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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victorsaga)

2009/05/14 0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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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27 IP 189.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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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看了新聞,這顆子彈百分百從近距離開槍😠,不然跟本不可能從肩膀射入到脊髓,這根本就是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


你有試過近距離開槍嗎?(五公尺就好)你知道什麼叫"運動後射擊"嗎?你有把握在緊急的狀況下能夠精準的瞄準射擊嗎?如果沒有辦法的話請不要拿那種理論派的東西來談!!

我就算沒玩過手槍,不過如果是五公尺就算車輛行駛中我也不會要打輪胎卻打到肩膀還是從高往下射擊,最多只是打不中輪胎,輪胎高度跟肩膀高度相差近半米,而這是理論是沒錯,不過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的錯失卻是真正的事實😩


兄弟阿,請您真的打過手槍再說這話阿,如果手槍真的這麼好打的話,那當初在受初時,應該人人都可以放「么八」假了阿

Zone Axis(aaronhu)

2009/05/14 0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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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43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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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看了新聞,這顆子彈百分百從近距離開槍😠,不然跟本不可能從肩膀射入到脊髓,這根本就是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


你有試過近距離開槍嗎?(五公尺就好)你知道什麼叫"運動後射擊"嗎?你有把握在緊急的狀況下能夠精準的瞄準射擊嗎?如果沒有辦法的話請不要拿那種理論派的東西來談!!

我就算沒玩過手槍,不過如果是五公尺就算車輛行駛中我也不會要打輪胎卻打到肩膀還是從高往下射擊,最多只是打不中輪胎,輪胎高度跟肩膀高度相差近半米,而這是理論是沒錯,不過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的錯失卻是真正的事實😩


兄弟阿,請您真的打過手槍再說這話阿,如果手槍真的這麼好打的話,那當初在受初時,應該人人都可以放「么八」假了阿
woo大每天都打😰
U-CAR 新三寶 密穴, 微啟, 玩B大. 號稱 括約肌撲滿存錢筒, 角色扮演不速鬼獨唱組第一名

Vic(victorsaga)

2009/05/14 0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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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46 IP 189.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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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看了新聞,這顆子彈百分百從近距離開槍😠,不然跟本不可能從肩膀射入到脊髓,這根本就是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


你有試過近距離開槍嗎?(五公尺就好)你知道什麼叫"運動後射擊"嗎?你有把握在緊急的狀況下能夠精準的瞄準射擊嗎?如果沒有辦法的話請不要拿那種理論派的東西來談!!

我就算沒玩過手槍,不過如果是五公尺就算車輛行駛中我也不會要打輪胎卻打到肩膀還是從高往下射擊,最多只是打不中輪胎,輪胎高度跟肩膀高度相差近半米,而這是理論是沒錯,不過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的錯失卻是真正的事實😩


兄弟阿,請您真的打過手槍再說這話阿,如果手槍真的這麼好打的話,那當初在受初時,應該人人都可以放「么八」假了阿
woo大每天都打😰


如果天天都打自己的手槍那三千應該是會跑不過的 😰

Zone Axis(aaronhu)

2009/05/14 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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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47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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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看了新聞,這顆子彈百分百從近距離開槍😠,不然跟本不可能從肩膀射入到脊髓,這根本就是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


你有試過近距離開槍嗎?(五公尺就好)你知道什麼叫"運動後射擊"嗎?你有把握在緊急的狀況下能夠精準的瞄準射擊嗎?如果沒有辦法的話請不要拿那種理論派的東西來談!!

我就算沒玩過手槍,不過如果是五公尺就算車輛行駛中我也不會要打輪胎卻打到肩膀還是從高往下射擊,最多只是打不中輪胎,輪胎高度跟肩膀高度相差近半米,而這是理論是沒錯,不過警方訓練不足驚慌失措所導致的錯失卻是真正的事實😩


兄弟阿,請您真的打過手槍再說這話阿,如果手槍真的這麼好打的話,那當初在受初時,應該人人都可以放「么八」假了阿
woo大每天都打😰


如果天天都打自己的手槍那三千應該是會跑不過的 😰
大摳呆 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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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son(p020201159)

2009/05/14 0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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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52 IP 189.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挖哩咧!!怎麼偏離主題了

Mazda6好車(like041)

2009/05/14 0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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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60 IP 250.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Zone Axis(aaronhu)

2009/05/14 01: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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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964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020201159 (Gason) 所寫
挖哩咧!!怎麼偏離主題了
玩b要偶po的😌
U-CAR 新三寶 密穴, 微啟, 玩B大. 號稱 括約肌撲滿存錢筒, 角色扮演不速鬼獨唱組第一名

孩子的爸(fenfen)

