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賠道歉啟事

火燄(live0806000)

2008/09/24 13: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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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39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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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冒泡 小 月半(andy01250125)

2008/09/24 14: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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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41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ve0806000 (火燄) 所寫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沒有前因後果?怎麼討論😰
永不放棄.得到勝利.

LDS(cptn)

2008/09/24 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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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49 IP 74.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怎麼有一點類似"本田火燒車事件"的感覺

布魯斯(brucetw)

2008/09/24 1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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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53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dy01250125 (小胖-我要冒泡連連) 所寫

沒有前因後果?怎麼討論

業代的意思是說 不要做無謂的指控
亂放謠言的人 已經敗訴 被要求在媒體道歉
所以不可以中傷他人品牌 記得要繼續買"好車"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 1. 不誤導網友; 2. 不似是而非; 3. 不要不認錯; 4. 不口說無憑; 5. 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冒泡 小 月半(andy01250125)

2008/09/24 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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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59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rucetw (BruceTW) 所寫
回應 andy01250125 (小胖-我要冒泡連連) 所寫

沒有前因後果?怎麼討論

業代的意思是說 不要做無謂的指控
亂放謠言的人 已經敗訴 被要求在媒體道歉
所以不可以中傷他人品牌 記得要繼續買"好車"

原來如此.
那上報的可以轉貼囉😆
永不放棄.得到勝利.

機械化小強(npd2019)

2008/09/24 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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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60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祝貴公司生意興隆🙂

總有一天(true2436)

2008/09/24 14: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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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71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ve0806000 (火燄) 所寫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是的,非適當理性的評論、車商除了提出刑事告訴外,也可對其提出民事商譽的損害賠償,
如果不是當事人的話,在網路上的評論也是要小心用詞,以免麻煩上身~

愛洗屁股(allin)

2008/09/24 14:39:36

發文

#640683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起來未參與討論或任何評價的普羅大眾還是蠻有共識的讓某車廠市佔大幅萎縮~~~

車廠與其處心積慮防範消費者的抨擊~~

倒不如多想想如何貼近/拉近消費者的心~~~🙂
唵 嘛 呢 叭 彌 哞 ~ 唵 嘛 呢 叭 彌 哞 all money back me home ~ all money back me home

全(gere640411)

2008/09/24 15:04:26

發文

#640721 IP 94.15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lin (愛洗屁股) 所寫
看起來未參與討論或任何評價的普羅大眾還是蠻有共識的讓某車廠市佔大幅萎縮~~~

車廠與其處心積慮防範消費者的抨擊~~

倒不如多想想如何貼近/拉近消費者的心~~~🙂


+1
要客戶怎麼對一間車廠有信心,就是要車廠先用心做好產品,不要因為產品的問題導致客戶人心悖離再來試圖挽回,
這樣會事倍功半的....畢竟,和氣生財,掏錢買車的還是客戶阿😌

用力踩到底(lei)

2008/09/24 15:12:22

發文

#640735 IP 251.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東西賣得好不好跟上網隨意中傷他人是兩回事

好奇的是, 一些成天到處轉貼文章的人, 真實身分都是些什麼行業??

barnnar(barnnar)

2008/09/24 15:15:45

發文

#640745 IP 219.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依造和解道歉內容來看,並沒有提及張貼的哪一部份言論涉及誹謗
所以有可能是屬實的,或者有其他內情
道歉內容僅提到遭地檢署起訴,並沒有判刑,所以是一般庭外的和解,罪名並沒有成立喔!

通常誹謗道歉內容都會寫到
本人所寫有關『XXXXX,XXXXXX』等『不實言論』,損害某某人的名譽,特以致歉!
一般大案子,對名人或大公司,都會要求登報道歉才對,並會有請求名譽損失賠償

連長(lienken)

2008/09/24 15: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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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754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也許可以給網路蟑螂一些警告
Yahoo汽車的網路蟑螂很多

魚肝油(mgokuku)

2008/09/24 15: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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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758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ei (用力踩到底) 所寫
東西賣得好不好跟上網隨意中傷他人是兩回事

好奇的是, 一些成天到處轉貼文章的人, 真實身分都是些什麼行業??



嗯嗯...沒錯就是這樣!

不要以為躲在螢幕後面在那大放厥詞胡說八道別人都不能拿你怎樣

😆

marchchen(marchchen)

2008/09/24 15:33:38

發文

#640779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nnar (barnnar) 所寫
依造和解道歉內容來看,並沒有提及張貼的哪一部份言論涉及誹謗
所以有可能是屬實的,或者有其他內情
道歉內容僅提到遭地檢署起訴,並沒有判刑,所以是一般庭外的和解,罪名並沒有成立喔!

