是行人在車道上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每次看到這些人流穿梭在車陣當中,就覺得很無奈~ 雖然同情他們在太陽下面發傳單的辛苦........😩😩 | |||
小弟以前也是看他們很辛苦,所以都會幫忙消化單子,反正拿來可以當吃飯的墊子。
不過自從政府宣導以後就沒有再拿了,想想也對,如果大家都跟他們拿單子或買玉蘭花,就會有誘因讓他們繼續出現,萬一發生事故我想我拿了也會有間接責任。😇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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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 |||
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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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該有看過錄影帶吧 有的大型重機車上都會裝置錄影機 再說闖紅燈被撞死也是活該 都沒有跟他討賠償了,還敢上訴 還有那個檢察官最好也再回去進修一下 是非不分 | |||
再說闖紅燈被撞死也是活該
人都死了,就算是當時肇事的重機騎士應該也不希望被他撞的人死掉吧
討論事件對錯就好,別連這種話都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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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 |||
我同意法官的判決
不然我只要缺錢 就找個最有錢的被他撞死 那我不就發了
但是新聞媒體確常常用不同的標題 幫助他們心中的被害人
被起訴 我不覺得有罪 但是常常誰誰被以起訴 媒體稿的軒然大波 最後沒罪 全臺灣也沒人記得
這也是一種操弄手段來迷惑大眾
我叫 小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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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 |||
難得有清醒的法官,支持這個判決 🙂
三重埔土流氓-->woo大大~黑色CRV2
中山瓜農兼藥頭-->老王~黑色奶罩公車W210
😌不處罰守法的人,本來就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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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法官的判決 不然我只要缺錢 就找個最有錢的被他撞死 那我不就發了 但是新聞媒體確常常用不同的標題 幫助他們心中的被害人 被起訴 我不覺得有罪 但是常常誰誰被以起訴 媒體稿的軒然大波 最後沒罪 全臺灣也沒人記得 這也是一種操弄手段來迷惑大眾 | ||||||||||||
灣道大大,
事情若是: 重機騎士一個人, 沒行車紀錄器, 騎到一樣的這個路口, 撞上一樣的對造, 只差對造那方有一群當地證人(不一定要全是親友), 尤其還是大車撞小車, 那麼這群證人會講什麼+法官怎麼判...那可就很值得玩味了. 開車出遊裝行車紀錄器自保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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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好,警惕那些好愛闖紅燈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 如果今天老翁不闖紅燈還會有這樁悲劇嗎? 事情的"因"是違規,"果"是死亡。 重機騎士還平白要受傷要修理機車, 若沒有闖紅燈,就沒這件事了, 判無罪是天公地道。 | |||
有同感
今天換作我是重機或者是駕駛人,撞到了闖紅燈或者任意穿越馬路的行人
對方被我撞成重傷或者半身不遂,我豈不是要負擔他下半輩子...
這對遵守交通的駕駛人,相信很不公平..
若沒有違規的因,哪來的死亡傷害的果?
於
2008/07/25 10:23:13
發文
我覺得警察應該取締那種,騎車開車會危害到別人的駕駛
而不是只看有沒有超速,有沒有違規右轉等等
真正發生重大車禍的都是在不容許的情況下而逞強造成的,速度並非原罪
我有一次開車也是,一個老阿伯騎腳踏車,直接從路邊給我
往中間車道騎,更扯的是連看都沒有看,害我剎車踩死,車橫在路上
還好沒有撞到,可是那個阿伯居然完全沒有發現這件事情,顧著往前
像這種人有資格在馬路上使用交通工具嗎?不能因為老就可以這樣吧!
還有遇過一個阿桑,她騎車要左轉,可是她又過不去,直接在車道上待轉
如果撞到她又是別人的錯?!
一般社會的心理都是這樣,看到老人或者婦人都會縱容他們的行為
真的是不應該
而不是只看有沒有超速,有沒有違規右轉等等
真正發生重大車禍的都是在不容許的情況下而逞強造成的,速度並非原罪
我有一次開車也是,一個老阿伯騎腳踏車,直接從路邊給我
往中間車道騎,更扯的是連看都沒有看,害我剎車踩死,車橫在路上
還好沒有撞到,可是那個阿伯居然完全沒有發現這件事情,顧著往前
像這種人有資格在馬路上使用交通工具嗎?不能因為老就可以這樣吧!
還有遇過一個阿桑,她騎車要左轉,可是她又過不去,直接在車道上待轉
如果撞到她又是別人的錯?!
一般社會的心理都是這樣,看到老人或者婦人都會縱容他們的行為
真的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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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 ||||||||||||
那大大是了解的人, 請見小弟回彎道大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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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 |||
今天有小偷闖空門時,不慎在你家踩到你沒丟到圾垃桶的香蕉皮,
我想小偷告你過失偒害也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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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說明一下… 蒐證是檢查官的職責… 法官只是依照合法的證據… 去做合理的判決… | ||||||||||||
無罪假定...希望能落實到台灣每個角落, 每個案件, 每個人. 希望那天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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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大是了解的人, 請見小弟回彎道大的文. | ||||||||||||||||||||||
哇喜 彎刀
你也可以叫我小賀
因為我 叫小賀(叫請用台語 小賀用國語)
我叫 小賀啦
另外補充案例來證明死要錢
小弟的小弟
很久很久以前撞到了一個 闖紅燈的孝連耶
送它回老家了
因為我弟喝了一瓶台灣脾酒 他非常擔心會進去關 不過當時酒測值0.15有過 目擊者 證明對方闖紅燈
父親用盡苦心賠了一些錢跟人合解 但是勒 對方不滿意金額 所以還是告 要藉此多凹點錢 ( 希望我们拿錢出來給他徹消告訴)
好險後來 過去致死也是緩刑
父親老關念 認為別人掛了 道義上就是要賠
但要是遇到不怕死的 怎麼辦 常常開車在路上 就是遇到有人騎腳踏車連一片反光鏡都沒有的怪人 常常走在路中間的怪人 如果是你遇上了 你一定也會感覺遇到了 詐騙集團吧
小弟的小弟
很久很久以前撞到了一個 闖紅燈的孝連耶
送它回老家了
因為我弟喝了一瓶台灣脾酒 他非常擔心會進去關 不過當時酒測值0.15有過 目擊者 證明對方闖紅燈
父親用盡苦心賠了一些錢跟人合解 但是勒 對方不滿意金額 所以還是告 要藉此多凹點錢 ( 希望我们拿錢出來給他徹消告訴)
好險後來 過去致死也是緩刑
父親老關念 認為別人掛了 道義上就是要賠
但要是遇到不怕死的 怎麼辦 常常開車在路上 就是遇到有人騎腳踏車連一片反光鏡都沒有的怪人 常常走在路中間的怪人 如果是你遇上了 你一定也會感覺遇到了 詐騙集團吧
我叫 小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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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喜 彎刀 你也可以叫我小賀 因為我 叫小賀(叫請用台語 小賀用國語) | ||||||||||||||||||||||||||||||||
Sorry, 大大您這匿稱...還蠻不錯的, 有次被網兄說我亂解讀, "我家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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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叫我小賀ㄛ😀
我叫 小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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