2009/05/14 02: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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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005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請議員要求國賠4500萬 這什麼世界!?
作奸犯科的人還要求個什麼!?
那沒錢的人 是否都該去作奸犯科 在來要求國賠!?
如果真的國賠 我們繳的稅金=去支持作姦犯科!?
如果真的國賠 怎麼也說不過去啦!!看了新聞就火大!!你憑什麼!!暗!!暗!!暗!!
時勢造英雄

軟(suns)

2009/05/14 04:14:06

發文

#1023016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完各位大大的看法 見解 以及..激辯後 以下小弟個人的看法:

1 我只知道 現在ㄉ兩大政黨 只知道互唱反調(兩嫌家長要求國賠事件)
2 我只知道 現在ㄉ台灣父母 只知道怪罪他人(受害者父母事件)
3 我只知道 現在ㄉ媒體言論 只知道大肆渲染(媒體事件)
4 我只知道 現在ㄉ台灣社會 只知道批評他人(此版互批事件ˋˊ)

回應1:
有時候我常常在思考著...言論自由跟民主ㄉ"代價"是什麼!!
有時候我常常在想說...民主換來的就是亂 就是混淆是非 以口才爭高下!!
那我到覺得 這種民主 不要也罷 現在台灣ㄉ社會漸漸變成了"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反正我"辯"的贏就好ㄌ..就沒事了
而現在ㄉ政黨 誰真正的为過人民ㄋ?? 反正做在好也只是四年而已ˊˋ
老一輩常說ㄉ"做官要清廉 XXXXXX"(自己接 我相信很多大大都知道ㄉ)
這告訴我們ㄌ...靠自己吧^^ 因為"他們"只會見縫插針 罵對方多爛 自己有多好 (真正好人不會想"開記者會"啦)


回應2:
天下父母心 也不能說他們錯啦 只是...有幾個家庭 有認真檢討過自己的小孩問題出在哪??
以前我的父母再教育我的時候 都是抓我出來罵ㄉ...不論對或者錯...我永遠都是錯ㄉ!!
現在ㄉ父母ㄋ...也不能說什麼!! 因為都忙著拼經濟ˋˊ 哪有時間顧小孩阿 ㄎ~~
所以 永遠相信 自家ㄉ小孩都是乖ㄉ 所有ㄉ錯 都是外在因素!!!(感覺有點像某某家庭ˊˋ)


回應3:
現在的媒體唷...相信各行各業都吃過他們ㄉ鱉...我們總是希望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他們剛好相反~"~)
因為現在的媒體 跟我們都一樣聰明 知道 怎麼樣去閃避那ㄍ...法律責任吧!!
為了收視率 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遊走在法律邊緣 仔細想想 也是我們人民害ㄉ吧...
誰叫我們多半只會注意"壞" 而不去看好ㄉ那一面ㄋ...

回應4:
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
既然已經有法律明文規定ㄌ 我們又何必在這爭辯的面紅耳赤ㄋ^^
我相信 兩邊ㄉ人都出自於熱心 打抱不平...
但是不管用任何一ㄍ角度跟觀點... 雙方都是有對跟錯ㄉ
所以這ㄍ問題....留給法官去傷腦筋吧...(他也有領我們ㄉ錢耶)
看他怎麼判嚕^^

祝各位大大順心~~~ 🙂


台八子(yuanberg)

2009/05/14 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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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256 IP 75.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回應 jumbohuang (強波) 所寫

拒檢!警方開槍制止 14歲少年恐癱瘓(2008/12/22 10:15)

拒檢!警方開槍制止,14歲少年恐癱瘓。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徐姓少年昨(21日)晚不顧父親反對,執意開車外出玩樂,父親報警逮人,警方在路口攔截,沒想到徐姓少年一路衝撞,警方最後開槍制止,卻打中副駕駛座的14歲許姓少年,造成他傷勢嚴重可能癱瘓。



遭員警開槍射中的許姓少年緊急被送到醫院急診室,好端端地和朋友出去玩樂,卻進了醫院,接到通知的家屬就像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快哭了出來,許姓少年的哥哥指出,「子彈從肩膀這邊穿到另一邊再彈過來;從這邊開槍,第一個就不對了,因為正常來講,第一個要對空鳴槍。」許姓少年的爺爺憂心地說,「醫生是說很不穩定。」



家屬拿出醫院的診斷證明,由於許姓少年傷勢嚴重可能造成癱瘓,讓家屬質疑員警不當開槍,不過,員警卻表示,當時這輛搭乘5個人的小客車,因為3度拒絕攔檢,還撞傷2名員警,直到行駛到華新街和興南路口時,警方在情急之下才會開槍。



