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厚ETC?高公局:遠通增10億成本 高於罰金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高公局真的實踐了先生所言的"苦民所苦"了哩
我承接公家案子
稍有個閃失:數量不對、規格不符、日期延後......
一律依約罰款哩
人民果然還是有階級跟大小尾的
我承接公家案子
稍有個閃失:數量不對、規格不符、日期延後......
一律依約罰款哩
人民果然還是有階級跟大小尾的
| |||
高公局真的實踐了先生所言的"苦民所苦"了哩 我承接公家案子 稍有個閃失:數量不對、規格不符、日期延後...... 一律依約罰款哩 人民果然還是有階級跟大小尾的 | |||
大小漢有差啦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 ||||||||||||
大小漢有差啦 | ||||||||||||
『是非在乎實力、公道不在人心』 🙂
捅捅捅、又捅捅捅,再捅捅捅 ... 不捅很難過嘛
高公局講這種話,叫其他機關乖乖照合約規定照工程會解釋函照法規走的承辦人們情何以堪。😌😌😌
你的選擇,你別後悔。
未裝ETC上高速公路 不視為違規但需補繳
更新日期:2011/08/03 19:55
高速公路全面實施ETC里程計費後,沒有裝OBU車上機,也沒有登記的用路人該怎麼辦?一旦上路,是否會被視為違規開罰呢?對此,高公局表示,車主不會被視為違規挨罰,目前規劃以事後補繳的方式處理,短期內也不會修法強制裝機。(閻大富報導)
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全面實施里程計費後,目前規劃採兩階段逐步解決,未裝機或沒有事前登記走ETC車道的問題,首先是使用寄發繳費通知,採事後補繳模式,但用路人必須負擔通知的費用,如果未在期限內繳費,才會以未依規定繳費處理。
至於未來是否要修法強制裝機上路,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必須視社會大多數人認同,而且獲得立法部門支持才有可能。
而ETC收費爭議不斷,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除非萬不得已,ETC不會收歸國有經營,遠通電收的合約會繼續執行,但會隨時檢核遠通的營運狀況。
😠😠😠
更新日期:2011/08/03 19:55
高速公路全面實施ETC里程計費後,沒有裝OBU車上機,也沒有登記的用路人該怎麼辦?一旦上路,是否會被視為違規開罰呢?對此,高公局表示,車主不會被視為違規挨罰,目前規劃以事後補繳的方式處理,短期內也不會修法強制裝機。(閻大富報導)
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全面實施里程計費後,目前規劃採兩階段逐步解決,未裝機或沒有事前登記走ETC車道的問題,首先是使用寄發繳費通知,採事後補繳模式,但用路人必須負擔通知的費用,如果未在期限內繳費,才會以未依規定繳費處理。
至於未來是否要修法強制裝機上路,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必須視社會大多數人認同,而且獲得立法部門支持才有可能。
而ETC收費爭議不斷,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除非萬不得已,ETC不會收歸國有經營,遠通電收的合約會繼續執行,但會隨時檢核遠通的營運狀況。
😠😠😠
>人家阿九被揭發公家錢進口袋馬上捐錢給全台指標性慈善團體 人家高級法官馬上引用宋朝的公屎錢體諒牠碼的😌😌😌
>高級徐算啥麼也有此種等級歐😌😌😌 高公局還真會體諒歐😌😌😌 國家法律蕩然無存😌😌😌
>高級徐算啥麼也有此種等級歐😌😌😌 高公局還真會體諒歐😌😌😌 國家法律蕩然無存😌😌😌
Designated Hitter
😠😠😠😝😝😝😡😡😡
現在政府的標案
真的是以低價先標到再說
因為政府絕對不會讓業者賠錢
反過來說、標到案子的業者、怎樣經營都是穩賺不賠的
😝
其實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該罰就罰、做不好就換人
唉、政商不是你我能夠了解的😌
真的是以低價先標到再說
因為政府絕對不會讓業者賠錢
反過來說、標到案子的業者、怎樣經營都是穩賺不賠的
😝
其實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該罰就罰、做不好就換人
唉、政商不是你我能夠了解的😌
| |||
高公局真的實踐了先生所言的"苦民所苦"了哩 我承接公家案子 稍有個閃失:數量不對、規格不符、日期延後...... 一律依約罰款哩 人民果然還是有階級跟大小尾的 | |||
大哥:
您可能不知道不成文規定吧!只要提前(錢)來講,盡快(金塊)來講,
一切都有商量。😆😆😆
於
2011/08/04 01:36:16
發文
繼續買回數票😇
| |||
繼續買回數票😇 | |||
+1+1~ 我也不想用ETC~
輕者罰重
重者罰輕
比照現在的交通法規...!
