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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之意,共犯即基於共同犯意之聯絡,著手實施犯罪之行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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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算沒玩過手槍,不過如果是五公尺就算車輛行駛中我也不會要打輪胎卻打到肩膀還是從高往下射擊,最多只是打不中輪胎,輪胎高度跟肩膀高度相差近半米,而這是理論是沒錯,不過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的錯失卻是真正的事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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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看了新聞,這顆子彈百分百從近距離開槍😠,不然跟本不可能從肩膀射入到脊髓,這根本就是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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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文章我只有一個念頭~現在的教育真的是有問題(反正只要跟阿扁一樣~能拗就拗)~如果你沒有違規誰開的了你罰單~現在看到的都是你單方面說法~事實是如何~應該還是要由雙方說明才比較有真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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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在最近被開了一張罰單,罰則是在多車道右轉,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時間是凌晨1點在楠陽和鳳南路口,紅燈右轉(該路段是可以紅燈右轉的,有拍到紅燈和右轉指示),該路段我不熟,不曉得是幾線道,但就照片來看,小弟的車是在從內數來第二和三車道之間,反正不是在最內線的車道,罰單金額是600元,其實金額不大,但被開的有點不大服氣,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的是,若該路段是三線以上的汽車道,小弟是否真的違規,若違規被罰當然無話可說,但若沒違規,雖只有600元,也要去申訴。(剛有打電話去交通裁決所,接電話的小姐問了一下資料,說先生你的罰單才600元,言下之意就是才600沒什麼好申訴的)。聽完之後就覺得真是😠,當下就決定若沒違規的話,雖然申訴有點麻煩,但還是要去申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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