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啥麼大門小門
停車就是不要去擋到人家的門
門代表啥麼意思啊?
代表有人在出入嘛~沒有人在出入他裝個門是裝好看的嗎?😌
我是絕對不停人家的門口~除非人在車上~可以隨時移車
停一下而已有需要貼那麼難去除的膠嗎?
有沒有想過你的停一下也許已經造成人家的困擾了😌
停車就是不要去擋到人家的門
門代表啥麼意思啊?
代表有人在出入嘛~沒有人在出入他裝個門是裝好看的嗎?😌
我是絕對不停人家的門口~除非人在車上~可以隨時移車
停一下而已有需要貼那麼難去除的膠嗎?
有沒有想過你的停一下也許已經造成人家的困擾了😌
住戶有進出門口的權力,而道路屬於公有地,在公有地上停車也無不可.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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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有進出門口的權力,而道路屬於公有地,在公有地上停車也無不可.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 |||
原來還有人對台灣的法治那麼有信心~給你拍拍手😀😀
就車主來講貼膠是很過份~
就地主來講~你停車停到把我家出入門口都堵住了~算過不過份?
地上未劃紅線要開啥麼單?未劃任何線的地方~拖吊能拖嗎?
把車停路邊能以啥麼法律方式解決?有違啥麼法嗎?😌
法律方式~要拖多久?光是個民事就是拖個半年一年的
法律方式依你看多久時間能解決?
對於亂停車的人~讓他不敢再停這就是最快的處理方式~~懂嗎?😌
法律沒有分好人壞人~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懂嗎?😆
如果你堅持這種想法~下次要這樣停在別人門口前
如果被破壞記得要先找的到證據~這樣才能對對方提起刑事喔😆😆
於
2011/05/15 09:32:39
發文
停車要有公德心
尤其是還不想換車的話😆
尤其是還不想換車的話😆
人生如屎 , 漂流在此萬紫千紅的水溝
有時將心比心....自己方便但影響別人..
住家門口還有做生意的店家前,
最好不要給人家擋住出入..
住家門口還有做生意的店家前,
最好不要給人家擋住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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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夾的沒人會去理會,或當成小廣告看待。 用貼的,不但讓車主知道事情嚴重性,也讓車主內心明白下次停車留點路給人家走。 你貼這張照片一直想要讓眾人對此屋主反感,但是卻沒有一個有力的理由讓大家心服可服跟站你這邊。 再來你強調自己的車是個寶貝,那屋主不也能說這棟房子是自己的金屋? 你說自己已經留條路讓屋主走,那換個角度想你為何一定要停在那個有門的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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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我說過照片上的車主不是我, 那只是中招的其中一部車而已,
我也沒說過車是我的寶貝
我中招一次後就不再停在那禁忌的區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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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排有兩間相鄰褡建的鐵皮房屋,都是沒人住的, 這小門後是雜物間跟菜園,摩拖車不停進去的 晚上週遭是很暗的,又無人居住 門上,周遭也無任何警告文字 所以,不知情的人停車時往往會忽略到這裡有個小門 我中招一次就學乖了,老婆不小心又中招一次. 其實,我要說的是,屋主可將警告函夾於雨刷臂上即可 沒必要用膠帶黏這麼大的範圍來造成清除上的困擾 小老百姓遇上了,鼻子摸一摸就走了 遇上愛車的兄弟, 那事情可能就不是那麼好解決了! | |||
那你有沒有想過
就地主來說
你沒必要停那麼靠近我出入的門~造成我出入的困擾吧
只想到自己清除的困擾~沒想到自己一時的行為已造成別人的困擾😌😌
兄弟?真正的角頭兄弟橋事情是理放在前面的
只不過~現在看到的應該都是算混混流氓類的吧😀
看到這個只能說屋主對車主很好了🙂
我家出入口都是從後面的防火巷進出,最近不知怎麼總是有機車檔著,害我只剩半個人的寬度可以進出😡
前幾次我還好心幫忙喬😌
現在我只要看到檔住出入口的一律飛踢,讓機車直接橫躺😀,從此沒人敢在檔著我家的出入了😊
ps:還有一部機車不怕死的,把出入口全檔住,經過我的加持,現在己經躺在紅磚道上了😀
我家出入口都是從後面的防火巷進出,最近不知怎麼總是有機車檔著,害我只剩半個人的寬度可以進出😡
前幾次我還好心幫忙喬😌
現在我只要看到檔住出入口的一律飛踢,讓機車直接橫躺😀,從此沒人敢在檔著我家的出入了😊
ps:還有一部機車不怕死的,把出入口全檔住,經過我的加持,現在己經躺在紅磚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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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只能說屋主對車主很好了🙂 我家出入口都是從後面的防火巷進出,最近不知怎麼總是有機車檔著,害我只剩半個人的寬度可以進出😡 前幾次我還好心幫忙喬😌 現在我只要看到檔住出入口的一律飛踢,讓機車直接橫躺😀,從此沒人敢在檔著我家的出入了😊 ps:還有一部機車不怕死的,把出入口全檔住,經過我的加持,現在己經躺在紅磚道上了😀 | |||
請小心有沒有鏡頭對著你
這有可能構成毀損喔
做好事比做壞事簡單
做好事直接做就可以了
