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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審法官真應該抓去再教育一下 摸胸10秒如果只判"性騷擾"的話也真是夠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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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診所在台北市很有名 排隊常排到半夜一兩點 我媽說黃皮膚科開的藥很有效, 不過量都很少而且不便宜 所以建議如果是要看慢性皮膚病(像我們這種異位性皮膚炎) 其實不用去到黃皮膚科 省得累人又累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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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客戶(網站我架的) 王貞乃皮膚科診所 www.wcn-clinic.com.tw 在台北市民生社區,你可以去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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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真的需要坐小黃,我只會打電話叫無線電的小黃,太座上禮拜從淡水捷運站坐小黃回家(排班的),就被騙了30塊,小黃司機說..要加價30元,後來才知道11月1號才可以開始加價,真的他媽的機車,連30塊也要騙,常常看到小黃司機在新聞上喊沒生意,應該也要怪某些人吧!自己把自己搞臭,現在如果真的有需要坐小黃的話,我只會叫無線電小黃,路邊攔車,我是打死也不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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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例好笑的還很多奶😆,上次新聞有在報, 有人在捷運上偷拍,因為沒有拍到重點部位,所以 被叛無罪...這什麼跟什麼,那殺人一定要對方死才 成立嗎?😩 我倒認為這種酒駕又這樣托行被害人致死,己構成 蓄意或故意了,會不會法官自由心証認定加害人是 在酒醉無意識下無法自己,那難道酒醉就應該開車 囉,被撞的人就該死囉...法官好像不是活在這個世 界上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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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法拉利其一是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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