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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硬要把話題轉到回數票? 算了~~~不跟你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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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奇之下找了些資料發現有些車上單元也不是全叫obu的,RF是代表微波射頻沒錯ㄅ?不是很懂 懂得人可以解釋一下 各國真的是天馬行空嗎?那各先進國怎麼大都用微波的還有RF?剪貼一些圖參考一下紅外線是不是食古不化了.. 如花還是你先用就好 心領了..除非是用政策強迫人家用 那我也只能被迫使用.. 以下是優缺比較可以參考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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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叫你不要鬧笑話了 沒用過也能講一堆 我的卡就一直插在OBU上 除了看餘額 從來也不需去按那個紐 那個紐既不是電源按鈕也不叫開機關機也不影響開機關機 可憐 妳一定本來以為每次開車都要記的按一下開機吧 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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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鬧笑話了 OBU根本不需要開機跟關機 可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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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講的不是窄和寬的對與錯,(事實上窄軌車廂已非主流,相對造價會越來越貴)而是既已成事實,除了批評以外,不必以如此激烈的方式去抵制它,而他也確實比回數票方便,當然,您可以選擇您要的方式,但是我也只是提共使用心得的分享,一番美意,單純到不行,但也被誤會的相當徹底。汽車市場每家都一樣,試問如何改買別家?板上也很多人在批,但也都沒人抵制不是嗎,因為那是跟自己過不去。記得多年前有立委發起拒買日貨,車隊直奔SOGO百貨,但是無聊的我看到的是抗議的車隊80%以上是日裔車。最後一問解釋如下:反對ETC的人有很多原因,其中就是這兩項提的人較多,我只是綜合簡答,提出個人想法:我可不會一直抵制,我會善用,當然也會照罵。以上的言論可能很無俚頭,也亂無章法,但不重要,只希望同住在這塊土地,她叫中華民國也好、叫台灣也罷,指的都是同一個地方、同一群人,不必為了一個小小爭議,搞得烏煙瘴氣,這個氣力不如拿來打拼卡實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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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鐵軌是已快絕跡的窄軌,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使用寬軌,當年劉先生用了"較差的系統",按邏輯應該一次到位,不過相信每個人都沒這種想法,如果沒有他建造台灣第一條鐵路,台灣的發展可能較今天落後好幾年。所以我只是告訴各位用平常心去看待一個國家建設,不好當然要批評,不過別忘了我們都不是專家,想法都可能有誤差,但不是以撕裂的方式去抵制。MK兄的發言方式我也不認同,但他所提的論點我雖非全認同,但大部分我是接受的(當然不包括罵人的部份)。PS:車商並沒有給台灣最好的車、公共建設官商勾結千百年來一直存在,我可不會一直抵制,我會善用,當然也會照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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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車禍的情形我還沒遇過 但是非長期施工的臨時性工程我常這樣走 最基本一點就是要只剩下一線道 我走路肩也遇過警察在前面沒被攔 我會這樣做是我一位做高工局工程的車主告訴我 臨時工程若是佔用車道只剩一條 施工單位必須告示臨時開放路肩 只是有的是移動性工程 他們懶得放告示 因為佔用的路段不長 有的是施工人員不知道 但拿約的人知道 我不知道正不正確 因為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並沒有明文規定 基本上要當成是散播謠言 我是不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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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答, 您意思是說我不需要主動去繳, 待收到他們的催繳通知再繳即可? 如果是這樣就再好不過了, 因為我實在很懶得專程跑去高速公路休息站繳這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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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成不成熟是現在看的結論,當年看到大哥大時,可是驚艷歐!現有ETC系統用起來雖不滿意也還OK,也尚有其他國家在使用,算是成熟的商品啦,至於信手拈來比比皆是,相信稍微用力想就有了,台鐵就是最好的例子(軌寬)對不起!我的原意不是來抬槓滴,就講到這裡,免得變口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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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逼逼扣的年代,早有手機,也沒有人因此罵他是落伍的,也沒人要求一步到位,雖然我很不爽逼逼扣不夠進步,對方有沒有收到根本無從知道?