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無法用法律來解釋清楚的
而法律是給懂得人去玩的
不懂得人是完不起的
因為關係與人情是會改變結果的
所以駕駛道德就各自自由心證了😀
而法律是給懂得人去玩的
不懂得人是完不起的
因為關係與人情是會改變結果的
所以駕駛道德就各自自由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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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看到法條, 就想自己解釋法條, 卻不知道: 人民是沒有權力自己解釋, 請行文交通隊便知.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限速行駛時, 便不構成「堵塞行車」的要件.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 或是直接發個公文去問問交通隊, 以上的說法是否正確? 一切都以交通隊解釋為準, 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幻想說了就算.... | ||||||||||||
但是沒有任何人能100%確定自己在最高限速阿....
之前有討論過了
即使是GPS也有快樂表...
所以這個前提未能滿足的情況下
如果後方有車 應該還是要禮讓才是
於
2011/09/03 18:36:11
發文
於
2011/09/03 18:36:11
發文IP 92.137.*.*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color="#FF0000"]得[/color]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color="#FF0000"] 最高速限[/color]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於
2011/09/03 18:37:07
發文IP 92.137.*.*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color="#FF0000"]得[/color]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color="#FF0000"] 最高速限[/color]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就是比妳快的),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就是比妳快的),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要和諧ㄚ
這完全要看駕駛道德~~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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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由交通隊來解釋 那你為什麼不去請交通隊來解釋呢? 為何要請別人去政府機關請交通隊來解釋呢? 你為何不乾脆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呢? 你為何還宅在家,叫別人去請交通隊解釋呢? 出那張嘴,只會讓人覺得很好笑!切記 | |||
因為人家早就解釋過了啊, 是你們自己像鴕鳥一樣, 不敢去面對官方的解釋:
看到沒?
取締龜車, 是要《低於速限》才會取締, 只要是用《最高速限》行駛, 便不符取締要件.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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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新任盟主果然厲害
搬出一大堆資料來掩飾佔用內車道的"缺德行為"
但...那又如何 你佔用內側車道就是缺德的行為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至最高速限呢?你不會開一百,去外側慢慢開不是更安全嗎?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內側車道,你有選擇權啊!你想開內側,別人也想開啊!請問你有什麼權利擋住別人的路,你沒那麼偉大OK
像你那麼守法的人去開外側就好啊!十次車禍九次快不是,越快越危險,那你去開外側啊!對不對
囉哩八索一大堆就是掩飾不了佔用內側是個缺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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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再補充一下 你是活在法規裡的人嗎? 提醒你,你是活在現實裡的人 不要整天泡在法規裡面 有空出來高速公路走走 才知道你是多麼的可笑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於
2011/09/04 02:30:08
發文
對於那幾各食古不化的腦袋說在多也沒用😌因為他們永遠不懂為何要設"超車道"..也為什麼條文會先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寫在最前面"的用意😩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RE001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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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要看駕駛道德~~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 |||
給該看的人
沒道德永遠沒道德
我說這叫缺德,真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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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
挖哩勒~超車道果然很難懂吧😌
就好像有人總是有事沒事擠在急診室 害那些真的很急的人只能在後面排隊
反正我掛急診我爽我又沒犯法 怎樣你咬我啊笨~😆
就好像有人總是有事沒事擠在急診室 害那些真的很急的人只能在後面排隊
反正我掛急診我爽我又沒犯法 怎樣你咬我啊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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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又一個自以為是的傢伙
無藥可救,我也不想多花口水去跟你耗
自私的人終自私,會為自己的自私搬一大堆理由才解釋
等到那天你須要別人要有同理心來對待你時
千萬不要來這兒發文取暖
你會受到很多很冷言冷語
這是因果論,送給你一句話:
自己造孽自己擔~
各位會對《超車道》有這麼深的誤解, 是因為你們誤以為台灣定義的《超車道》, 是《唯一僅供超車用》. 事實上並非如此, 台灣的超車道被定義成兩種用途:
1. 在無車行駛時, 供超車使用
2. 供車輛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兩種用途享有同樣的路權, 並沒有誰的路權比較高的定義.
但是,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速行駛, 而後車仍試圖超越時, 代表後車已經違反速限, 違法在先者, 喪失路權.
這道理跟闖紅燈一樣:
直行車雖然比轉彎車有優先路權, 但當直行車違法闖紅燈時, 他就喪失了這個優先路權.
