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今天我幫警察上課了!!(有改管的請參考)

Vauxhall(ger1027ald)

2009/03/30 18:14:47

發文

#950179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下午一點多時
我在木柵路慢慢騎被兩個員警請到旁邊停(此時心想:幫大家出口氣的機會來了!!)
我說:"請問有什麼事嗎?"
警察:"你這非法改裝排氣管喔"
我說:"我並沒有違法喔!請你過來一下解釋給你聽"
之後我就開始幫他們上課

我的管子是卡夢魚嘴管
有良好的隔熱裝置(請他摸),也有消音塞安裝
出口更是與地面水平
他就開始沒講話了...
然後我就問他如果開單的話是要依據哪一條呢?
他說16條1項2款(跟我心裡想的答案一樣)
此時我拿出身上的公文跟法條(之前我有po文給大家參考的那些)
根據內證部警察暑 函,(上面有王卓鈞的簽名)

我說:"你這條不能亂開喔!請問您知道王卓鈞嗎?"
警察:"知道,他是暑長"
我說:"前幾天王委員他們有開記者會,畫線的地方您看一下喔!
函中明確指出16條1項2款目前只適用於"汽車所有人",並且無監理人員在場員警不得主觀判斷,導致舉發錯誤,影響民眾權益,而且監理人員需要明確指出"何以影響行車安全之事實"始得舉發"

然後我繼續問:"目前法條聽說5月才會修改,目前改裝管只要有消音和隔熱並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均屬合法法裝,請問你想用哪一條開單?"

警察:"痾.....可是上級指示我們要嚴格執行,.....公文借我看一下"

接著我說:"前陣子遇到不講理硬要開單的警察,我已經向警政署督察室檢舉執法不當"
警察很緊張說:"請問他開你哪一條?"
我說:"他想開我非法改裝,可是他開錯條,開到第18條了"
警察說:"那條不是用來開汽車的嗎?"

我說:"對呀!所以他引用法條不當已經被很多人檢舉,而且民眾可以依法行使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有規定,民眾有異議時需"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並且要拿出臨檢紀錄表把我說的話一字一句的詳細紀錄! 但他不理會我硬是要開單,並且嗆我叫我去申訴!所以我就去申訴並去督察室檢舉他了!檢舉函送的公文編號為UN2009....0341,督察室說這是要記行政懲處的!還滿嚴重的,你可以去查查"

警察說:"真的喔!那真的是太感謝你了,謝謝你提供我們這些資訊!!我們會去向上級反應並且弄清楚以後再來執行,真的很謝謝你"(他旁邊的替代役已經傻掉了= =)

然後他就開始跟我借公文在抄東西做筆記
並且抄警政署的電話(痾...這個他們也要抄喔= =)

最後那兩個警察一直跟我道謝並目送我離去...

the end!

56

則留言

3

alantw80(alantw80)

2009/03/30 18:22:29

發文

#950189 IP 250.1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是覺得只要是改管的就很討人厭,個人觀感啦!

翔(wertyuyuio)

2009/03/30 1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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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94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什麼時候模型才會變成32倍大@@"

CARgogo(cargogo)

2009/03/30 18:32:31

發文

#950201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遇到上級指導員了😀

小鋼(m2t126)

2009/03/30 18:34:08

發文

#950202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antw80 (alantw80) 所寫
還是覺得只要是改管的就很討人厭,個人觀感啦!



認同
男人嗎~日子在苦都得撐下去,爲了這個家放棄自己所有一切都值得,愛情對我來說已經是遙不可及的一個夢

小開..開房間的開(cbanks)

2009/03/30 18:41:24

發文

#950210 IP 82.20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如樓主所言
排氣口是水平的
那我想並不會影響後方的騎士
個人覺得是OK的啦
但排氣口往上翹到會影響後方騎士者
另當別論

小鋼(m2t126)

2009/03/30 18:46:32

發文

#950218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應該是曇花一現拉


等取締一陣子以後,大概又會全部拔掉八
男人嗎~日子在苦都得撐下去,爲了這個家放棄自己所有一切都值得,愛情對我來說已經是遙不可及的一個夢

mutsu(mutsu)

2009/03/30 18:54:50

發文

#950226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樓主有理,改管現在有灰色地帶,可是不會影響到後車的
的確沒有抓的理由。但我也想要讚賞一下那位警察先生
以往因為業績壓力,執法過於嚴苛而導致民怨
再加上他們內部命令上行下達根本就不確實,在會搞出這麼多包
這一位警察先生就是這樣,如果他們內部長官
一直都有強力要球正確宣導,哪會只有找記者的時候
才有監理所與環保局的稽查人員在,
平常抓違規,就只有一個普通員警加上個替代役?
可是至少他願意聽小市民說什麼
很多警察都是開了再說,反正怎樣最麻煩的
都會是我們這些市井小民,而不是波力士大人

歸陪(b00449)

2009/03/30 19:08:59

發文

#950238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2t126 (小鋼) 所寫
回應 alantw80 (alantw80) 所寫
還是覺得只要是改管的就很討人厭,個人觀感啦!



認同
我認同一半
我會在看看他帶的安全帽
戴西瓜皮或洞洞帽我直接認定這是死台客,也不顧別人死活的

戴有牌的3/4帽或全罩我就不那麼反感😀

小鋼(m2t126)

2009/03/30 19:14:50

發文

#950252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m2t126 (小鋼) 所寫
回應 alantw80 (alantw80) 所寫
還是覺得只要是改管的就很討人厭,個人觀感啦!



