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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vincentjou)

2009/08/06 06:52:04

發文

#1267067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對方想私下和解當然是想免除後續傷害有後遺症的賠償問題!
是不是奧咖爛人還有的瞧!
雖然這件車禍是版主的輸面比較大,但還是有爭議點在!
問題已經發生了,目前主要是要去解決,而不是讓或者踩剎車之類的!
這些版主難道會不清楚?
版主會來這裡問主要是想得到實質的建議幫助,要不要接受他自己會決定!
泯心自問,今天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為了區區4千塊和解?
後續的人嘴砲叫你讓或者踩剎車,聽了你心理會覺得舒服?
都是你的錯嗎?
在台北上下班開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真是看到鬼了~~


唉..........
做人厚道一點比較好啦...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YES168(peter8088)

2009/08/06 08:08:07

發文

#1267083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對方想私下和解當然是想免除後續傷害有後遺症的賠償問題!
是不是奧咖爛人還有的瞧!
雖然這件車禍是版主的輸面比較大,但還是有爭議點在!
問題已經發生了,目前主要是要去解決,而不是讓或者踩剎車之類的!
這些版主難道會不清楚?
版主會來這裡問主要是想得到實質的建議幫助,要不要接受他自己會決定!
泯心自問,今天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為了區區4千塊和解?
後續的人嘴砲叫你讓或者踩剎車,聽了你心理會覺得舒服?
都是你的錯嗎?
在台北上下班開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真是看到鬼了~~


唉..........
做人厚道一點比較好啦...


你沒看到阿杰的計程車的發言嗎?
保險公司會力爭到底的!
版主不用過失傷害刑責去談,那用什麼呢?
前方車又不是完全遵守交通規則,也是有過失的!


YES168(peter8088)

2009/08/06 08:47:05

發文

#1267139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y_r521 (阿杰的計程車) 所寫
經由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ㄧ定力爭車主權益
一但走上法院這一徒
未依行進間保持車距方式追撞前方車輛導致前車車輛受損

光是這點就得先陪對方修車費用

自己騎車所受到的傷害
就得看前車車主願不願意以第三責任險(或其他加險)出險的方式理賠你的醫療費用
只不過經由保險公司以提出異議的方式要求現場事故鑑定作為法院判定的依據來理賠你的醫療費用
不見得會全額判陪給你...

保險公司沒那麼笨..沒那麼好談...



還有..你自己的醫療收據請務必全數保留起來..
因為保險公司只看你的醫療支出收據來支付醫療費用

其他的口頭敘述自己花了多少錢在醫療上的費用
保險公司幾乎都不會承認的..


小弟再仔細看了版主畫的圖,A車已經是到路口準備切出了,但A車並未遵守交通規則打燈以及靠外側行駛!
A車是否有到路口切出應該是辯論焦點!
A車有撞到B車,這應該是可以證明A車有做準備轉彎,切出車道動作!
這樣情況下假如A車還沒到路口,車身還在主線上時,這樣的肇責應該是一半一半!
又假如A車有到路口已經切出但是還沒完全轉彎,也沒打燈!
那他的肇責應該是比較大,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轉彎或切換車道前未注意後方來車!

VinCEnT(vincentjou)

2009/08/06 09:38:17

發文

#1267262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對方想私下和解當然是想免除後續傷害有後遺症的賠償問題!
是不是奧咖爛人還有的瞧!
雖然這件車禍是版主的輸面比較大,但還是有爭議點在!
問題已經發生了,目前主要是要去解決,而不是讓或者踩剎車之類的!
這些版主難道會不清楚?
版主會來這裡問主要是想得到實質的建議幫助,要不要接受他自己會決定!
泯心自問,今天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為了區區4千塊和解?
後續的人嘴砲叫你讓或者踩剎車,聽了你心理會覺得舒服?
都是你的錯嗎?
在台北上下班開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真是看到鬼了~~


實在不懂你的訴求是什麼?
在台北開車不需保持安全距離?
在台北開車最好不要轉彎,
因為當你打方向燈的那一煞那, 你已經變身活動提款機?
唉...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VinCEnT(vincentjou)

2009/08/06 09:42:36

發文

#1267269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我今天也是想好好合解 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說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因為他的保險人員已經介入調查了
所以他說只好等30天後的裁定了


並不會因為保險公司介入, 而來不及和解.
主控權還是在車主, 不是在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一定會叫車主不要和解, 這樣才有利潤...