台北縣中和分局長蔡蒼柏指出,「因為我們員警已經2個受傷了,是第3位的話,在第3個點,他又衝撞的時候,我們員警被迫開槍。」但對於這樣的解釋,家屬無法接受。究竟是否執法過當,造成年僅14歲的少年可能癱瘓,將進一步進行責任歸屬。(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廖峰祥)



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在美國, 這種情況, 警察沒有任何責任
在美國, 被警察攔下車子, 雙手要放在駕駛盤上讓警察看到, 未得警察允許, 伸手到口袋拿東西或證件, 警察可以直接開槍
在台灣, 有人中彈受傷, 警察好像犯了濤天大罪
如果副駕駛座是我的子女, 被警察打死, 那叫活該,
將心比心, 如果有一位警察被撞死了, 警察執法有過當嗎??

台八子(yuanberg)

2009/05/14 10:03:54

發文

#1023287 IP 75.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因為您的一句話,
我回頭看了所有的回覆,
在這之前,我並未在這主題表達過...


其實,
員警開槍時機、或是槍法準不準這問題,
都不是我想表達的重點。
開槍的警察還想繼續月付33000,也是他的自由;
不過那少年在復健過後,好像不會癱瘓了...


應該是駕駛人附33000才對,是因此駕駛人不停車衝撞警察才導致此結果, 這位付錢警察的上司應該阻止付錢的事, 開此惡例, 其他警察都要比照辦理????

我們的媒體竟然沒有討論此事, 台灣的媒體太爛, 太沒水準了

路人丙(passengerc)

2009/05/14 10:06:49

發文

#1023291 IP 1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lass (Leslie) 所寫
有沒有什麼內情?
搞不懂警察位何要持續付33000/月??

我想,
應該是議員和長官聯手以『前途』要脅那個警察吧!
要不然法院的判決都沒沒下來,
(這是昨天新聞上說的,這著案子在一、兩個月內會宣判)
那個警察沒事支付賠償金幹嘛?

DANIEL(drped)

2009/05/14 10:10:51

發文

#1023296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兇嫌在羈押庭說

[大不了我賠錢....]

全無悔意

這種人應該永遠與世隔絕
😡

台八子(yuanberg)

2009/05/14 10:26:03

發文

#1023322 IP 75.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l0113 (輝小開) 所寫
回應 ccchane (小張) 所寫
這種狀況警察再不開槍,以後警察不用配槍了。
家屬該反省吧,什麼多要怪別人,我們的社會怎麼病的這麼嚴重,到底還有沒有救😌

是該開槍沒錯🙂,不過打錯人就有錯😌,真不知警察是怎受的教育,連近距離開槍都會打錯人😠真該都重新再訓練


這種狀況下, 警察打錯人, 警察沒有錯, 不信的話, 看法院最終的判決

這位大大大概沒玩過手槍, 手槍要打得準不容易, 更何況是緊急情況下及移動中的射擊目標

癡迷(wave666)

2009/05/14 11:20:34

發文

#1023397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ns (軟) 所寫
看完各位大大的看法 見解 以及..激辯後 以下小弟個人的看法:

1 我只知道 現在ㄉ兩大政黨 只知道互唱反調(兩嫌家長要求國賠事件)
2 我只知道 現在ㄉ台灣父母 只知道怪罪他人(受害者父母事件)
3 我只知道 現在ㄉ媒體言論 只知道大肆渲染(媒體事件)
4 我只知道 現在ㄉ台灣社會 只知道批評他人(此版互批事件ˋˊ)

回應1:
有時候我常常在思考著...言論自由跟民主ㄉ"代價"是什麼!!
有時候我常常在想說...民主換來的就是亂 就是混淆是非 以口才爭高下!!
那我到覺得 這種民主 不要也罷 現在台灣ㄉ社會漸漸變成了"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反正我"辯"的贏就好ㄌ..就沒事了
而現在ㄉ政黨 誰真正的为過人民ㄋ?? 反正做在好也只是四年而已ˊˋ
老一輩常說ㄉ"做官要清廉 XXXXXX"(自己接 我相信很多大大都知道ㄉ)
這告訴我們ㄌ...靠自己吧^^ 因為"他們"只會見縫插針 罵對方多爛 自己有多好 (真正好人不會想"開記者會"啦)


回應2:
天下父母心 也不能說他們錯啦 只是...有幾個家庭 有認真檢討過自己的小孩問題出在哪??
以前我的父母再教育我的時候 都是抓我出來罵ㄉ...不論對或者錯...我永遠都是錯ㄉ!!
現在ㄉ父母ㄋ...也不能說什麼!! 因為都忙著拼經濟ˋˊ 哪有時間顧小孩阿 ㄎ~~
所以 永遠相信 自家ㄉ小孩都是乖ㄉ 所有ㄉ錯 都是外在因素!!!(感覺有點像某某家庭ˊˋ)


回應3:
現在的媒體唷...相信各行各業都吃過他們ㄉ鱉...我們總是希望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他們剛好相反~"~)
因為現在的媒體 跟我們都一樣聰明 知道 怎麼樣去閃避那ㄍ...法律責任吧!!
為了收視率 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遊走在法律邊緣 仔細想想 也是我們人民害ㄉ吧...
誰叫我們多半只會注意"壞" 而不去看好ㄉ那一面ㄋ...