重者罰輕
比照現在的交通法規...!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違約跟新增建設是兩碼子事😞😞😞
兩件事混為一談, 當人民都是無邏輯的笨蛋嗎??😡😡😡😡
XD, 高工局不是收受好處手軟, 就是包庇廠商圖利😠😠😠😠😠😠
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
原來有這種說法!!😍
1年多前我超速被拍紀念照
後來花了好幾千$$去裝反測速+雷射...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投入成本大於罰金"叫政府別再罰我了??😇
1年多前我超速被拍紀念照
後來花了好幾千$$去裝反測速+雷射...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投入成本大於罰金"叫政府別再罰我了??😇
| |||
違約跟新增建設是兩碼子事😞😞😞 兩件事混為一談, 當人民都是無邏輯的笨蛋嗎??😡😡😡😡 XD, 高工局不是收受好處手軟, 就是包庇廠商圖利😠😠😠😠😠😠 | |||
哇~被你看出來了
原來你沒有近視😆
以往檢調不是看新聞就主動介入偵辦
高公局不依法行政, 一句話就算了喔😝
高公局不依法行政, 一句話就算了喔😝
😩
只能說~~~未依法行事~~~😡
和政府機關強調的~依法行事~背道而馳~~~何以服眾呢~
所以~任何可能性的懷疑,都是合理的~~~😠
只能說~~~未依法行事~~~😡
和政府機關強調的~依法行事~背道而馳~~~何以服眾呢~
所以~任何可能性的懷疑,都是合理的~~~😠
| |||
繼續買回數票😇 | |||
再繼續走便道😇😇😇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98758&page=1
投保竊盜10%自付+免折舊+6萬保額代步險---總保費不超過6000--最正規的保法
| ||||||||||||
哇~被你看出來了 原來你沒有近視😆 | ||||||||||||
頭は問題があります
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
這麼沒邏輯的話也說得出來 越描越黑 😌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11.08.03 02:47 pm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增設車道、未達使用率未開罰,不但消基會、立委質疑政府獨厚遠通電收,連監委也要調查。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下午和高公局長曾大仁開記者會,強調0元eTag方案和OBU轉儲值金,遠通要投入10億元以上,遠高於開罰的罰金。
高公局也提出數據表示,遠通明年2月起全面提供0元eTag後,若能依合約利用率從65%提高到90%,增加的委辦費收入大約是1.7億元,依合約開罰一年的罰金約1.8億元,遠低於投入成本10億元,遠通「無暴利」、「等同實質受罰」。
毛治國上午表示,民國102年1月高速公路要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到時收費站全面撤站,現在只剩不到一年半,交通部有必要提高電子收費利用率,降低全面計程收費的困難。
毛治國強調,政府不可能要民眾花1000多元買OBU,為了順利推動計程收費這項重大政策,遠通電收提出0元eTag,民眾不花錢就能裝設,交通部認為有助於提高使用率,所以接受遠通的改善方案。
曾大仁表示,遠通電收提出的0元eTag方案已經超出契約規範,所有用路人都可以免費申裝,沒有任何門檻。之前花錢購買OBU的民眾,未來遠通也要把買價全面轉為儲值金,等於實質受罰。
曾大仁說,0元eTag改善方案仍然訂有各階段檢核點,遠通如果沒有依約定執行,罰金還是會追溯從今年4月15日起開罰,並不是不罰。他強調,政府身為電子收費案契約的一方,裁罰不是唯一選項,也絕對不是為遠通達不到利用率解套。
至於遠通用微波系統取代現在的紅外線系統,高公局表示,契約本來就允許建置公司可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改用紅外線系統後,仍須通過查核驗證、符合招商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