急得想扎機器,但他還是陪我奔波在職場上。手機剛上市時要一個小弟幫忙扛主機,然後黑金剛、巴掌大小手機,到今天的輕薄短小,系統由類比>GSM>2.5G>3G>3.5G>>>>>>?不知道,以上都是確定越後面是越進步,而微波和紅外線尚在各有優缺點的爭議中,何必因為意氣用事而把ETC說的那麼不堪,如果不常上高速公路,其實是不必裝ETC,反之則建議裝一個用看看,而且邊用還是一樣可以邊罵,比如車道太小,限速太低、OBU太醜且有條件免費、每次過站都會心糾成一塊(怕沒感應到),順便罵一罵道格拉斯,罵一罵政府。總歸一句,如果官商勾結就嗤之以鼻、如果沒有一次到位給我最好的就不用,其實您一定無法過日子,信手拈來比比皆是,您無法顽抗的,罵一罵吐吐心中鬱悶就夠了,何必和自己過不去?大家心平氣和討論不是很好嗎,MK2及反對他的大大別再口出髒話,虛擬世界裏你可能罵到自己最鍾愛的人而不自知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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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比喻都不當 沒什麼好回應的 這是程度的問題 我也不可能讓你變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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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怎麼一開始就在交流道做ETC? 2一個ETC已經是最少了還怎麼減車道? 3推ETC不是為了使用ETC的人而是為了台灣的國道交通效率 4為了台灣的國交通效率讓回數票成為歷史就像讓牛車跟馬車為為歷史一樣,沒什麼好說的 5連680元也捨不得花,要"忍受如此久的不便",別怪我笑你,真夠蠢的,交通部官員看到這種蠢蛋大概快笑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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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不彰跟一步到位是不相容的 醒醒吧 除非極權國家不然做不到 極權國家做到了一步到位也只是做到表面 檯面下一定是黑漆漆的 不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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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對政府的效率有認知 卻又要他一步到位 這是矛盾的 請接受一步步的進步吧 這才是真實的世界 (紅外線ETC跟微波ETC頂多是數位跟類比行動的差別,哪裡可以拿呼叫器跟行動比,胡搞瞎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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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討論的重點應該是擴大使用ETC會不會讓台灣的國道運輸效率更高才對 用你的邏輯來討論事情 恐怕也應該討論政府開闢汽車道會不會影響牛車道/馬車道的駕駛人權益 請讓台灣繼續進步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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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台灣的ETC就是會朝無門架式多車道自由車流前進 最後直接在交流道即開始計程收費 一步一步來好嗎? 也許現行系統差強人意 但是一味抵制只是減緩進步的速度 讓我們繼續在回數票車道上這個程級原地踏步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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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討論的重點到底是 回數票 VS 紅外線? 還是 微波系統 VS 紅外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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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個文給你知道: 收費站區域一直是高速公路的瓶頸所在,由於傳統的人工收費方式(找零、回數票、投幣)無法紓解尖峰時間的車流量,因此常常造成收費站前車輛大排長龍的現象,而過了收費站後,大量車輛併回車道所造成的車流交織行為,亦是造成壅塞與事故的潛在危險地區。利用先進通訊及資訊技術的電子收費系統,就是為了改善上述現象所發展出的系統,傳統人工收費方式每個車道容量由每小時通過600輛(找零車道)至900輛小型車(回數票車道),實施電子收費之後,每車道容量可達1450輛至2200輛小型車,容量可提高一倍以上,能夠大幅縮短車輛等候時間及減少收費孔道,對於提昇收費站運行效率有很大的貢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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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曉的 高速公路行車 若是因故主要行車道只剩一線 路肩是可以暫時行駛的 請注意高速公路因為修路中內側暫時封閉時 會有告示牌公告 暫時開放路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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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七嘴八舌,原本只是小是一樁,在台灣只要給一點自由意願,一定是分成幾派,毫無妥協! 