回應4:
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
既然已經有法律明文規定ㄌ 我們又何必在這爭辯的面紅耳赤ㄋ^^
我相信 兩邊ㄉ人都出自於熱心 打抱不平...
但是不管用任何一ㄍ角度跟觀點... 雙方都是有對跟錯ㄉ
所以這ㄍ問題....留給法官去傷腦筋吧...(他也有領我們ㄉ錢耶)
看他怎麼判嚕^^

祝各位大大順心~~~ 🙂



同意+1
再者今天如果警察被撞死
沒人會說啥 只是因公殉職罷了
所以在台灣基本上法律都在保護壞人而已
這就是大家所謂的"民主"
真的民主是這樣嗎?大家想想吧!!

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9/05/14 11:50:59

發文

#1023437 IP 253.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他們不是性侵犯嗎?😰
中歳頗好道,晚家南山陲. 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09/05/14 17:21:54

發文

#1023901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rped (DANIEL) 所寫
兇嫌在羈押庭說

[大不了我賠錢....]

全無悔意

這種人應該永遠與世隔絕
😡


雖然我不贊成死刑,不過這種敗類關他到死只是浪費😞
就算判他十個死刑,且換不回受害人的生命,所以該判死刑,以視正聽😡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 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阿志(ykd521)

2009/05/14 17:55:31

發文

#1023954 IP 189.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號稱人權自由的美國,警察臨檢遇到可疑人物時,就可以要求搜身,必要時可以要對方趴在牆上或地上,若是強力反抗時,會被認為有挑釁威脅的動作,這時警方就可以壓制甚至上手扣了,若是嫌疑人伸手入衣服內,甚至會被警方認為是在掏槍,警方有可能再第一時間內開槍反擊,所以在美國遇到警察盤查,最好聽從警察指令動作。
沒想到在國內警察鏡人是如此軟弱無力,被衝撞了開槍反擊,竟然還被民代要求道歉賠償,簡直不可思議。😩

fang(chikuang)

2009/05/14 17:59:57

發文

#1023963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手槍 超過十公尺 如果沒有一定經驗跟水準的人
射擊靜止目標 通常會打不中
五公尺 如果不是經常練習的人
也不可能每發都打中目標

因為槍枝擊發之後 有後座力
姿勢不正確 如學習電影那樣用帥氣的方式開槍
很容易導致受傷
大口徑手槍甚至導致手臂脫臼

手槍的瞄準 跟在夜市那種空氣槍不一樣
後座力也差非常多

在移動中的物體
距離越短 越容易打偏
拿著手槍的手臂一樣的移動距離
目標在距離近的時候移動空間可能只有三公尺
在遠距離移動空間可能有二十公尺
兩者之間的準備時間也不同
射偏 很正常
左右移動或許沒什麼
上下移動很容易因槍枝的重量導致射擊角度偏差
拿著小的瓶裝水揮舞看看
能不能快速上下移動到你要停止的點

短槍枝的訓練方式
幾乎是 固定標靶/固定移動標靶"用機關將標靶從地面彈出到固定角度"
長槍枝的訓練方式
固定標保/移動飛靶"奧運採用那種"

子彈擊中目標 不見得會一直線的行進
會因碰到物體而改變行進角度
而在未碰到目標改變的角度 俗稱跳彈

PS 車門裡面 不是只有整片板金 還有些許零件
以及防撞鋼樑 都有可能改變子彈的進行方向
固定標靶打的好 不代表移動標靶就能打得好 相反也是
無論國內外 沒有普通警員有當狙擊手的程度
因為那要經過特別的訓練

以及 國內警察普遍沒有對人或是有人搭乘的交通工具開槍的經驗
如果是在美國 管你是否家長通報 只要衝撞警察
保證車身都是彈孔 包含車窗也早不見了
駕駛 就看運氣了 運氣好的 還能搶救

amao(amao1903)

2009/05/14 18:01:14

發文

#1023966 IP 189.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笨蛋!問題不在用不用槍,是在瞄準那裡打中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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