還是可以跟車主談談, 或許還有機會和解.
也有可能車主一聽後保桿要修七八仟, 就不想和解了...

人沒事就好, 平安最重要.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300的VR4(psc112952002)

2009/08/06 10:49:13

發文

#1267457 IP 250.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後車撞前車本來就是後車不對因為未保持安全車具機車應於前方汽車保持五公尺,還有眼睛是看前面不是看後面,前方汽車不論是不是違規哪都是它於前方或著轉彎處的車主糾分,至於後方車主追撞前方就是叫做未保持安全車距,就算前方車主故意緊急剎車導致後方追撞哪也叫做為保持安全距離,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車距才對,對方肯賠償你就不錯了就算告上交通裁決所你也為必贏對方也未必輸可能最後判決兩方都有錯最後自己賠自己

300的VR4(psc112952002)

2009/08/06 10:54:49

發文

#1267474 IP 250.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對方想私下和解當然是想免除後續傷害有後遺症的賠償問題!
是不是奧咖爛人還有的瞧!
雖然這件車禍是版主的輸面比較大,但還是有爭議點在!
問題已經發生了,目前主要是要去解決,而不是讓或者踩剎車之類的!
這些版主難道會不清楚?
版主會來這裡問主要是想得到實質的建議幫助,要不要接受他自己會決定!
泯心自問,今天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為了區區4千塊和解?
後續的人嘴砲叫你讓或者踩剎車,聽了你心理會覺得舒服?
都是你的錯嗎?
在台北上下班開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真是看到鬼了~~


唉..........
做人厚道一點比較好啦...

對阿如果開車不保持安全車距交通早就大亂,像你這種想法開車不保持安全車距哪路上有人你不就也不讓就把人撞死,小心鬼月到來撞到鬼,作人還是厚道點好

遛奶俠(cute6000)

2009/08/06 10:59:02

發文

#1267480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後方車本來就要保持足夠的剎車距離
但是這樣做就會有很多車一直不斷的插進來
一般人很難能夠容忍這種情形
導致車子都緊緊跟在前車後方
這種行車的方式只要一碰到突發事故
百分之90以上都會撞到前車
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在無充份的證據時
大都判定後方車要負較大的肇責
除非你能夠提供和前車有足夠的剎車間距證明、比如路邊的監視器
證明你並無緊緊跟隨前車
否則這種緊緊跟在車子後方,判定結果都是後方車比較吃虧
法院常常出現一種判別
比如無照駕駛出車禍,對方只要罰無照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比如對方超速出車祼,對方只要罰超速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以上這些是不是很奇怪的判定
但是法院就是這樣子
違規歸違規,罰錢了事,但你撞他就是你不對
好一點的判定,就是肇責分擔
你可能會是這一種
這時依比例去看你賠對方的錢多、還是對方要賠你的錢多來做是否要私下和解的依據了




longtime(longtime11)

2009/08/06 11:04:11

發文

#1267494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sc112952002 (300的VR4) 所寫
後車撞前車本來就是後車不對因為未保持安全車具機車應於前方汽車保持五公尺,還有眼睛是看前面不是看後面,前方汽車不論是不是違規哪都是它於前方或著轉彎處的車主糾分,至於後方車主追撞前方就是叫做未保持安全車距,就算前方車主故意緊急剎車導致後方追撞哪也叫做為保持安全距離,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車距才對,對方肯賠償你就不錯了就算告上交通裁決所你也為必贏對方也未必輸可能最後判決兩方都有錯最後自己賠自己

現狀保持5公尺?.任何緊急突發狀況都無辦法及時反應.車速的1半就是安全距離這是常識.當然在現實的車流量是很難辦到的.上訴案例.也可能是各負50%責任.若保險桿需要8000元修理費.C車就必須負4000元(A車有保險免付).在來醫藥費+休息2天薪資以1000元計算.也不過4000元.各付一半2000元.所以4000減2000元.C車說不定還要倒賠2000元. 保險公司若主張C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很有機會成立.因為C車幾乎完全沒有時間反應煞車..也就是可能沒有煞車痕..那就準備賠償A車的..😰