難道台灣人就是這麼賤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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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太好了,我騎車也開車,但是我覺得為什麼大家都拿放大鏡在看重機? 路上一堆汽車還不是一樣超速、蛇行、違規樣樣來,如果真的要說縮減路權, 怎麼樣也輪不到先找重機開刀,而是應該先減少汽車違規。 無奈台灣的道路基本上設計是給汽車開的,不是設計給機車騎的(真是奇怪, 機車佔了大部分的族群,卻沒有相對應的權利),今天只不過把應有的部分權 利還給機車族群,卻惹來這麼多爭議,只能說大家已經習慣既有的權利,而 不會去思考機車也是交通工具,沒有權力去限制他應有的路權。 這段磨合期只能依靠大家互相體諒、互相尊重,讓發生意外的可能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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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二三年前一個傢伙作緊急閃避動作差點撞到我之後,若車流不大,外側也沒重車,小弟通常以最高速限開外側,至少有狀況還有路肩可閃,若在中內側,要閃到旁邊很可能被旁邊車子追撞,尤其是先重踩剎車再切換車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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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如此 "內線車道的風險確實比較大上許多",只是許多人考慮不夠. 內線車道首先面對的是同向要高速超車的車輛,內線車道是有規定的超車用車道, 這車道遭追撞比率自然較它車道要高. 對向車道如車禍衝到內線車道也是比率較高, 最重要一點是內線車道如有車禍,除了右側有車道可以閃避,左側是欄杆完全沒機會, 這不如其他車道兩邊有車道可閃避. 內線車道又是車速最快的車道,高速公路大車禍幾十輛撞一堆,開內線車道的車一定 躲不掉,不是撞車就準備被撞,沒撞也要被堵在裡面.只有開最外側的車可利用路肩迅速脫離現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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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先生, 看來你跟開版的先生是五十步笑百步, 沒比人家好到哪裡去… Livina1.6 + 1.8一共是963台! 以下節錄自U-Car 11月銷售排行文章: 「Livina 1.6賣出718輛,Grand Livina 1.8則賣出253輛,兩者合計達到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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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贊同, 許多人搞不清楚內側為"超車車道" 以為只要跑到最高速限即可, 暨使跑110, 不超車時應回到中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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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報載女導演死亡車禍,我的妹婿親眼看到其事故現場。 我妹婿在回南部的路上,行使中山高時,開在最外側車道,在當時的車陣中,我妹婿算是排第三輛。 當行駛苗栗段時,看到中間分隔島卡著一輛車,一個人橫掛在樹上,而該名女導演就躺在內線車道。 在急煞車的同時,我妹婿,眼睜睜的看著第一輛行駛內線車道的車,煞車不及的同時,不偏不倚的輾過女導演。 而第二輛中間車道的車,也在緊急煞車、作動態迴避的同時,也撞到些許東西。 而我妹婿,身為第三輛車,因距離較充足,且加上行駛外線車道,充分閃過了所有"障礙物"。 但他看到的是,女導演的斷手跟斷腳,散佈在路上~~~ 事後,嚇的他第二天要北上時,將車放南部,轉搭高鐵北上,並心有餘悸的告訴我,如果他早個五秒開內線車道,今天輾過女導演的就是他了。真是令人難過。 這則經驗告訴我們,行駛內線車道的風險,比較上好像大上許多。 而我個人遇到的是,在前面車緊急煞車不及,在小弟我即使保持約70公尺,加上行使內線車道,中間車道有車的同時,應閃避不及造成追撞,花了我10萬元大洋~~~ 真是痛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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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Livina 1.8/馬五/I-MAX,都是每月 200 台左右,都不算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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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覺得1.8L的LIVINA表現比1.6L好 LIVINA 只有1.8L 64.9~68.8兩規 這樣的設定, M5和I-MAX以及WISH 從69~90萬左右,都有至少四個規格以上吧! 以目前的銷售狀況,LIVINA 1.8L甚至可以賣到跟M5和I-MAX一樣多 (至於WISH那個牛頭牌就不談了) 這個市場 在上市前 大家還很猶豫是不是真的存在咧 所以這樣的銷售結果,應該還蠻讓人意外的吧~ 或許原廠也很意外~ 我想這也是網路上有看到網友說1.8缺車的主要原因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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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不貴 經濟實惠 應該也不會太耗油 應該會持續熱賣 不過我還是覺得MAZDA 5的電動滑門比較吸引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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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x 只有 145 .. 