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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機車的安全距離呢?? 那機車的安全距離呢?? 那機車的安全距離呢?? 那機車的安全距離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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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120以上故意減到49以下,還有超跑很誇張0~120 2.9秒😝 大家知道內側車道要保持速限不能一下快一下慢這樣還不如去開賽車場 應該修法內側車道加減速高於每小時3公里低於6秒 例:112減到109罰3000,109加到112也罰3000 你知道亂加減很危險嗎? 應該修法有照速照相踩煞車罰3000 還要修法沒有裝定速器不能走國道內側車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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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用汽油引擎 我自己家裡也有一台 CT級的 是用柴油 申請魚船 柴油會補助 我採用YAMAHA 450HP 我實測可以跑到快60節 因為當初有跟船公司一起參與 船身設計 目前停靠永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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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船費 一個月要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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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週日突然來Line問今天要去試航, 順便問要不要一起去學開船 朋友的船, 停在南寮漁港, 比一般海釣船大一點, 掛兩顆絃外機 各250馬力,最高速可到40節 吃95無鉛, 但耗油量驚人, 一公升跑一公里, 問朋友港內船隻停泊費用是每噸50元/天 但因為是停在沒有專屬遊艇停泊碼頭的漁港內, 能橋到停船位才是問題 駕駛座, 儀表板感覺好像比開車簡單一點, 但是以前在米國開過一次, 跑不是問題, 是靠了岸停不下來才是大問題 船頭的休息室, 可在裡面睡覺, 也有廁所 船後的座艙 要出港很簡單, 因朋友有考船駕照, 寫一張表單, 附上身份證給海巡檢查一下就可出海了 拍謝, 只有拍四張, 沒有拍到航行的景, 因為昨天風浪太大, 站都站不穩, 大多時間都是在暈船, 想抓兔子 出海晃了半小時就逃回港了 等東北季風小一點再出海釣魚時再拍了 這艘船有導航. 要去到澎湖也可以 只要不出國都是許可的 等朋友會開船了, 打算來去環島一周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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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h , I know , 缺的是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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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按讚喔[反淡江大橋西濱快護淡水夕陽] https://www.facebook.com/TamsuiRiverSunset 你知道嗎這是台北台北捷運淡水線是以前台鐵淡水線,是五六年級生學生時代回憶,現在為了西濱快蓋淡江大橋不就被破壞嗎? 送走淡水最後一班列車,迎來淡水一堆大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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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02條.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 | |||
於
2013/12/11 10:48:11
發文IP 129.34.*.*
於
2013/12/11 10:49:33
發文IP 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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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連美國加洲也有,公路限速說是65mile 但是看內車道基乎是75甚至80以上 我開標準的65在外車道都敢覺自己在龜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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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比較好奇,高速公路的法定速限就是110,為什麼報導內說110叫做 "最低" 速限 ? 那多少叫做最高速限?😵😵😵 也就是以後開內車道不準低於時速110,而是要120,13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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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我認為~ 喜歡看GO 車誌的大大們一定常常去逛去看~像我就偶而去找去看~ 不用到處貼到別人家的平台,也一樣有點閱率吧~ 所以不需要像某些網路打手到處貼連節去別人家的網站,只為了求取流量和人氣 而且還要拿要來一直講,被刪就刪掉啊~真奇怪耶。。不知道是什麼居心~~ 這樣拿出來講,好像GO 車誌都沒有人要看一樣,不用這樣炒人熱的吧,家偉哥那麼的專業。 Toyota出的車都是神車,信者恆信,不信者打死都不信~像我就是後者~~嘻嘻。。。😊 可是我也尊重其他喜愛神車的人~畢竟神車之所以變成神車,一定有一堆推崇者囉。 優卡討論區是和樂公開的網路平台,以上是小妹個人的想法和意見~別批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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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http://n.yam.com/carstuff/car/20131014/20131014818137.html Carstuff/edison-2013年10月14日 下午20:19 編輯=葉毓中 Mazda Taiwan官方網站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azdataiwan從上週末起陸續公佈兩張劇照,上面雖印有Mazda品牌Logo,卻遍尋不著與Mazda新車或產品相關內容,標題則是「兩個男人,一張床墊」的曖昧字句,下方還寫著「10/15,聽Mazda Taiwan敘述一個在台北街頭發生的故事」,讓人摸不著頭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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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雨天呢? 趕快調回來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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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會有的😇 當時詢問客戶為甚麼單導胎怎麼裝反向? 