300的VR4(psc112952002)

2009/08/06 11:13:57

發文

#1267541 IP 250.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ngtime11 (longtime) 所寫
回應 psc112952002 (300的VR4) 所寫
後車撞前車本來就是後車不對因為未保持安全車具機車應於前方汽車保持五公尺,還有眼睛是看前面不是看後面,前方汽車不論是不是違規哪都是它於前方或著轉彎處的車主糾分,至於後方車主追撞前方就是叫做未保持安全車距,就算前方車主故意緊急剎車導致後方追撞哪也叫做為保持安全距離,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車距才對,對方肯賠償你就不錯了就算告上交通裁決所你也為必贏對方也未必輸可能最後判決兩方都有錯最後自己賠自己

現狀保持5公尺?.任何緊急突發狀況都無辦法及時反應.車速的1半就是安全距離這是常識.當然在現實的車流量是很難辦到的.上訴案例.也可能是各負50%責任.若保險桿需要8000元修理費.C車就必須負4000元(A車有保險免付).在來醫藥費+休息2天薪資以1000元計算.也不過4000元.各付一半2000元.所以4000減2000元.C車說不定還要倒賠2000元. 保險公司若主張C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很有機會成立.因為C車幾乎完全沒有時間反應煞車..也就是可能沒有煞車痕..那就準備賠償A車的..😰

所以版大你懂了嗎?對方肯賠你就不錯了,不然你可能還要倒貼

用力踩到底(lei)

2009/08/06 12:02:47

發文

#1267764 IP 189.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小弟再仔細看了版主畫的圖,A車已經是到路口準備切出了,但A車並未遵守交通規則打燈以及靠外側行駛!
A車是否有到路口切出應該是辯論焦點!
A車有撞到B車,這應該是可以證明A車有做準備轉彎,切出車道動作!
這樣情況下假如A車還沒到路口,車身還在主線上時,這樣的肇責應該是一半一半!
又假如A車有到路口已經切出但是還沒完全轉彎,也沒打燈!
那他的肇責應該是比較大,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轉彎或切換車道前未注意後方來車!



你的肇責怎麼估的? 經驗?

longtime(longtime11)

2009/08/06 12:11:00

發文

#1267794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ngtime11 (longtime) 所寫
回應 psc112952002 (300的VR4) 所寫
後車撞前車本來就是後車不對因為未保持安全車具機車應於前方汽車保持五公尺,還有眼睛是看前面不是看後面,前方汽車不論是不是違規哪都是它於前方或著轉彎處的車主糾分,至於後方車主追撞前方就是叫做未保持安全車距,就算前方車主故意緊急剎車導致後方追撞哪也叫做為保持安全距離,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車距才對,對方肯賠償你就不錯了就算告上交通裁決所你也為必贏對方也未必輸可能最後判決兩方都有錯最後自己賠自己

現狀保持5公尺?.任何緊急突發狀況都無辦法及時反應.車速的1半就是安全距離這是常識.當然在現實的車流量是很難辦到的.上訴案例.也可能是各負50%責任.若保險桿需要8000元修理費.C車就必須負4000元(A車有保險免付).在來醫藥費+休息2天薪資以1000元計算.也不過4000元.各付一半2000元.所以4000減2000元.C車說不定還要倒賠2000元. 保險公司若主張C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很有機會成立.因為C車幾乎完全沒有時間反應煞車..也就是可能沒有煞車痕..那就準備賠償A車的..😰

不過版大也不用擔心.因為你也可以申請出險.你如果是在上班時間(途中).發生意外.可以向公司申請意外險.在來就是自身醫療險+意外險.在來就是機車強制險部份.有擦傷+腦震盪.幾乎都可以賠.一天就以1500元至2000元住院計算.至少可以申請到6000元+醫療實支實付.加減起來最少有1萬.所以不用擔心啦...人平安沒事就好.下次注意安全距離.

