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違規 警察硬拉害人摔車再用腳踹
抓槍擊要犯怎麼沒有這種魄力😞
這就是台灣的阿SIR
這就是台灣的阿SIR
活該...誰叫他自己不停車, 還怪警察
警察素質高低差很多,這位警察會去顧路不令人意外
要和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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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誰叫他自己不停車, 還怪警察 | |||
國家應該沒賦予警察這樣的權力吧?
要和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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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誰叫他自己不停車, 還怪警察 | |||
+1😴好像還衝撞到警察耶...😲😌
2011年6月-武嶺單車行.2012環島行.
於
2010/09/28 14:31:03
發文
嘿嘿
霉體又使出標題殺人法 準備來製造一面倒的「民氣」了 ... 😆
如果是衝撞員警在先,這樣的執法剛剛好而已
沒補他兩顆子彈算不錯了
霉體又使出標題殺人法 準備來製造一面倒的「民氣」了 ... 😆
如果是衝撞員警在先,這樣的執法剛剛好而已
沒補他兩顆子彈算不錯了
單看表面是執勤過當...
但當時實際狀況,騎士有沒有辱罵,反抗,衝撞,等不服取締的行為嗎...
如果有...
就算拿警棍貓下去,我覺得也OK啦...
但當時實際狀況,騎士有沒有辱罵,反抗,衝撞,等不服取締的行為嗎...
如果有...
就算拿警棍貓下去,我覺得也OK啦...
壓倒在地,一定是執法過當😠
但是,沒有頭開始的影片.....
沒有頭的新聞不算是新聞😌
過程如何沒人知道
有監視器就調監視畫面吧
但是,沒有頭開始的影片.....
沒有頭的新聞不算是新聞😌
過程如何沒人知道
有監視器就調監視畫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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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霉體又使出標題殺人法 準備來製造一面倒的「民氣」了 ...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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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看表面是執勤過當... 但當時實際狀況,騎士有沒有辱罵,反抗,衝撞,等不服取締的行為嗎... 如果有... 就算拿警棍貓下去,我覺得也OK啦... | |||
+ 1 還是別一昧的隨著新聞標題起舞!
如果換個結果變成在機車騎士上衣裡發現槍背袋並插著一把已上膛的90手槍及手榴彈!
不知道這些妓著標題會不會改成.....
[英勇員警!發現可疑不顧自身安危飛身攔車。以肉身擋下將發生的槍戰!]
然後會有人表揚警察的勞苦嗎?不會!因為那都是應該的!
自己違法卻敢衝撞挑戰公權力無視執法人員的態度是誰造成的?
那些只會出張嘴的人們好好想想吧!
警力無法有效的在危及時發生效用
那些隨媒體起舞怪東怪西卻不願承認事實的"群眾"要負起最大責任!
台灣的自由是最沒價值最被濫用的無價民主!
😝😝😝😝
不知道這些妓著標題會不會改成.....
[英勇員警!發現可疑不顧自身安危飛身攔車。以肉身擋下將發生的槍戰!]
然後會有人表揚警察的勞苦嗎?不會!因為那都是應該的!
自己違法卻敢衝撞挑戰公權力無視執法人員的態度是誰造成的?
那些只會出張嘴的人們好好想想吧!
警力無法有效的在危及時發生效用
那些隨媒體起舞怪東怪西卻不願承認事實的"群眾"要負起最大責任!
台灣的自由是最沒價值最被濫用的無價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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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是別一昧的隨著新聞標題起舞! | ||||||||||||
新聞只會選擇想要塑造的東西來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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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只會選擇想要塑造的東西來播😞 | ||||||||||||||||||||||
機車族群的確該管一管了.連這種肉腳都管不住的話.
油門開始灌超過一半.警察能力同廢物..
常看抓違規的警察通常2個一組在前面而2個在後約50公尺.....
有的人被攔不停後面一組就準備強制攔下或追車.....
有看過被第2組攔下當場拔鑰匙開單.....可能又多開一條...😴
看影片沒看到發生前....只看發生後所以很難判定警察的錯....
雖然討厭警察開紅單還有偷拍😡但還是尊重警察的公權力....😇
有的人被攔不停後面一組就準備強制攔下或追車.....
有看過被第2組攔下當場拔鑰匙開單.....可能又多開一條...😴
看影片沒看到發生前....只看發生後所以很難判定警察的錯....
雖然討厭警察開紅單還有偷拍😡但還是尊重警察的公權力....😇
只會欺善怕惡 😝 😝 😝
The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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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失當! 警絆車押人抓違規 更新日期:2010/09/27 16:46 台北縣永和一名機車騎士,因為交通違規,在路上被警察攔下,沒想警察竟然先將車絆倒後,再把人壓在地上,甚至還踢人,離譜的執法的過程被人用手機拍下來,警方事後也承認疏失。 受了傷的騎士被警察撲倒坐在地板上,雙手雙腳都還流著血,但幾名員警圍了過去將他壓制在地,要求騎士拿出證件來,騎士就這樣趴在地板上慢慢掏出證件,這時體型壯碩的員警,竟然用腳踹了他一下,騎士嚇得直發抖,到底是為什麼會受到這樣的對待?騎士蘇先生左手肩膀手肘扭傷,腳上還包著紗布,原來是因為騎車經過這裡違規左轉,只是因為沒有兩段式左轉,警方就用這麼激烈的手段害騎士受傷,這樣取締交通違規手法會不會太激烈了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270571703.html | |||
重點是用腳踹了他一下,這一下是多踹的吧
抓賊這麼強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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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霉體又使出標題殺人法 準備來製造一面倒的「民氣」了 ... 😆 如果是衝撞員警在先,這樣的執法剛剛好而已 沒補他兩顆子彈算不錯了 | |||
對~
如果他真的有什麼犯法的,讓他衝撞員警後逃了
難道那又要怪警察無能了嗎?
明明前面有原因不說,只強調後面的處置...
霉體....
更新日期:2010/09/27 16:46
台北縣永和一名機車騎士,因為交通違規,在路上被警察攔下,沒想警察竟然先將車絆倒後,再把人壓在地上,甚至還踢人,離譜的執法的過程被人用手機拍下來,警方事後也承認疏失。
受了傷的騎士被警察撲倒坐在地板上,雙手雙腳都還流著血,但幾名員警圍了過去將他壓制在地,要求騎士拿出證件來,騎士就這樣趴在地板上慢慢掏出證件,這時體型壯碩的員警,竟然用腳踹了他一下,騎士嚇得直發抖,到底是為什麼會受到這樣的對待?騎士蘇先生左手肩膀手肘扭傷,腳上還包著紗布,原來是因為騎車經過這裡違規左轉,只是因為沒有兩段式左轉,警方就用這麼激烈的手段害騎士受傷,這樣取締交通違規手法會不會太激烈了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270571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