做壞事還要一邊做一邊注意有沒有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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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有進出門口的權力,而道路屬於公有地,在公有地上停車也無不可.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 |||
聽起來像個天真又自私的小夥子
😲
壞的比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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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排有兩間相鄰褡建的鐵皮房屋,都是沒人住的, 這小門後是雜物間跟菜園,摩拖車不停進去的 晚上週遭是很暗的,又無人居住 門上,周遭也無任何警告文字 所以,不知情的人停車時往往會忽略到這裡有個小門 我中招一次就學乖了,老婆不小心又中招一次. 其實,我要說的是,屋主可將警告函夾於雨刷臂上即可 沒必要用膠帶黏這麼大的範圍來造成清除上的困擾 小老百姓遇上了,鼻子摸一摸就走了 遇上愛車的兄弟, 那事情可能就不是那麼好解決了! | |||
又不是瞎子有沒有門還不知道
只顧自己停車不顧他人出入是不對的(這說不定有強制罪的問題,上法院是會有前科的)
趕快改
壞的比你好
於
2011/05/15 12:26:2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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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有進出門口的權力,而道路屬於公有地,在公有地上停車也無不可.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 |||
嗯...
如果有人把車塞在我家
還這樣跟我嗆聲...
可能當場打斷他的腿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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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很多人都不懂得尊重他人 沒人住房子門口擋住人的通道,要是我是屋主,算客氣 替別人想想吧!! 😌 | |||
+1
😌
現在很多人車停了,下車就走人,
都不會看一下週遭環境是否有阻擋到,
還有看過明明停車格一堆,就是要併排停,
而且還是只有汽車一線,機車一小線的道路,
最扯的是殘障機車被包圍的,真不知那些停車的人眼睛是怎麼了,
車停好了,也應該看一下週遭是否有防礙到別人吧!
這就是台灣,公德心.......😩
都不會看一下週遭環境是否有阻擋到,
還有看過明明停車格一堆,就是要併排停,
而且還是只有汽車一線,機車一小線的道路,
最扯的是殘障機車被包圍的,真不知那些停車的人眼睛是怎麼了,
車停好了,也應該看一下週遭是否有防礙到別人吧!
這就是台灣,公德心.......😩
夢裡尋夢
就是有這樣無聊的人,沒辦法,但是畢竟那也是出入的地方~也真的不太適合停啦~
於
2011/05/15 13:22:3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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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夾的沒人會去理會,或當成小廣告看待。 用貼的,不但讓車主知道事情嚴重性,也讓車主內心明白下次停車留點路給人家走。 你貼這張照片一直想要讓眾人對此屋主反感,但是卻沒有一個有力的理由讓大家心服可服跟站你這邊。 再來你強調自己的車是個寶貝,那屋主不也能說這棟房子是自己的金屋? 你說自己已經留條路讓屋主走,那換個角度想你為何一定要停在那個有門的位置? | ||||||||||||
+100
雁子回到了遙遠的北方 你的面孔我已想不起來
別問我,生命太匆忙!
夕陽淹沒 就告別了今天 你的名字我已想不起來
別怪我,生命太匆忙!
於
2011/05/15 13:26:2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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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有進出門口的權力,而道路屬於公有地,在公有地上停車也無不可. 如果有衝突發生時,就看法律怎樣規定了. 首先.住戶土地是不是他的.有無建築物建照.有才有權力保住進出門口的權力. 車子擋住門口進出也要看情況的嚴重性.車子停在公有道路上是沒有問題的. 要是住戶貼出警告標示,SORRY!住戶不是政府機關沒有公權力,不是住戶貼什麼,別人就要遵守,頂多只是算表達立場而已,在法院上是沒有效力的.但是住戶維持其進出的權力是有的. 車子在公有地上被人破壞則屬於刑事,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建議住戶還是不要有過激行為.貼個人覺得貼膠帶這種行為已屬於過分行為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也不能以別人停你家門口為理由,應該要找警察開單,或是用法律方式解決. | |||
請想清楚...............這裡是"臺灣"哦!😆
雁子回到了遙遠的北方 你的面孔我已想不起來
別問我,生命太匆忙!
夕陽淹沒 就告別了今天 你的名字我已想不起來
別怪我,生命太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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