好像mazda5 + Imax = 400台 imax 只有吃掉 馬5 但是 imax 也賣得太 慘 11月多科技版 一樣賣不好 不知道 ford 會不會提早讓imax 改款 配電動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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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的意思是 Civic2.0即使11月份不是因為生產線的問題而掛零 也絕不可能比其自身的1.8車款銷售600多台來的多 因此要提高銷售量,沒有1.8的車款看來都是一樣 這點看看Bluebird 和Fortis這二款沒有1.8車款的銷售成績就知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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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c2.0 11月份掛牌數是「零」 看來要衝銷售,沒有1.8的車款很難提高銷售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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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取締了一陣子有好一點,現在好像又跟以前一樣了,內線車道慢速車一大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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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原來也是很討驗重車駕駛的 , 印像中總是不守規矩 不過今天早上倒是看到一個超守規矩的 地點--南投南剛三路上 時間--大概七點半吧 車種--對重機車沒研究 , 只知有點像沒有外面包圍的FZR,好像叫FZ是吧 , 的放大版 , 車號AX-X1 狀況-- 1.有開頭燈(是車車本身設定就是開的嗎?) 2.不超速--有時後前面有一段空檔也不會猛衝出去 3.不跟小機車爭道 , 停紅綠燈時就停在汽車後 , 把自己當汽車 4.不利用機車道超車 , 超車時都是在汽車道上切換 我剛好跟他走同一段路大概2~3公里 , 一路上這個駕駛都蠻守歸規矩的,值的鼓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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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交流道附近最危險 尤其是那些剛上高速公路的小車, 常常換車道 然後大車換到中間車道 or 緊急煞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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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電子設備 能夠省則省 畢竟電子設備多 之後維修也會變多 覺得有用到的再加裝就好啦 像我買的fortis 目前就只用到基本的配備 因為第一次購車 實在不知道還會需要什麼 可能以後有用到再加購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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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 為什麼開內側很安全? 這想法真蠻奇怪的. 若真想安全, 最外側的車道的右邊不是就有路肩可緩衝嗎? 我是說真有萬一時(經驗上, 包含警覺後車有可能煞車不及時). 事實上也不是所有大型車加速能力都很快啊, 再說目標那麼大, 輕輕鬆鬆就能注意到他. 汽車總是靈巧一點, 反而比較愛鑽, 而且體積沒大車大較不明顯, 兩部車同時切到同車道差點A上的狀況也常看到. 一直開內側, 一旦真有什麼事, 連跑的地方都沒有. 另外對向車道要飛什麼過來這種事也是有啊. 相較之下, 應該是外側較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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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以為自己是綠燈,就可以不需減速通過路口?可別忘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之類緊急車輛都可能闖紅燈,無須減速注意? 對向也是綠燈的車輛,也許正進入左轉,剛好在你直行的車道上,也無須減速注意?十字路口本來就是交通複雜的地方,減速注意各方來車,當然也包括停紅燈方向的車輛,是否按照紅燈指示停止,才是保命之道。 「信賴原則」--這在台灣用的著嗎?闖紅燈、酒駕、超速的違規一大堆,早已沒有「信賴」可言,以「信賴原則」作為這個判例真的很奇怪,之前看過不少新聞.....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撞死人,還得判過失致死罪移送,覺得相當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居人還有人行走?如果開火車能閃,早就閃了,天上掉下個人,這早已在該注意的範圍之外。