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牌照稅跟燃料稅繳雙倍.再來談停徵國道收費應該就有希望了.. | |||
u-car 某個城內有錢人會說計較這點錢就不要開車(類比某地房價一坪一千萬)😆😇
天作孽尤可為,人作賤不可活,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0.9 划算啦!
從台南到嘉義...70公里, 現在我要付80元, (新市+新營收費站)
若依里程計費. 我只要付 63.
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嘛...雖然我心裏希望"不用錢"...但這不可能吧!
不過先決條件...給我安全的駕駛環境.
不要三不五時在時速百公里看到路面破個洞. 或莫名的胎皮...等雞絲...
也不要東補西補. 要嘛重舖.......
從台南到嘉義...70公里, 現在我要付80元, (新市+新營收費站)
若依里程計費. 我只要付 63.
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嘛...雖然我心裏希望"不用錢"...但這不可能吧!
不過先決條件...給我安全的駕駛環境.
不要三不五時在時速百公里看到路面破個洞. 或莫名的胎皮...等雞絲...
也不要東補西補. 要嘛重舖.......
只記得電子收費後每天會有不同時間價差
就是夜間可以減半或打折收費
😌
到時不知能否兌現!?
😴
就是夜間可以減半或打折收費
😌
到時不知能否兌現!?
😴
於
2012/02/13 15:45:11
發文
| |||
0.9 划算啦! 從台南到嘉義...70公里, 現在我要付80元, (新市+新營收費站) 若依里程計費. 我只要付 63. 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嘛...雖然我心裏希望"不用錢"...但這不可能吧! 不過先決條件...給我安全的駕駛環境. 不要三不五時在時速百公里看到路面破個洞. 或莫名的胎皮...等雞絲... 也不要東補西補. 要嘛重舖....... | |||
我虧了
平常走的路段都閃過收費站
😭
依里程計費必須配套的機制
1.各交流上下砸口需建設取票及付帳關卡,或電子方式扣繳機制關卡
2.ETC可以名副其實套用上
3.所有簡便通道及上下工程入口需確實封閉,方能避免不公平情事
不知有在建設了嗎?
1.各交流上下砸口需建設取票及付帳關卡,或電子方式扣繳機制關卡
2.ETC可以名副其實套用上
3.所有簡便通道及上下工程入口需確實封閉,方能避免不公平情事
不知有在建設了嗎?
簡單的事如果能作徹底,不間斷,那就夠了
於
2012/02/13 15:55:39
發文
| |||
(轉)國道電子收費 每公里約0.9元 不過,在通行費總收入不變原則下(每年約兩百億出頭),由於多了上述短途收入,加上目前不收費的橫向國道也會納入收費,既有付費用路人支出可望較省。 現行國一、國三和國五等收費國道,平均收費站間距卅四公里,小型車過站一次四十元,等於每公里費率約一.一七元,走趟國一、十個收費站要四百元。未來國一全程三七三公里路程若以費率○.九元計算,只約三三六元。 | |||
表面看起來好像是幫人民省錢
實則是藉此舉養肥國庫...😞
路不平
又常塞車
0.5$$
差不多吧
😀
又常塞車
0.5$$
差不多吧
😀
於
2012/02/13 16:22:08
發文
於
2012/02/13 16:22:08
發文IP 246.168.*.*
[quote=wan61040 (wan)][quote=asperger88 (as88)][quote=wan61040 (wan)]我認為合理
現在收費是犧牲長程補貼短程
以後是長短程一視同仁[/quote]
現在收費是犧牲長程補貼短程
以後是犧牲鄉村補貼都會[/quote]
錯了
目前大台北及大台中地區都會上班族
上下高速公路都不用錢
[/quote]
+1
於
2012/02/13 16:29:16
發文IP 246.168.*.*
[quote=wan61040 (wan)][quote=asperger88 (as88)][quote=wan61040 (wan)]我認為合理
現在收費是犧牲長程補貼短程
以後是長短程一視同仁[/quote]
現在收費是犧牲長程補貼短程
以後是犧牲鄉村補貼都會[/quote]
錯了
目前大台北及大台中地區都會上班族
上下高速公路都不用錢
[/quote]
+1
現行收費標準不公,相同的里程,我一年要繳30000過路費,親戚卻分文未繳.
| ||||||||||||||||||||||
錯了 目前大台北及大台中地區都會上班族 上下高速公路都不用錢 | ||||||||||||||||||||||
+1
現行收費標準不公,相同的里程,我一年要繳30000過路費,親戚卻分文未繳.