參考高公局的說法, 請特別留意文中那個《除為超車道外》, 代表他不僅提供超車的唯一功能:
1. 在無車行駛時, 供超車使用
2. 供車輛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兩種用途享有同樣的路權, 並沒有誰的路權比較高的定義.
但是,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速行駛, 而後車仍試圖超越時, 代表後車已經違反速限, 違法在先者, 喪失路權.
這道理跟闖紅燈一樣:
直行車雖然比轉彎車有優先路權, 但當直行車違法闖紅燈時, 他就喪失了這個優先路權.
參考高公局的說法, 請特別留意文中那個《除為超車道外》, 代表他不僅提供超車的唯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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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一大堆資料來掩飾佔用內車道的"缺德行為" 但...那又如何 你佔用內側車道就是缺德的行為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至最高速限呢?你不會開一百,去外側慢慢開不是更安全嗎?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內側車道,你有選擇權啊!你想開內側,別人也想開啊!請問你有什麼權利擋住別人的路,你沒那麼偉大OK 像你那麼守法的人去開外側就好啊!十次車禍九次快不是,越快越危險,那你去開外側啊!對不對 囉哩八索一大堆就是掩飾不了佔用內側是個缺德行為 | |||
《缺德》暫且可以白話解為《缺乏道德》.....但甚麼是道德? 大家都聽過: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因此, 遵守法律者, 應不構成《缺德》之議, 因為他已經遵守了《最低的道德標準》;
但相對的, 《不願遵守法律者》卻可能連最低的道德標準都沒有, 反而才是缺德的行為.
各位的回答內容, 明顯是視法律為無物, 只顧自己的立場, 卻不考慮是否已經侵犯了別人的權益.
你有權開內車道, 別人也有權啊! 不是只有超車的人才有絕對權力; 以最高限速行駛者, 也有同樣權利.
你們踐踏守法者的權利, 只為了你自己想要違法超速行駛的快感, 這樣的作法, 又是哪一門的《道德》標準?
你不愛遵守法律是你家的事, 但最後被法律所制裁的, 不會是那些遵守法律的人....
於
2011/09/04 16:00:02
發文
於
2011/09/04 16:00:02
發文IP 246.169.*.*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於
2011/09/04 16:00:29
發文IP 246.169.*.*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要和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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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 |||
沒有人反對這點🙂
(只是不該由內車道的領頭羊來自我認定別人是否超速)
其實再三強調的一點是,長期霸佔內線車道者多半出於一種「習慣」,而這種習慣是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逼迫別人得想辦法用中、外線車道「超車」),甚至造成小規模的阻塞。
當你為了維護自己這種「習慣」,就常常會用「已達最高速限」來合理化。每個人的車子不同、維持車速的能力也不同,若再加上寬限值的因素,依照各人認定之最高速限行駛,實際上可能有15~20km的差距。
想想看吧,改變一下「習慣」,真的會降低許多人對你的「憎惡」。
當你為了維護自己這種「習慣」,就常常會用「已達最高速限」來合理化。每個人的車子不同、維持車速的能力也不同,若再加上寬限值的因素,依照各人認定之最高速限行駛,實際上可能有15~20km的差距。
想想看吧,改變一下「習慣」,真的會降低許多人對你的「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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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該由內車道的領頭羊來自我認定別人是否超速) | |||
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人, 根本不需要去認定別人有沒有超速, 他自己又沒違法, 管別人做啥?
所以, 他可以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不需理會後方車輛的行為. (除非有公權力要介入)
《占用內車道》確實是缺德的行為, 但那是指《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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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人, 根本不需要去認定別人有沒有超速, 他自己又沒違法, 管別人做啥? 所以, 他可以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不需理會後方車輛的行為. (除非有公權力要介入) 《占用內車道》確實是缺德的行為, 但那是指《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 ||||||||||||
你車子依最高速限行駛~
但確定你的時速就真的有到最高速限嗎?
搞不好後車的錶速比較準~
都一樣110km錶速~錶比較準的就會比較快~
有時我就像空氣,總是沒人發現到我的寂寞,當我想要有一個人陪我時,總是沒有一個人出現在我面前,我是多麼渴望一個能常常陪在我身邊的人。我常常一個人,雖然表面微微笑,但其實心理卻是地獄般的孤單,有誰能發現我並不是真正的快樂,又有誰能將我從地獄淵洲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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