Banson(nokia831019)

2009/08/06 12:13:24

發文

#1267798 IP 189.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想開板大就認了吧
因為法律沒有"在何時不能緊急煞車"的規定
反正後車就是要保持距離就對了

這是標準的追撞

極光(speed240)

2009/08/06 12:17:03

發文

#1267808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管它前方撞的西哩嘩啦

未保持安全距離,這條就是專門用來修理後車

不然大家開車或騎機車除了看前面不就還要看後面,擔心後車跟太近了,出事還要賠後方 😌

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也是要看肇責比例,就算有好了,判刑,易科罰金,一般還是有可能緩刑

況且後車輸面大,前車還不一定有肇責問題,一但鑑定報告出來,如無過失,也就無過失傷害的問題

版大也無法提告

以上都先拋開不談,光賠償前車損,我看就吃不消了前車最多有刑責問題至於賠償問題還在很後面

人家有保險也不會去擔心那個啦~~~~~😌

無不宅(glass)

2009/08/06 12:47:12

發文

#1267879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要分為兩起事故來看
A車違規右轉擦撞機車為一起事故
版主未注意追撞A車為一起事故
不管前方誰對誰錯
後車追撞責任一定跑不掉
如果已經送裁決而對方保險公司在處理
其實A車車主是不會再理會的
因為要賠也不是他的事
除非版主受傷提出刑事告訴
但肇責判定我覺得就算不是版主全錯
責任比例也是比較高的
看能不能再談和解算了
不然就把自己損害的費用盡量能加就加
到時要按比例分攤時比較有利

flycode(flycall)

2009/08/06 12:47:13

發文

#1267880 IP 75.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我是本文的發問者. 我和A汽車和B車都是在外車道 同一道
不是你畫的內外車道唷...故我畫了一個還原圖

我今天打電話給車主說想私下合解
他說他原本的本意也是要合解的 但當時我在醫院時沒有馬上說要合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已經介入了
他說現在也只有等30天後的判決 保險公司會依那份裁定來覺得是怎麼樣.A汽車是BENZ車
他說現在保險公司是比較想用修理的 要7~8000元
我今天也接到他的保險人員打電話問我事情的經過 並要我保留所有我去看醫生的診斷證明
現在一切就只有等警察的材定了><

人沒事最重要, 平安就是福...頭還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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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路權原則,直行車的路權優先於轉彎車,
汽車因右轉未打方向燈,撞到你前方的機車而停車,
因你是騎在慢車道,這是機車應有的路權,只要你有和"前方的機車"保持安全距離就好了!

依安全距離原則,大約時速30公里要保持4.5公尺,時速40公里要保持8公尺安全距離,
因汽車車長約4.5公尺,你距離汽車1~2公尺,和前被撞機車的距離約5~6公尺,
只要你的時速是在30公里以內,應該就不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需承擔部份責任。

潛水艇(e320cdi)

2009/08/06 12:50:30

發文

#1267894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ute6000 (鋼鐵人) 所寫
後方車本來就要保持足夠的剎車距離
但是這樣做就會有很多車一直不斷的插進來
一般人很難能夠容忍這種情形
導致車子都緊緊跟在前車後方
這種行車的方式只要一碰到突發事故
百分之90以上都會撞到前車
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在無充份的證據時
大都判定後方車要負較大的肇責
除非你能夠提供和前車有足夠的剎車間距證明、比如路邊的監視器
證明你並無緊緊跟隨前車
否則這種緊緊跟在車子後方,判定結果都是後方車比較吃虧
法院常常出現一種判別
比如無照駕駛出車禍,對方只要罰無照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比如對方超速出車祼,對方只要罰超速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以上這些是不是很奇怪的判定
但是法院就是這樣子
違規歸違規,罰錢了事,但你撞他就是你不對
好一點的判定,就是肇責分擔
你可能會是這一種
這時依比例去看你賠對方的錢多、還是對方要賠你的錢多來做是否要私下和解的依據了



比如無照駕駛出車禍,對方只要罰無照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比如對方超速出車祼,對方只要罰超速的錢,其它車損都是撞它的人要全賠

+1 字字珠璣

flycode(flycall)

2009/08/06 12:56:00

發文

#1267914 IP 75.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sc112952002 (300的VR4) 所寫
後車撞前車本來就是後車不對因為未保持安全車具機車應於前方汽車保持五公尺,還有眼睛是看前面不是看後面,前方汽車不論是不是違規哪都是它於前方或著轉彎處的車主糾分,至於後方車主追撞前方就是叫做未保持安全車距,就算前方車主故意緊急剎車導致後方追撞哪也叫做為保持安全距離,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車距才對,對方肯賠償你就不錯了就算告上交通裁決所你也為必贏對方也未必輸可能最後判決兩方都有錯最後自己賠自己

非也! 路權是最優先,其他什麼安全距離/速限/前車後車都是其次!