如果開始收費了, 就要保障一定的道路品質及速度
如果可以舉證因道路不平或設計不良導致的用路人的財物損失-->賠償
速度如果低於90公里以下, 按照個人所得扣繳憑單之薪水採計時薪賠償
我承認我是來鬧的
我們繳的稅金都沒有編列道路的維護費用嗎?
這不是一隻羊扒數次皮嗎?
如果可以舉證因道路不平或設計不良導致的用路人的財物損失-->賠償
速度如果低於90公里以下, 按照個人所得扣繳憑單之薪水採計時薪賠償
我承認我是來鬧的
我們繳的稅金都沒有編列道路的維護費用嗎?
這不是一隻羊扒數次皮嗎?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etc貼布一點消息都沒有 , 我看是搞不定吧?😆
前檔測試沒過就要貼頭燈,誰要貼?有人準備要被罰錢了😆
前檔測試沒過就要貼頭燈,誰要貼?有人準備要被罰錢了😆
老闆眼光~老闆眼光~好似好似星星發光
😌沒差,反正人生已經降階騎超5了😵
0.9跟現行差距不大
0.8比較合理
0.8比較合理
於
2012/02/13 17:41:12
發文
| ||||||||||||
不知道政府講過預計收20年即停收過路費的話 民國95年有立委對於中山高速公路的通行費, 要求免收或減半收費 但政府以種種理由說不可行 | ||||||||||||
😀......白賊官員說的話能信嗎?
媽的!(這不是罵人的話喔,這是2012副總統當選人,親切的口頭禪,新聞都有講喔!)
以前的遊俠(Lancer),現在的外地人(Outlander)
祝您平安順心~萬事如意~
| |||
政府何時講過國道要停止收費了😇 如果真的幹了我覺得才是爛政府 使用者付費我覺得很合理🙂 | |||
沒錯!贊成計程付費,用多少公里就付多少錢,這才叫公平。
不然把徐董的名言搬出來也可以。😆😆😆
| |||
etc貼布一點消息都沒有 , 我看是搞不定吧?😆 前檔測試沒過就要貼頭燈,誰要貼?有人準備要被罰錢了😆 | |||
我真的,我很期待那個OK蹦耶!至少比現在那個黑金剛好多了。😭
| ||||||||||||
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十八日 中國時報 第二版 | ||||||||||||
老是提 " 國道使用者付費 " 的大大們, 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了.
局長大人35年前就已經告訴我們了, 蓋高速公路是為了促進
經濟繁榮, 不是要收費充實國庫用的.
當局不要再費力研究如何收費了, 全部不收費, 經濟大繁榮, 看看薪水會不會調高一點.
我比較希望燃料稅能改為隨油徵收,
用多少油繳多少稅...
用多少油繳多少稅...
每公里0.9元 我還是覺得好貴😠
可不可以改每公里0.1~0.5元就好呀?😆
可不可以改每公里0.1~0.5元就好呀?😆
就是愛阿福啦~
一點點喜歡:http://www.youtube.com/watch?v=fg4Xc4trG9A
不管收多少(最好比0.9低)😀....但有使用就要付費....很公平阿
| ||||||||||||||||||||||
錯了 目前大台北及大台中地區都會上班族 上下高速公路都不用錢 | ||||||||||||||||||||||
沒錯,而且大都會區的土地成本高,高速公路的建置及保養的各項成本都比較高.沒有收費很奇怪,反而要並他地區的收費來補,非常不公平.
共
104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