通常誹謗道歉內容都會寫到
本人所寫有關『XXXXX,XXXXXX』等『不實言論』,損害某某人的名譽,特以致歉!
一般大案子,對名人或大公司,都會要求登報道歉才對,並會有請求名譽損失賠償

就個人的瞭解,起訴=有前科,對被告有一定的影響,
尤其是未來再犯罪時的法官裁量,具有一定的「加分」作用

感覺福特沒有把他告倒,只要他上各論壇發表道歉啟事,還真是佛心來著
網路發言,還是小心為上!
-March-@ '00 M2000 2.0 Dark Green SFI + DENSO ITV22 + WIECHERS引擎室拉桿 + Bendix 來令 + Swage_line金屬煞車油管 B&M ATF Cooler + 電光逆電流 + 冷卻水量感應器 + 3M TPMS + PP2 相簿:http://photo.pchome.com.tw/marchchen1976/

糜之音(hulan)

2008/09/24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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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790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lin (愛洗屁股) 所寫
看起來未參與討論或任何評價的普羅大眾還是蠻有共識的讓某車廠市佔大幅萎縮~~~

車廠與其處心積慮防範消費者的抨擊~~

倒不如多想想如何貼近/拉近消費者的心~~~🙂


沒錯~~ 但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總有一天(true2436)

2008/09/24 15:49:24

發文

#640799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nnar (barnnar) 所寫
依造和解道歉內容來看,並沒有提及張貼的哪一部份言論涉及誹謗
所以有可能是屬實的,或者有其他內情
道歉內容僅提到遭地檢署起訴,並沒有判刑,所以是一般庭外的和解,罪名並沒有成立喔!

是的,告訴乃論罪如果兩造和解,原告應該會撤回告訴,
又誹謗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車商)起訴前可以撤回告訴,
就算在起訴後一審辯論終結前告訴人(車商)也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一但被撤回告訴,就跟沒有起訴一樣,就是什麼事都沒有了,法院也不須要判決~

DANIEL(drped)

2008/09/24 16:39:48

發文

#640857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dy01250125 (小胖-我要冒泡連連) 所寫
回應 live0806000 (火燄) 所寫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沒有前因後果?怎麼討論😰


+1
轉貼在此是希望大家討論
但不見的每位大大都了解事情始末
所以不知道該說啥

窮學生(鍵盤車手)(firegl)

2008/09/24 17:07:16

發文

#640883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沒有起始討論串連結啊!?😇
因為折舊,所以虛榮:GLK

小呆(tangochen)

2008/09/24 17:16:17

發文

#640892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ve0806000 (火燄) 所寫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好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喔....

不過,網路蟑螂的行為,真的應該被法律制裁....
醜人不作怪,一定沒人愛^^

韃靼(ckin)

2008/09/24 17:27:24

發文

#640905 IP 189.2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ve0806000 (火燄) 所寫
[本人詹柟青前於95年7月至12月間於YAHOO!{奇摩汽車討論區}以{邱旻杰}名義張貼有關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之言論,致損害福特公司之營業信譽,案經士林地檢署將本人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今幸經福特公司寬宥,不予追究.道歉人除感謝外,並保證爾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不當行為,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誤為此等不當行為]

不是很厲害,不是都開過福特的車超爛的,都會熄火,新車就修好幾次了
不是有圖有真相可以貼給大家看
怎麼現在跑來這邊道歉?
😰

slk(slk8890)

2008/09/24 18:04:48

發文

#640944 IP 203.1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 Chen) 所寫
回應 barnnar (barnnar) 所寫
依造和解道歉內容來看,並沒有提及張貼的哪一部份言論涉及誹謗
所以有可能是屬實的,或者有其他內情
道歉內容僅提到遭地檢署起訴,並沒有判刑,所以是一般庭外的和解,罪名並沒有成立喔!

通常誹謗道歉內容都會寫到
本人所寫有關『XXXXX,XXXXXX』等『不實言論』,損害某某人的名譽,特以致歉!
一般大案子,對名人或大公司,都會要求登報道歉才對,並會有請求名譽損失賠償

就個人的瞭解,起訴=有前科,對被告有一定的影響,
尤其是未來再犯罪時的法官裁量,具有一定的「加分」作用

感覺福特沒有把他告倒,只要他上各論壇發表道歉啟事,還真是佛心來著
網路發言,還是小心為上!

據我在公司聽到的消息,福特的發言人和某報社的記者,也被當事人以散發不實新聞稿,控告加重誹謗
當時聽內部說公司還因此損失了數千萬,至於為何草草和解了事,我們也不清楚
而且本來道歉內容要寫到,散發不實言論等等,也被拿掉,福特公司也"同意"這麼做,好像當事人有很多證據
而且....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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