直行車的路權優先於轉彎車的路權,
轉彎車因要侵入直行車的路權,會讓直行車無法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轉彎車才要先讓直行車。

以這個案例而言,只要發文者與"前方機車"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超速,就不可能輸!

omia(omia)

2009/08/06 13:01:28

發文

#1267922 IP 187.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我是本文的發問者. 我和A汽車和B車都是在外車道 同一道
不是你畫的內外車道唷...故我畫了一個還原圖

我今天打電話給車主說想私下合解
他說他原本的本意也是要合解的 但當時我在醫院時沒有馬上說要合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已經介入了
他說現在也只有等30天後的判決 保險公司會依那份裁定來覺得是怎麼樣.A汽車是BENZ車
他說現在保險公司是比較想用修理的 要7~8000元
我今天也接到他的保險人員打電話問我事情的經過 並要我保留所有我去看醫生的診斷證明
現在一切就只有等警察的材定了><

人沒事最重要, 平安就是福...頭還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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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路權原則,直行車的路權優先於轉彎車,
汽車因右轉未打方向燈,撞到你前方的機車而停車,
因你是騎在慢車道,這是機車應有的路權,只要你有和"前方的機車"保持安全距離就好了!

依安全距離原則,大約時速30公里要保持4.5公尺,時速40公里要保持8公尺安全距離,
因汽車車長約4.5公尺,你距離汽車1~2公尺,和前被撞機車的距離約5~6公尺,
只要你的時速是在30公里以內,應該就不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需承擔部份責任。


"機車行駛在汽車後方,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這點我沒聽說過,以後開車要特別注意後方的機車了.😰

flycode(flycall)

2009/08/06 13:23:22

發文

#1268008 IP 75.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mia (omia)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我是本文的發問者. 我和A汽車和B車都是在外車道 同一道
不是你畫的內外車道唷...故我畫了一個還原圖

我今天打電話給車主說想私下合解
他說他原本的本意也是要合解的 但當時我在醫院時沒有馬上說要合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已經介入了
他說現在也只有等30天後的判決 保險公司會依那份裁定來覺得是怎麼樣.A汽車是BENZ車
他說現在保險公司是比較想用修理的 要7~8000元
我今天也接到他的保險人員打電話問我事情的經過 並要我保留所有我去看醫生的診斷證明
現在一切就只有等警察的材定了><

人沒事最重要, 平安就是福...頭還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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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路權原則,直行車的路權優先於轉彎車,
汽車因右轉未打方向燈,撞到你前方的機車而停車,
因你是騎在慢車道,這是機車應有的路權,只要你有和"前方的機車"保持安全距離就好了!

依安全距離原則,大約時速30公里要保持4.5公尺,時速40公里要保持8公尺安全距離,
因汽車車長約4.5公尺,你距離汽車1~2公尺,和前被撞機車的距離約5~6公尺,
只要你的時速是在30公里以內,應該就不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需承擔部份責任。


"機車行駛在汽車後方,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這點我沒聽說過,以後開車要特別注意後方的機車了.😰

路權原則,和是否保持安全距離無關。

轉彎時本來就要看後方來車啊!要不然照後鏡要做什麼?難道轉彎可以隨便轉嗎?
為何國外考駕照在轉彎時還要轉頭看才能考過?
因為這都是依照路權原則而制定的法規,
法規的原則都這樣了! 法院的判決當然也會這樣判。

比方說,斑馬線是行人有優先路權,
機車/汽車只要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
就算行人闖紅燈,機車/汽車同樣要付相對較大的責任。

行人闖紅燈雖然行人也有錯,也頂多是讓機車/汽車少付一點責任而已!
不可能由行人承擔大部份的責任。

但若機車在高速公路上走,因為高速公路是汽車專屬路權,
若機車騎車在高速公路被撞死,只要汽車沒扯到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就不需要付什麼責任。
甚至於高速公路上的機車騎車還要理賠汽車。當然,汽車道義上的責任難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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