客戶回說輪胎行的說這樣才比較會磨均勻也較不易跳花! 哇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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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超車遇到低於我的表速110 會閃或叭前車 但後方接近我 不論我速度多少就是讓而且提早讓 我問過公司內很多同事 多數人真的沒超車道觀念😩 它們自認內線速度有110以上就問心無愧(大家常跑台中以南)😌 還向我說也沒聽說警察會取締(聽過三次警廣找警官說明 都聲明110的限速 在低於100才取締) 😇 所以就這樣循環下去 無法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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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假如我在內線開了200km/h~~後面的車離我越來越近~這樣我也算是龜車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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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大的車庫 ~~ 豪宅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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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騎車時就會有開車的開在禁行汽車的機車道上~ 改開車時就會有機車跑道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上~ 結論就是人品差,交通工具沒有罪! 重機路權應該要好好宣導~ 順便連龜車也一起宣導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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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也會逼國道內側的烏龜車 按喇叭加閃燈 但是開一趟車下來 這種龜龜實在多到不行 有時候我都會開始懷疑自己這樣做是不是錯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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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75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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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台灣 HYUNDAI 現代汽車不能說的秘密評價 買sonata ix35 i10 i30 matrix 前必看 http://badman520.pixnet.net/blog/post/35887861 ========= 圖文太長.. 請自行入內觀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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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救到命就值得.....😇 不過,還真貴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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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的是工資吧😵 你的總價有一半是拆裝工資 剩下一半是氣囊含配件還有儀表板&方向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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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氣囊再貴也沒有生命安全來的重要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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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影片-你有很多動作是不必要的 你開不算快-在車流多的路段就看你不停的變換車道 一直變換車道時間也沒快到哪去-一直開內線不就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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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一群人, 他們認為:「只要自己的速度有達到『最高速限的附近』,就可以『持續』行駛內側超車道; 縱使後方有車輛示意(閃大燈)欲超車,也可以不用理會。」--- 這群自私的人,我稱之為「絕對速限派」。 而這一切, 都要怪當初修法的那群官員,把原本簡單明瞭的法規,修成現在這種「導致各方各自解讀」的版本, 真是自作聰明的一群豬頭 ........ 但話說回來, 現行法規的文字雖然寫得有一點點複雜,但邏輯其實仍然很清楚: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而之所以會出現「各自解讀」的現象,是因為那群「絕對速限派」的邏輯觀念很有問題! 他們以為:既然自己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而所有人都不應該違反法規超速,所以當然沒有「堵塞行車」的問題; 而殊不知,那只是他們自己的想法而已,其實並不符合法規原文的邏輯! 法規的邏輯很清楚,明明是說: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絕對速限派」他們卻解讀成: 以最高速限行駛 --> 就不算堵塞行車 上述兩種邏輯根本就是完全相反的! 真不知道「絕對速限派」他們的腦袋裡面裝的是什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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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內側車道有車而我後面卻有車高速逼近 我一定會讓 我想說的是 既然內側車道已經沒有車了 貨車何必逼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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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複製貼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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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跑去看ix35,證實今年會出柴油的!! 但是……下個月發表是謠言,連業代都說最快是下半年!! 跟kuga應該有得拚了!!! 也應該等不到那時候!! 