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費逾期未繳罰單(車子已經賣掉了)
看是在車子過戶之前還是之後
停車單如果是過戶之前開單的 還是算你的
停車單如果是過戶之前開單的 還是算你的
小弟家之前才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來的行政執行處執行命令,說有三萬四的罰款沒繳清,但是我老爸說那台車過戶的時候已經有繳很多錢!而且也已經過戶掉了,那張罰單是過戶前(至少超過一個禮拜前)開的,小弟記得有罰單沒繳清車不能過戶,但是車子都已經過戶了8年又突然寄這張來!也不知道監理所在想什麼~~
停車費是地方政府的和中央政府無關,你又沒有強制令當然可以過戶,
欠的停車費是按照當初的所有人去追討,你還是乖乖的去繳費吧。
欠的停車費是按照當初的所有人去追討,你還是乖乖的去繳費吧。
變成逾期未繳的罰單
總金額300大洋
但是車早已經賣掉一年多了
現在在電子公路監理網站上登記著本人有此違規罰單欠繳
想請問各位先知網友們
這罰單似乎記在身分上面不是車輛上是嗎
可是欠繳紀錄上除了登記車主資料,車牌號碼確實是已經賣掉的車輛
如果說有欠費未繳當初為何賣車可過戶
有誰知道過多久會加倍呢
還是說打死都不承認 因為車已經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