認同
我認同一半
我會在看看他帶的安全帽
戴西瓜皮或洞洞帽我直接認定這是死台客,也不顧別人死活的

戴有牌的3/4帽或全罩我就不那麼反感😀



可是我的單車就是洞洞帽😰😰😰😰😰😰
男人嗎~日子在苦都得撐下去,爲了這個家放棄自己所有一切都值得,愛情對我來說已經是遙不可及的一個夢

Vauxhall(ger1027ald)

2009/03/30 19:15:07

發文

#950253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2t126 (小鋼) 所寫
我覺得應該是曇花一現拉


等取締一陣子以後,大概又會全部拔掉八


就看看政府的智慧啦
要怎麼修法.才能做到公平
台灣不可能做到禁止改裝的.
不然就像這次事件一樣.亂開單.被投訴.
不到24小時政策大轉彎
自己打自己巴掌.

我覺得先提昇警察的知識水準吧!
抓改裝就算了.連原廠也抓
抓T-MAX原廠管是翹管.警察自己也騎T-MAX 500
怎麼不說自己也違規

法規條文已經幾百年前訂的
就像之前某大大說的
LED大燈非法. Lexus沒辦法賣車.
不修法不跟上時代.沒有一定標準.那永遠都有爭議在







歸陪(b00449)

2009/03/30 19:17:35

發文

#950256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2t126 (小鋼) 所寫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m2t126 (小鋼) 所寫
回應 alantw80 (alantw80) 所寫
還是覺得只要是改管的就很討人厭,個人觀感啦!



認同
我認同一半
我會在看看他帶的安全帽
戴西瓜皮或洞洞帽我直接認定這是死台客,也不顧別人死活的

戴有牌的3/4帽或全罩我就不那麼反感😀



可是我的單車就是洞洞帽😰😰😰😰😰😰
你單車有改管嗎😵😵

歸陪(b00449)

2009/03/30 19:20:22

發文

#950261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新竹名產↓以黑白&米黃居多😀

狐狸(wishzoption)

2009/03/30 19:21:57

發文

#950264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改管後
只要不違法 也不影響他人<顏射 ~ 噪音~ .....>

我想沒人會去管你 改不改管

小三(a665433)

2009/03/30 19:28:59

發文

#950271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大你真厲害...........好評奉上嘍..
工作真的不好找............

王三寶(suzuki8899)

2009/03/30 19:30:23

發文

#950275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些條子連取締之前也不做足功課😌
有一分證據, 說一分真話。

啥咪最夯(noway911)

2009/03/30 1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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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87 IP 242.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1027ald (gerald) 所寫
今天下午一點多時
我在木柵路慢慢騎被兩個員警請到旁邊停(此時心想:幫大家出口氣的機會來了!!)
我說:"請問有什麼事嗎?"
警察:"你這非法改裝排氣管喔"
我說:"我並沒有違法喔!請你過來一下解釋給你聽"
之後我就開始幫他們上課

我的管子是卡夢魚嘴管
有良好的隔熱裝置(請他摸),也有消音塞安裝
出口更是與地面水平
他就開始沒講話了...
然後我就問他如果開單的話是要依據哪一條呢?
他說16條1項2款(跟我心裡想的答案一樣)
此時我拿出身上的公文跟法條(之前我有po文給大家參考的那些)
根據內證部警察暑 函,(上面有王卓鈞的簽名)

我說:"你這條不能亂開喔!請問您知道王卓鈞嗎?"
警察:"知道,他是暑長"
我說:"前幾天王委員他們有開記者會,畫線的地方您看一下喔!
函中明確指出16條1項2款目前只適用於"汽車所有人",並且無監理人員在場員警不得主觀判斷,導致舉發錯誤,影響民眾權益,而且監理人員需要明確指出"何以影響行車安全之事實"始得舉發"

然後我繼續問:"目前法條聽說5月才會修改,目前改裝管只要有消音和隔熱並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均屬合法法裝,請問你想用哪一條開單?"

警察:"痾.....可是上級指示我們要嚴格執行,.....公文借我看一下"

接著我說:"前陣子遇到不講理硬要開單的警察,我已經向警政署督察室檢舉執法不當"
警察很緊張說:"請問他開你哪一條?"
我說:"他想開我非法改裝,可是他開錯條,開到第18條了"
警察說:"那條不是用來開汽車的嗎?"

我說:"對呀!所以他引用法條不當已經被很多人檢舉,而且民眾可以依法行使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有規定,民眾有異議時需"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並且要拿出臨檢紀錄表把我說的話一字一句的詳細紀錄! 但他不理會我硬是要開單,並且嗆我叫我去申訴!所以我就去申訴並去督察室檢舉他了!檢舉函送的公文編號為UN2009....0341,督察室說這是要記行政懲處的!還滿嚴重的,你可以去查查"

警察說:"真的喔!那真的是太感謝你了,謝謝你提供我們這些資訊!!我們會去向上級反應並且弄清楚以後再來執行,真的很謝謝你"(他旁邊的替代役已經傻掉了= =)

然後他就開始跟我借公文在抄東西做筆記
並且抄警政署的電話(痾...這個他們也要抄喔= =)

最後那兩個警察一直跟我道謝並目送我離去...

the end!

厲害唷
有些警察就是白目亂開單
遇到剋星了😀

愛台灣就得守交通規則(kidd6251)

2009/03/30 19:35:18

發文

#950288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很多都是為了開單而開單~~

離島居民(lock0982)

2009/03/30 19:37:31

發文

#950290 IP 92.1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老大~你真是太強了😀
替我們出了口氣...真是爽阿

歸陪(b00449)

2009/03/30 19:39:46

發文

#950295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ck0982 (D375推倒湖) 所寫
老大~你真是太強了😀
替我們出了口氣...真是爽阿
是01的大大啦😰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3/30 19:41:03

發文

#950297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版大真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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