😰 重點不在於誰該不該判無罪,在於是否--該注意而未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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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設計比較適合每天接送小孩的媽吧,還是有它的市場存在的。尤其在治安不好的地區﹝請原諒我講得直接了當些﹞,一上車最好就鎖住門的那種局勢下..... 只不過是我的話,會比較偏好訓練自己養成習慣,起步前鎖上中控鎖,沒需要則不鎖,因為我很囉唆,常常打了D檔甚至起步之後又想起什麼沒拿沒做,然後就發現車門鎖上了,行李廂也鎖上了,又要摸摸弄弄甚至順便吵上一架😀 唉呀說到底只是個人習慣而已啦,凡事都可以習慣的,如果我愛上的是有速控鎖的車款,我也是可以去適應它的,這種東西就像定速一樣有人喜歡有人不愛,大家討論討論就好,不用太認真吵喔,謝謝!🙂 (話說我本來也只是想跟樓主說,沒有速控鎖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缺陷啦,如此而已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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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在想為何我會直覺地不喜歡速控鎖這個點子呀😌 每次起步後那個"喀"聲響起,我就有一種身不由己,小命交在車子手上的感覺說😀 以設計來說,對許多人來說這是個不錯用的設計,但是......但是不至於要變成沒有速控鎖好像就不是好車或不是高級車.....這樣子吧!?因為這個設計的爭議還是不少的。 如果發生任何狀況的話啦,如果裡面的人還清醒或知道該怎麼做,那都還簡單,比較麻煩的是車內乘客受傷失去意識或小孩不知道該如何操作開門,之類的問題啦。如果是兒童安全鎖,只要車門沒上鎖,那救援的人還可以從外側打開門,這個設計我覺得還比較合理一點點,雖然也是麻煩但可以接受。純個人見解。 當然這些事發生的機率就跟安全氣囊派上用場的機率一樣,非常之低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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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有中控鎖就夠了 雖然說自動上鎖對女性駕駛還有小孩比較貼心 但相對的逃命或者一些不方便的時候也造成困擾 所以到底有和沒有 見仁見智 個人需求不同囉~~ 我的fortis也被別人劃了一道淺淺的痕跡 自己開車門也不小心a到家門口的花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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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不是車主,只是路人。 不過看到您的發表,想說個一句....... 有時候太方便不見得是好事啦。 我覺得車子上鎖這種事不要太自動比較好。自動上鎖未免管得太多了😌 到底日本有沒有規定不能自動上鎖,我是聽說過有這回事,但我也拿不出證據,畢竟只是聽說。 不過還聽說過有人發動車子後下車擦檔風玻璃,竟然喀的一聲,人被鎖在車外。😭 案子好像沒有了結,不過看來是短路吧。 但是沒有自動上鎖的設計,也就不會出現這種短路,您說是不是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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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中油出廠成品油"不可能"有甲醇這東東存在.因為提煉中不會有這東東跑出來.說中油滲進這東東也很誇張.請問一下滲甲醇然後賺黑錢是進誰口袋?.是中華民國政府收走好嗎.誰吃飽撐著幫國庫加稅阿.中油賺多賺少員工都領一樣的錢.中油成品油出狀況是近2仟家加油站都會出狀況...最後還有...台塑早帶頭出來喊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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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長的一串討論終於看完了! 大家對Hoand的 4WD CRV 各有見解我個人倒是認為,最大的受害者是 我們消費者;我想一般民眾買車的知識絕對不比車商來得高,所知道 的訊息大多口耳相傳,而且那也只是一般買車注意事項的觀點,消費 者真的很難知道要買的車有什麼大缺點,( 這個大缺點的定義則是依 個人需求而不同 ),更何況車主是一位女人? 以此例而言我個人倒是認為,4WD CRV 車子的設計應該就是這樣,這 與什麼開車技術無關,想一想都什麼時代了Hoand 應該不會推出須要 有一點開車技巧或技術的車子給消費者;反倒是車商在賣車時應該對 消費者事先說明這車子的能耐、或者是其它的優、缺點才對... 但不幸地,我想大部份車商的業務只想賣車給你,車子的優點會告訴 你,但缺點能不說就絕對不會說的;而我們消費者在這樣情況下當然 會認為爬坡這點小事應該是與其它車種差不多,應該不致於太糟 (事 實上根本不會想到那) CRV 須有最基本的功能而且性能就像一般車子 那樣可加減速、前進、後退、轉彎、爬坡、剎車... 才對;一般人應 該是這樣的認知才對,更別說是適時/全時驅動... 而且我想一般人 買車也不會問車商你這車加減速、前進、後退、轉彎、爬坡、剎車的 性能... 更不會實車測驗,有的話只是概略的試開,( 試開就不更用 說了,牽涉太多...主題偏了) 總結: 買食品,上面也有標成份;買電氣用品也有規格,買車子應該 也要有更詳細的規格List說明 (幾十萬至百來萬可不便宜)。 例如:最大轉彎角度、最大爬坡角度、最高涉水深、最高轉速 、最高極限速度、全安耐風速.... 個人認為車商沒有盡到告知車子性能極限車商應負較大的責任 ,如果買車前業務巳告知此情況讓車主知道,則錯在車主,但 這是買車前業務沒告知車主事後也沒有,故責任就是在車商。 大家若以自掃門前雪或是指責該女車主買車常識不足等心態來 看待,那最後受害者那天還是會輪到我們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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