😞 看了許多的suv,只剩outlander了,明後天會去試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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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車要柴油的才有競爭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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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很重手的方向盤,會上升的HUD,很多電子配備,不在乎多耗點油,那就選 L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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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選對了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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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油電車要補助, 燃料費要補助, 油錢400公升內也要補助每公升4元, 到底要補助到什麼程度, 計程車駕駛真有那麼弱勢嗎? 一定要補助到大家都去開計程車使得滿街都是計程車嗎? 國內有多少弱勢家庭的學童連三餐都無法溫飽, 政府知道嗎? 國家到底有多少資源可以這樣浪費? 對計程車補助了一大堆, 講難聽就是在補助搭計程車的乘客, 使用者付費, 計程車資該漲就要漲, 搞了一堆補助, 根本就是扭曲國家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此外, 政府對計程車的一堆的補助還建立在一個錯誤的立論上, 就是把計程車認定為大眾運輸. 所謂的大眾運輸基本上應該要對社會有節能減碳的貢獻, 而計程車根本是比自用小轎車還要浪費能源的, 自用車要去任何目的地就是來回兩趟, 沒有虛跑的里程. 而計程車除了來回兩趟的里程, 還有空車攬客的虛跑里程. 這種浪費能源的交通工具根本就應該以價制量, 讓油價成本充分反映在車資上由搭車的乘客來付擔, 如果因此而減少載客量, 剛好可以藉此減少計程車數量, 結果政府竟然反其道而行, 除了腦殘還有什麼詞可以形容的. 也許計程車駕駛有選票要考慮, 難道被掏空口帶的納稅人就沒選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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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人說插隊沒什麼 也難怪路上這麼多惡意插隊的傢伙 每次看了都很不爽 乖乖排隊的都是笨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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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敗俱傷,一開始減速讓水泥車切過去就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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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小妹的"Lu路"說明書裡寫著...最後一格是≦12L So...換算下來...是15~16km/l !!🙂 應該是吧!?😆 P.S車上不只有小妹一人喔!! But...不管油耗如何...Lu路...小妹很滿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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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簽新車~ 好評 +1🙂 140匹加雙晶片還是覺得不大夠力😭 如果可以重選,我想我會想體驗240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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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規就開罰,應該不難(難到每天違規的汽車少了?或者您眼中紙看見摩托車違規?) 交通亂象動動腦(內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資料─歷年交通違規統計 北市新北市 汽車 總計1,639,703、摩托車 總計3,452,921,汽車違規件數卻較摩托車更高!) 轉貼Milo大好文: 重點在多數人情感用事,邏輯嚴重有問題! 重機違個規就放大鏡看,汽車違同樣的規,怎沒聽過要收回汽車路權? 說過很多次「車輛本無罪,犯規是駕駛」,既然重機天生就是為高速行駛設計,政府即不應剝奪人民自由選擇合適交通工具使用道路的權益,這些主張我從 2003 年在各論壇發表以來始終沒變過。 重車本應有路權,所以我說路權要「解禁」而非「開放」!還給重車路權不是損及其他駕駛權益,而是還給「所有人民」交通工具自由選擇權。 重機騎士不是誰的敵人,不用戴有色鏡片看他,也不必賦予其特權或課以特別義務,真正的平等就是不需要區分時就不要區分。 既然汽車並未因排氣量分級,機車也不必要,凡 150 cc 以上的車輛,都有高速行駛的能力,即便 150 cc 以下的機車,仍無須分牌照顏色,若哪臺違反最低速限,逕行舉發便是。有如教養孩子,管得太多,孩子就無發展自律的機會。 還需要再解釋嗎?適者生存,定好規則,能順利安全的,自然就能生存,違規的,就依法處理。有維護自己生命安全意識的人,不會因為可以做什麼,就一定要去做什麼,他會依自身情況自我判斷;而無此意識者,就算你禁止,他仍有可能會做。 請注意看看以下憲法條文: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重機使用高速公路,就會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嗎?為了「預防」「部分」重機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就先禁止「所有」重機上路,這樣合乎比例原則嗎?若依此邏輯,汽車也有「部分」違規,可以全面禁駛高速公路嗎? 道交條例 92 條第二項禁止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如未具憲法第 23 條所列舉之充分理由、或是禁止方式未符比例原則,根本是違憲的! 要說讓限制人民選擇重機上高速公路,是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對多數守法駕駛而言,合理嗎?合憲嗎? 大法官採合議制,要說違憲很合理,但要說「主管機關依車種區分使用道路,並非完全限制重機上路,尚難謂違憲」也很輕鬆,這是我並未主張聲請釋憲的原因。須法界人士對此有共識,且最好已經知道大法官對此之態度,才可考慮此一最終方法,否則弄巧成拙,萬一釋憲結果不利,豈不猶如太阿倒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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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法條有關! 1. 去掉"內側得以最高限速行駛 " 2. 禁止右側超車 大概就可以慢慢宣導了!! 其實,在德國開車,真的更安全, 主要在於,只要專心看前面,偶而看照後鏡 ( 後方不會逼車,只會打左方向燈) ,不需要分心去看時速表,不需要擔心有白目亂變換車道,真的比較安全.... 只不過,萬一車禍,都是大車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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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手腳都好好的,有那麼急著要多一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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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好 以外沒有第二句話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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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 2000入袋😇 恭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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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台灣不能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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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速從台中到桃園約16KM/L 市區9~10KM/L (目前公里數:18萬4千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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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覺得車頭很斜角像CIVIC 仔細看設計想法跟GOLF類似 尾巴像大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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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柴莽😍 不知道能不能po 菜單 給小弟我看一下😊 謝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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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大大...真的很不好意思... 小妹...還沒拍😞😆 小妹答應會開箱...一定會開箱跟大家分享的😊 p.s小妹的前保桿下方已經刮傷了...好想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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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卡可以載很多人,安全性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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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CI的還未停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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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門有天窗06年車行收購約14萬上下,自己賣可多賣個1.5-2.5萬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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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AVIS租車一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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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他有錯啊!我想周爸大的意思只是說小車始終不脫離大貨車的危險範圍 防禦駕駛的警覺不夠,是他的話不會犯這種容易招致危險的錯誤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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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http://www.mobile01.com 公平會回覆自備機油事宜(編號:9812536) 敬啟者: 一、您98年8月20日電子郵件收悉。 二、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範圍概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規範事業獨(寡)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二為對事業間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藉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之立法目的。 三、有關 您所提相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一) 依據本會83年4月6日第130次委員會議針對指定機油適法性之決議,略以 1、 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各車種因設計不同對機油之需求亦有規格、級數上之差異,限定使用符合API、CCMC、SAE等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機油行為,應屬必要且具正當性。 2、 限定機油廠牌並非必要,應以推薦取代限定,使用級數、規格符合規定之其他品牌機油,不應影響汽車保固之有無。 3、 使用非依規定之級數、規格機油所產生損害部份可取消保固,但並應不影響汽車其他部份原有之保固。前開決議業通函汽車業者知照並促請其於限期內修正使用手冊中有關機油使用之規定。故汽車業者限定車主使用具公信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油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另汽車業者於使用手冊中,對於車主未依規定使用特定廠牌機油時,單方面約定排除「全部」保固責任之情,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規範,本會將依個案之情節依法查處。 (二) 有關要求車主簽具切結書乙節,按本會前揭決議僅規範汽車業者若於車主手冊、保養手冊中,對於未使用符合規格及級數之車用機油所生損害有關保固事宜有所規定時,不應有主張免除汽車其他部分應負之保固責任情事。至若汽車業者與車主基於雙方合意另為保固之相關約定,則屬私法自治之民事範疇,尚難認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三) 另有關保修廠加收「機油自備-設備使用費」乙節,事涉企業經營成本及管理之考量,屬個別企業之訂價與經營自由之範疇,尚難謂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四、謝謝您的來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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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你看不出來的話~回家玩火柴盒汽車吧,讓你開車上路太危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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